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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莎和菲丽丝没有向他透露真实身份,只说她们是懂些医药的普通人。所以他称呼她们为好心的依莎姑娘和好心的菲丽丝姑娘。 亚历山大话音刚落,菲丽丝就冷哼一声,道:“我就知道亨利国王不会帮你。他这人自私凉薄得很,没有好处的事情才不做呢。你就是等再多天,他也不会见你的。” 等等,亨利国王这算是做了一件亏心事吧,那他不是要少掉十天的寿命了? 菲丽丝一想到这,就有些幸灾乐祸。看到他过得不好,她就放心啦,高兴啦。 亨利国王做的坏事肯定不止这一件,也不知他现在掉了多少天的寿命了? 还能撑几年?菲丽丝恶劣地想着,直道亨利国王他活该,这都是他自找的。 亚历山大羞愧地低下了头,说道:“不怪亨利国王,是我们部落太穷了。” 他暗下决心,会尽他一辈子的努力把部落发展得越来越好,让部落的族人们过上富足的日子,再也不需要这么低头求人! 依莎安慰他道:“你不需要自责,这不是你的错。我相信你们部落一定会越来越强大的。或许有一天,能成为这片大陆中最强盛的存在呢。” 亚历山大用力地点了点头,他会努力的!不过当务之急是救治族人,他焦急地问道:“好心的依莎姑娘,你有办法帮助他们吗?” 依莎笑道:“你放心吧,这是疟疾,治起来并不难。” 她没动用法力,而是在附近的山上找到了金鸡纳树,教导他们割下树皮煮成药汤服用。很快,南方部落的人们都恢复了精神。 南方部落沸腾了。 他们欢呼道:“这简直是神迹!好心的依莎姑娘不是普通人,她是神女!只有神女,才能创造出这样的神迹!” 依莎:“……”好吧,她本来就是神女,他们也不算说错。 于是依莎就这么成了南方部落老酋长的座上宾,成了南方部落所有人心目中当之无愧的神女,成了亚历山大疯狂崇拜的对象。 没错,依莎在菲丽丝这个小迷妹之外,又收获了亚历山大这个小迷弟! 成天两人一左一右跟着她,寸步不离。她甚至觉得她要是左手拿个玉瓶,右手拿个杨柳,是不是可以出演遥远东方华国的观音了?亚历山大就是金童,而菲丽丝就是玉女了。 此外,老酋长最器重的老巫师言辞恳切地想要把他的位置让给依莎,说着他比起她差远了,他不配做大巫师,这个位置应该由她来坐才对。 依莎微笑着拒绝了他。不好意思,她对做大巫师没有兴趣。不过还是应下了指点他和其他小部落小巫师医术的请求。 没错,南方部落的巫师兼任医生的职责。 而他们治疗病人的方式,只有两种。 第一种,就是放血。不论得了什么病,都是放血。如果放了血病还没好,那就是血放得还不够多。要是人晕过去了还没好,那就是命中注定,自求多福吧。 反正,放血是万能的,包治百病! 第二种,就是跳巫舞。如果有的人怕见血,那就可以选择请巫师跳巫舞的方式,跟着一边跳一边祈祷,直到浑身冒汗再也没有力气,然后睡一觉醒过来后病就能好了。如果没好,那就是命中注定,自求多福吧。 反正,跳巫舞也是万能的,包治百病! 依莎:“……”离了个大谱啊! 这两种治病的方式也实在太原始了吧?依莎决定,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治病救人! 于是,各大小巫师们跟着依莎草药认起来,制药练起来,怎么看病开药也都学起来,一个个都像海绵一样疯狂地吸收着从未见识过的新奇知识。 然后,所有巫师们全都成了依莎的疯狂崇拜者,开口闭口都是尊敬的、伟大的、全能的依莎神女了。依莎就这么收获了新的一大批迷弟们! 这种感觉,相当不坏呢。 时间匆匆,很快两年就过去了。 这两年,依莎和菲丽丝都泡在南方部落,只每隔三日趁黑夜飞回北国王宫探望奥罗拉公主,看着她在安娜王后的精心照顾下茁壮的成长,出落得伶俐可爱。 奥罗拉公主半岁的时候,依莎终于百分百地确认了这是她的女儿。 因为依莎检查奥罗拉公主的身体的时候,发现她的体内已经慢慢地凝结出了一块小小的蓝晶石,模样、色泽,都与依莎的十分相似,同根同源。 这是她的孩子啊。依莎轻轻地拿自己的脸贴了贴奥罗拉公主的小脸,想起原身依莎卡拉波斯的遭遇,心里一阵酸涩。 卡拉波斯肯定不知道奥罗拉公主是她的孩子吧?否则的话,她怎么舍得对自己的孩子下达那么恶毒的诅咒! 如果有朝一日,她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肯定会后悔得一辈子都逃脱不了这个魔障吧。 依莎回忆着《睡美人》童话故事中的情节,大致推断出了卡拉波斯身上发生的事情。 以卡拉波斯对亨利国王的情深一片,她肯定不会想着怀疑她最爱的男人,显然会答应他的求婚,与他不明不白地在花海结为了所谓的夫妻。 此时的亨利国王对卡拉波斯尚有几分真心,两人的亲亲勉强算是真爱之吻,卡拉波斯就这么有了孩子。 只是因为她那几年有望突破仙女境界成为神女。所以身体的自我保护机制启动,孩子被暂时封存在了她的本命蓝晶石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