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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漂亮真的是非常非常漂亮,他那张脸与人鱼王子涅普图努斯有得一拼! 跟这个小漂亮比起来,亨利国王简直就是个庸脂俗粉,不知道被甩到哪儿去了。 依莎甚至在想,要是鲁比和安贝尔看到这个小漂亮,会不会从对亨利国王的百般爱恋中清醒过来,移情别恋到这个美得不像话的少年身上呢? 所谓的一见钟情,所谓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所谓的恋爱脑上头没有缘由,在某种层面上都是见色起意吧。对方要是长得不好看,她们会喜欢? 只可惜这个小漂亮好像生了重病,瞧着十分虚弱,但是这完全不影响他的美貌,反而可怜兮兮得看着更美了。 长得好看的人总是有点优待的。依莎看在他的脸的份上,打算救他。 只是依莎还没有出手,菲丽丝就挡住了她:“依莎,别啊,美人是毒药,长得越好看的人就越不是好东西,你不能被他的美貌给迷惑了呀。” 这话依莎就不同意了:“谁说美人是毒药了?谁说长得好看的人就不是好东西了?你看看我,再看看你自己,我们不美吗?我们不好吗?” “我们是美貌和善良并存,是要去普渡众生的神女!” 菲丽丝连忙改口:“不,依莎,我的意思是,呃,长得好看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就像亨利国王那样,面貌英俊,实际上是个渣男中的战斗机。 依莎笑道:“没事,他还小,还只是个男孩子呢。而且,你不觉得他长得真的很好看吗?你忍心让这么漂亮的孩子就这么死在这里吗?” 菲丽丝眼底闪过一丝不忍,想了想,勉强改口道:“行,那就先把他救了吧。养个几年,等他长成男人了,我们再把他弄回现在这副样子,丢回这个地方。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他的命了。这样他还白赚了几年活头,不亏。” 依莎说道:“菲丽丝,其实这世上还是有很多好男人的,不是所有男人都像亨利国王那副德性。”她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了啊。 菲丽丝坚定地说道:“管他们好不好,都与我无关。反正我这辈子都不想再接近任何男人,也不想被任何男人接近了。我一想到我曾经迷恋过亨利国王那个混蛋,我就恶心得想吐。” 依莎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想开点,都过去了。我们被狗咬了一口,难道还得咬回去吗?” 比起菲丽丝,她更惨好不好?原身依莎卡拉波斯给给她留了个渣男的孩子呢。唉,她这是喜当娘?找谁说理去啊。 罢了罢了,先不想那些。见菲丽丝不再反对,依莎就施展法术救了漂亮得不像话的美少年,温柔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美少年张了口,然后依莎她们就发现他是个话唠,面色焦急地说了非常长的一番话:“我的名字叫亚历山大,是你们救了我吗?谢谢你,我由衷地感激你们。请问你们是用的什么药救的我,能不能告诉我? 还有,你们懂医术是不是?我们部落有很多人得了怪病,我想拜托你们帮帮我们。为表达我们的谢意,我愿意把我们部落储存的所有粮食的一半都贡献给你们。” 依莎:“……”亚历山大你话太多了,我只是问了你叫什么名字而已。 而感情丰富的菲丽丝已经热泪盈眶了:“啊,亚力山大,原来你是一个这么好心肠的人啊,你是这么关心你们族人的性命,我好感动。你的善良打动了我们,所以你不需要给我们粮食,我们会帮你的。你快带我们去部落吧,只要还有救,我们自然会想办法。” 似乎半刻钟前说着要把亚历山大养个几年就丢掉的不是她。唉,这就是个嘴硬心软的丫头啊。 不过依莎敏感地从亚历山大的话里察觉到他的身份不一般。 想想也是,依莎是穿越女主嘛,穿越文老套路了,主角捡到的人能是寻常人吗?不是王子公主就是公爷侯爷,再不济也得是个富家子弟。 “亚历山大,把你们部落储存的所有粮食的一半都贡献给我们,这么大的事情你能做得了主?”依莎好奇地问道。 亚历山大说道:“对不起,刚才我忘了介绍自己的具体身份。我是我们南方部落酋长的儿子,父亲指定我将来继承他酋长的位置。” 哦,原来这不是王子公主,也不是公子侯爷,更不是富家子弟,而是一个小酋长啊。 酋长这个称呼,相当古老了。也难怪,南方部落由许多零散分布的小部落组成,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家呢。 生活、生产、文化、医药等等,各方各面都比北方的几个国家要落后许多、原始许多,许多人在这样的条件下过得十分辛苦。这也是依莎选择去南方部落普渡众生的原因。 依莎跟着亚历山大到了南方部落后,很快就确认了他们得的是疟疾。 南方部落不懂医药,对此完全没有办法。亚历山大就是为了寻找解决的办法,才赶那么远的路去寻求其他国家的帮助的。 没想到吃尽了闭门羹不说,长途奔波之下还染上了严重的风寒,差点就挂了。 依莎问道:“亚历山大,你之前去了哪个国家求助?” 亚历山大说道:“是亨利国王的北国。但是亨利国王大概是太忙了,我等了好几天,他都没空见我。我本来还打算去西国求助,可惜身体不争气,病倒在了路上,还好你们救了我。谢谢你,好心的依莎姑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