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望族权后在线阅读 - 第10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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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娘眉毛都立了起来:叶氏被贺、韦灭族,也难怪舒妃心怀怨恨,可有本事真将贺姓韦姓拿去报复,用无辜充数叶九娘怎么变得这样是非不分?!

    渥丹与九娘虽然不算知己,到底还有来往,她怎么也没想到仇恨竟然能让叶九娘变得如此狠毒。

    那九十九位无辜枉死者,尽是周人,舒妃竟然大赞儿子孝敬,她已经不是当初我所认识那位叶九娘了。裴子建也是满面沉肃:最关键是,她如今已经听闻我之身份,竟然提醒潘博,我视裴相、太傅为亲长,深受教诲,不可能背叛君国。

    这话要深究,并不可信,但裴君既称耶律宏昏聩耽色

    是,耶律宏疑我为间佃,但潘博此人也甚自信,实际上瞧不起耶律宏如此昏庸。

    也就是说,裴君目前还未引起潘博怀疑?

    目前的确如是,但潘博本为多疑之人,再兼也知道我与舒妃过往,舒妃质疑,对他说不定也有影响。

    十一娘颔首:我明白了,倘若不是潘博与裴君提及,裴君应当不知舒妃这些事迹吧?

    子建笑道:王妃好聪慧,这确为潘博试探,要是我就此不敢再往营州,那么岂非坐实舒妃猜疑?

    十一娘蹙眉:那么裴君说道有利殿下大业之事,究竟为何?

    显然舒妃对子建生疑,并不会有利大局。

    子建拍了一下脑袋:弯来绕去,倒是险些忽视正题。

    原来耶律宏远非十五个儿子,只不过被他承认的眼下只有十五子而已,前头三个王子都是萧氏亲出,已经有两个死了,嫡子只有大王子一个,萧氏还有一个族妹,亦为耶律宏妃嫔,这位萧嫔所生八王子,过去也甚得耶律宏宠爱,故而萧后与萧嫔先是掐得死去活来,两人还未分出胜负,就又多了个舒妃。

    萧后是彻底失了宠,但因为家族势大,大王子的势力仍旧雄厚,可是在舒妃看来,最有威胁的还是八王子与其生母,于是舒妃集中火力,先向萧嫔开火,终于搞得这位众叛亲离,被耶律宏赐死,八王子也自身难保,竟然从北辽逃亡。

    这位八王子耶律齐,眼下正在太原府。裴子建揭开谜底。

    十一娘眼中一亮:要是大王子失势,被舒妃之子谋得储位,北辽萧氏必定不会臣服,萧后与大王子有个好歹,这位八王子可不就成了北辽萧氏唯一寄望?

    裴子建大赞:王妃英明。

    那么,我们当然要对这位八王子予以礼待了!十一娘当即立断:这事我会转告殿下,但眼下晋王府可不能与这位北辽王子交善,裴君当助其隐瞒身份,千万小心。

    子建当然明白十一娘的策划。

    耶律齐眼下好比过街老鼠,要是身份暴露,大周必然不容,北辽王室也不会在意,只有当萧氏与舒妃拼出个你死我活,北辽储位落于十五王子手中,耶律齐才有利用之处,因为北辽不易连根拔除,只能施以震慑,有什么手段比推举一个北辽王更加有效呢?耶律齐得大周庇护,再由大周推举称王,不说臣服,至少在其执政期间,尚能争取与大周和平共处。

    当然,必须先行剿灭潘博。

    十一娘想想又说道:若有办法,助成舒妃得权,北辽萧氏被其打压,甚至造成舒妃与潘博勾联互助

    她已经完全不将舒妃也即叶九娘看作故识了。

    这一手,便是要斩尽杀绝。

    裴子建当然也没有辜负晋王妃的期望:大善!

    第696章 好色之徒罗六郎

    十一娘从明华坊归府,方知府里已经有位访客,等了她小半时辰。

    来者罗六郎,正是罗厚嫡亲兄长,但他却并非长居太谷,而是授长辈嘱令,在晋阳城经管家族商事豪族因多数无望仕进,大多以农产、商事巩固根基,又因有地方官员多施照顾,当然区别于普通商贾,罗六郎不仅经管着家族开设的几家典当行及酒肆、青楼,还行为着向官府申支公廨钱,借贷予市肆,俗称捉钱令史。

    然而这回罗六郎来见晋王妃,却是得了弟弟的一封书信,让他来讨王妃允诺在先的画作。

    其实当日晋王与晋王妃离开白岭村,罗厚原打算着亲自送返晋阳,顺便督促晋王妃屡行允诺,不过他既然答应了晋王妃促成太谷罗遵从新政,是以才改变了主意。

    罗厚之父为家族宗子,若无意外,将来便会顺理成章继承族权,罗六郎为嫡正长孙,在家族中地位也甚显重,只是六郎不似胞弟,实在学不进经史文教,幼年时险些气得父祖将家法打折了,才磕磕绊绊总算是学完了千字文,不做睁眼瞎,实在无望仕进,好在六郎对商事还甚有兴趣,父祖干脆让他在这一门上磨练用心。

    罗厚的想法,由他一人游说家族弃暗投明把握不大,干脆将兄长也拉下水,兄弟两个齐心协力,总比孤军作战要强。

    是以罗厚交待了兄长,特意准备好厚礼恭恭敬敬前来拜访,若是得了晋王府友遇,将来可有不少好处。

    罗六郎也是精明人,哪能不知交好权贵的重要性,虽说眼下毛维与晋王府正在针锋相对,可毛维不过是介外官,说不定什么时候便调任去了别处,晋王却是太原名正言顺的藩王,相比毛维,显然对太原本土豪族更有影响,如今毛维与晋王府胜负未分,两相交好坚决胜过对一方死心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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