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8章 震慑群儒
这一点,才是文会切磋,真正的意义! 至于被达官贵人看好,这是附带的好处,而不是最重要只的好处。 而在写文章之时,书写越大的事物,得到的浩然之气,就会变得越多,也越容易。 董仲培训人才之时,最初的阶段,都是让弟子们,用文字来书写天地万物。 江河湖泽,雨雾风雷,山川大地,这都是众士子的最爱。 所以,对于刘飞用湖泊,来作为文会,诗词的开头题目。 众士子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反而觉得刘飞要悲剧了。 用湖泊来吟诗,在座任何一名士子,都有着多年的经验。 刘飞用湖泊来pk,这不是自己找死,那又是什么? 然而! 听了众人的话之后,刘飞却微微摇头,说道:“我并不用湖泊吟诗,而是用——那物!” 顺着刘飞的手指,众士子继续往前看,顿时惊呆了。 湖泊之中,三只鹅,来回游动。 “用鹅来作诗?这……也太夸张了吧?” “就是,那么小一个畜生,如何作诗?” 众士子一阵骚动,都陷入了无语之中。 在东洲之中,虽说天地万物,都可以作诗。 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 唯有那些很浩大的东西,才是士子们的最爱。 至于那些很小的东西,则没有什么人理会的。 最常见是小东西,便是用花草作诗,这样也很高雅。 可用一只畜生来作诗,这也太扯淡了吧? “这曾阿牛果然没文化,居然如此粗鄙不堪。” 林武一脸不屑,望向刘飞的目光之中,越发的鄙夷和不屑。 “紫木道友,给你一炷香时间思索,如何?”轻抚白须,董伯笑着说道。 “不用如此。”刘飞淡淡说道:“我已经想好了。” 啊? 你特么……一秒钟时间,居然想好了? 我靠! 哪有这样吟诗的? 这也太扯淡了吧? 众士子一阵骚动,议论纷纷,都有些无语。 一首上好诗篇的出世,必须反复斟酌,耗费很长时间。 就算在昔日文会之时,出现过一鸣惊人之辈。 他们的诗篇,也不过是提前写好,撞大运撞到应景,随口念出来罢了。 可刘飞随手指了一只鹅,这又算什么玩意? “民工,果然只是民工。” 端着茶,林武目带鄙夷:“随口胡诌,真是丢人现眼。” 董伯却没说话,而是铺开宣纸,拿起毛笔:“紫木道友,您请了。” “鹅!鹅!鹅!” 刘飞踏前一步,念出了第一句诗句。 噗! 这话一出,林武刚喝到嘴里的茶水,瞬间喷到了地上。 “我去,这也叫诗?” “厉害了,我的哥!” “墙倒了我都不服,我就服紫木大帝!” 噗……哈哈! 众士子哈哈大笑,乐的不行。 董伯也是一脸无语,无风凌乱。 但董伯文化素养很高,他不爽归不爽,还是提起毛笔,将刘飞的第一句诗词,写在了宣纸上。 废话! 若是不书写记录下来,等会儿如何找借口,将刘飞给斩了? 对于众人的嘲讽,刘飞一点都不在意。 废话! 刘飞这首诗,又不是他自己写的,而是中原唐朝之时,骆宾王所写的千古名诗——《咏鹅》。 《咏鹅》的第一句,同时用三个“鹅”字,看似很普通,很不起眼。 但只要对应后文,那却非常出彩! 众目睽睽之下,刘飞叼着烟,踏前一步,吟出了第二句诗词:“曲项向天歌!” 嗡! 声音落下,众士子脸上的嘲讽,顿时荡然无存。 取而代之的,乃是瞪大眼睛,一脸的呆滞。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这首诗,不俗啊,至少也是‘出县’的水平。” “一个搬砖工,居然能念出‘出县’的锦绣文章?” “第一句诗词,连续三个‘鹅’字,精辟啊。” 众士子议论纷纷,望向刘飞的目光,顿时出现了变化。 “哼,就算这是‘出县’的诗词,那也不算什么。” 林武端着酒,目带阴沉:“这次文会的士子,代表了东洲的最高水平。” “他们之中,最差的士子,也曾经做出过,‘达府’的锦绣文章。” “而士子之中的强者,更是诞生过,‘鸣州’的锦绣文章!” 林武这话一出,董伯点点头,唏嘘说道: “曾阿牛若只能‘出县’的话,今日必死无疑!” 声音落下,化为雷霆暴雨,充满了肃杀之气。 林武杀机大盛,而董伯也不太看好刘飞,觉得刘飞要悲剧了。 虽说刘飞有些才华,这让很人意外。 但说到底,刘飞还是太弱了。 一个“出县”水平的士子,如果在东洲的一个县城,那绝对是横着走的存在。 这样的水平,可以当县主,但也仅此而已。 刘飞如今的水平,就是如此。 而想要管理一座县城,就必须“达府”的水平。 要管理上百个县城,就必须“鸣州”的水平。 而想获得众士子的认可,那就必须——镇国! 然而! 就算是在座的士子,他们之中大部分人,最巅峰的文章,也就是——“达府”而已。 而且,就算是“达府”的文章,一个士子在一生之中,也做不出几篇。 士子之中的几个最强者,才能写出“鸣州”的锦绣文章。 而且这几个最强者里面,在他们一生之中,能写出一篇“鸣州”的文章,那就很难得的。 按照东洲的规矩,只要能“鸣州”的士子,都可以直接入朝为官! 而能写出“镇国”文章的士子,则可以直接位列朝廷大员。 比如当年林武年轻之时,就曾写出过“鸣州”的文章,这才引起了董夫子的器重。 整个东洲之中,能写出“镇国”文章的士子,一个都没有! 要说有,还是有一个。 那就是——公子苏! 董夫子在教育弟子之时,并不太看重,对方是什么身份。 董夫子提倡以材施教,有教无类,也不太注重学生的回报。 但随着时间推移,总有一些天骄,会显得卓尔不群。 对于这些天骄,董夫子自然很喜爱,并进行重点培育。 当年公子苏,曾经写出了一首镇国的策论,引发了整个东洲的轰动。 至此,公子苏成为董夫子的大弟子,并被重点培养。 也正是公子苏的优秀,这才引发了董小姐的注意,并看上了公子苏。 才子佳人,金玉良缘! 可惜! 后来白帝叛乱,一切化为虚无! 但就算如此,其实东洲儒家,依旧还有一个机会。 那就是——董小姐! 董小姐和公子苏相敬如宾,二人都是才气过人之辈。 公子苏会爱上董小姐,虽然是因为她很美貌。 但更重要的原因,却是董小姐的才华,让公子苏很佩服。 董小姐在认识公子苏之时,已经能写出“鸣州”的锦绣文章。 而到了公子苏,被白帝弄死之时。 董小姐的文采,已经到了“半步镇国”的地步。 董小姐如此年轻,如此天赋,而且身份还如此的尊贵。 如果董小姐愿意的话,那么她位列“镇国”,那是注定之事。 但因为公子苏之死,董小姐心灰意冷,一个人消失不见。 当然了,其实就算董小姐,真的能够镇国。 以董夫子的个性来看,他也不太可能,让一个女人,去独当一面。 除了公子苏之外,在东洲之内,自然是董夫子,的文采最高。 董夫子年轻之时,写了一首“镇国”的文章,位列大儒,极为恐怖。 也正是如此,董夫子的名气,在东洲之中,这才会那么的大。 换句话说,刘飞想要征服东洲,就必须写出镇国文章。 而拥有这个水平的年轻人,就等同于当年的公子苏。 若刘飞真有如此水平,就算董夫子不说话。 那么。在场很多士子,也会对刘飞很佩服。 但是! 那可能吗! 当然不可能! 在众人各怀心思之中,刘飞踏前一步,念出了第三句诗词:“白毛浮绿水!” 嗡! 这话一出,众士子再次骚动,感觉不可思议。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 “好诗,好诗!” “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更是朗朗上口,好!” 文化是没有国界的,虽说大家依旧,有些看不起刘飞。 但这首《咏鹅》一出,众士子纷纷叫好,感觉不俗。 “这曾阿牛果然厉害,竟然在搬砖的攻同时,文化水平也超过了‘出县’,达到了‘达府’。”轻抚白须,董伯一脸惊叹。 “就算是‘达府’水平,他也不可能‘鸣州’” 林武喝着闷酒,有些窝火说道。 东海文会开启之时,第一道题目,都不会太难。 林武并不之王,刘飞第一题能镇国,这根本不可能。 但如果刘飞能“鸣州”,那也非常恐怖,可能会引发董夫子的关注。 这样的结果,让林武无法接受。 不过,林武也很清楚,刘飞想要“鸣州”,这依旧很有难度。 毕竟,刘飞一首诗,已经念了三句。 刘飞最后一句,想要一战功成,超越进阶,谈何容易? 众目睽睽之下,刘飞叼着烟,语气淡然,念出了最后一句诗词:“红掌拨清波!”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这次,一首《咏鹅》,在白骨世界之中,再次绽放出滔天异彩。 此诗一成,偌大的大殿之中,顿时死一般的沉寂。 所有士子的目光,都汇聚成流水,敬畏的望向刘飞。 许久,一个士子,这才颤声说道:“这是——鸣州的诗词啊。” 嘶! 声音落下, 众人倒吸冷气。 在场各位,最强的几个人,也就鸣州的水平而已。 但就算是他们几位,也必须酝酿许久,一辈子才能写一首鸣州文章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