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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明明是受害者,明明已经什么都没有自身难保了,在这样的绝境里,他们依旧是善良的,互相传递着爱和希望。 比如宋之礼房间的木板床,那是九楼的酒鬼伯伯和702的失业叔叔一起在二手市场和老板砍价两个小时都快吵起来了才以最低的价格给他买到的。 而那个衣柜,是对面六楼的研究生姐姐从之前租的房子里搬走房东不要了准备换的,她也专门找人帮忙运了过来送给宋之礼使用。 至于那套桌椅,那是宋之礼最宝贵的东西。 一个当过木工的叔叔看到了他书包的成绩单,立刻夸赞他是学习的料子,亲手打造了一套桌椅送给他,让他无论如何都要好好学习给去世的父母争气。 宋之礼至今也无法忘记,那个木工叔叔将这套桌椅送给他,笑着说:“叔叔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有能力在这个大城市买下任何一套漂亮的房子,你还小,你不会永远住在这种地方的。” 那时的宋之礼还年幼,他忍不住道:“叔叔,我发誓,你也不会永远住在这里的。” 总有一天,他要让这烂尾的楼盘复工,还这些人他们本就应该有的家。 而木工叔叔笑着对他摇了摇头,说:“叔叔是等不到了。” 那天晚上,木工叔叔说是自己儿子的生日,他买了很多的食物挨家挨户的送。 在那样的环境里,没有什么礼物比能吃的食物更实用。 但是也有人察觉到了不对劲,那时烂尾楼里还居住着几十户人家,这样挨家挨户送的有肉有蛋有蔬菜,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而木工叔叔还给宋之礼提了一箱奶,笑着说:“我儿子以前最喜欢喝这个牌子了,你太瘦了,也要多喝牛奶,身体才能更壮实。” 他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不能拿你和我儿子比,你是好孩子,和他不一样。我家那个混小子啊,从小就不听话也不学习,我答应以后有钱了把他接到大城市来,可是我总不能让他和我一起住在这种地方吧?要是我再有能力一点就好了,我把他接过来,就带在我身边管教,你可不要嫌弃他是乡下来的没见过世面,你这么聪明又乖的孩子,要是我儿子和你认识,能和你学到一星半点就好了。” 而宋之礼则说:“叔叔你放心,如果他来了,我就和他一起吃一起住一起上学,不会让任何人瞧不起他的。我成绩很好,我一直都是我们学校的年级第一,他以前不爱学习也没关系,反正我现在也不上学,我可以从头教他,我一定能教懂他,让他也考上大学。” 木工叔叔带着老茧的大手在宋之礼的头上又摸了摸,眼里带泪,只是重复道:“好孩子,你是叔叔见过最好的孩子。” 他透过宋之礼的眼神慈祥,就像在看他自己的儿子。 那天晚上,木工叔叔在宋之礼的床上坐了很久,他们也说了很久的话,直到宋之礼都困了他才离开。 可后来,就没有人再见到那位木工叔叔。 直到他出现在了报纸新闻上,是卧轨自杀。 因为他妻子早亡,而儿子常年寄养在乡下无人管教,在上个月和人打架斗殴去世了,对于木工叔叔来说他也实在没有什么活着的意义。 而宋之礼在自己的床头,摸到了一个布包。 那是木工叔叔最后的积蓄,用一块布包着二百六十三块七毛钱,全部都留给了宋之礼。 那天宋之礼觉得自己该哭的,可是他没有哭。 这一次,木工叔叔一定能够早点去往儿子的身边,及时的教导他,不会再让他走上歧路。 而也是因此,宋之礼才真正意识到,他不能永远留在这里逃避现实。 这只是烂尾楼,不是乌托邦。 而且他父亲以及小三巴不得他死在外面,这样什么都是他们的了。这样下去只是亲者痛仇者快。 所以时隔半年,宋之礼重新回到了宋家,那个他万般生厌的地方,就连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都觉得是恶心的。 即便如此,他也不再像之前那样浑身是刺,冷眼和父亲争执,出言嘲讽继母,而是下跪请求父亲让他回家。 他在外面磨平了所有的棱角,而在宋泽看来就是这个儿子在外面过够了苦日子,终于肯低头了。 毕竟嘛,这么点大的小孩,能够支撑那么久,就已经很让他意外了。 从此之后的宋之礼,就是所有人看见的样子。 温柔包容世间的一切,完美到无可挑剔,这也是他在宋家生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因为他必须留下,必须扎根立足。 只要这样,他才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夺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也才能把不属于宋家的也都还给别人。 宋之礼说这些的时候,声音还算平静,情绪也逐渐稳定。 来过太多次的地方,即使触景生情最终也能够控制住自己。 尉迟衍和江遇时甚至不知道发生过这么一件事,只以为那段时间他因为母亲离世打击太大自我保护躲了起来,而谢厌虽然知道他在这里居住过很长一段时间,也知道他心底介意的是什么,但宋之礼也没有对他这么详细讲述过这里发生的点点滴滴。 这还是他第一次,把心上那道疤彻底撕开。 鲜血淋漓,载满了过往。 夏婉将视线向上看,因为此刻强忍着不掉眼泪的人居然是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