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暴富后我踩翻修罗场_225
“谁?三十年前这小区刚建成的时候我就住着了,也没记得有叫这个名字的,你找错地方了吧,小夥子。” ……没有? 蔚宏非常确定自己没找错地方,他最后再看了眼房门,跟梦境中的一模一样,不再做无用功,谢过提醒他的女人,下了楼。 原本是雀宁家的地方,他却从未住过。 蔚宏脑子有点乱,他坐回副驾驶,沉默地思索。 雀宁……雀宁真的是存在的吗? 短暂的调查并未给出准确的答案,蔚宏决定再通过其他方式寻找一下,他忍不住想,也许雀宁是和蔚鸿之一起到那个世界了呢? 以后再通过雀宁的学校调查一下吧,现在先回家,好好休息一下,明天……明天还要去公司上班,对,他要去公司上班,老爸把这公司给他管着可不是让他玩放置经营的,他都已经二十六了,再不认真起来的话,可就真变成彻头彻尾的纨绔子弟了啊。 以后难道要让父母哥哥养他一辈子吗? 蔚宏从未想过自己会有如此高深觉悟的一天,成为蔚鸿之的这段时间给他的锻炼比任何说教劝道都有用,而蔚鸿之包含着工作技巧和知识的记忆也同样是宝贵的财富,要知道,蔚宏本人出国留学的六年时间,只学了个脑袋空空。 好好干吧,既然都有这样优越的背景条件了,为什么还要继续荒废呢?比他年长六岁的蔚鸿之可是一步步从矿区小镇里走出来,在大城市里站稳脚跟的,自己虽然没有他那么优秀,也不能落下太多吧? 蔚宏深吸口气,闭上眼睛靠着椅背,接连掠过的灯光打在他年轻的脸上,无人知晓这位二少爷曾在几个小时前历过一场怎样铭记终生的奇妙遭遇。 ——再见了,另一个我,希望你在那边也一切都好。 . 深沉的夜色从窗外没入酒店房间,澄澈夜幕里点点星子散布,辉映着这座赌城的霓虹灯火,蔚鸿之坐在桌边,笔记本摊开在面前,他写了几个字,便没有思绪般停了下来。 雀宁来到蔚鸿之身后,一手按在他肩膀上,看向那已经写了三分之一的笔记本,他身上还带着刚刚出浴的水汽,指尖的温度很暖,刚苏醒那时候的虚弱已然消失不见。 他植物人状态的三年时间里,母亲把他照顾的很好,以至于雀宁并未像很多病友那样无缘由地在沉睡中消瘦,而是发胖了许多,苏醒后的这半年里,在康复训练的帮助下,身体状态逐渐恢复,只是体重下来了,脸颊上的肉却没能消失,他已经二十五岁了,看起来还像个大孩子一样。 “写完了吗?”雀宁问道。 “写不出来了。”蔚鸿之放下笔,将笔记本合上,他和蔚鸿之曾在这个本子上书写做过简短的交流,而随着他们灵魂互换回来,时间节点回到一切都未发生的那刻,所以上面的字迹也都不复存在。 蔚鸿之自回来后断断续续记录着在那个世界的经历,他怕如果不记录下来等时间过的久了,会忘记很多值得珍藏的细节。 雀宁把洗澡前摘下来的银镯放进盒子,这是蔚鸿之送给他的,和他小时候父亲给他的镯子几乎一模一样,他收到这个礼物的时候因为这背后可能的暗示懵了片刻,还故意打趣蔚鸿之问他是不是想当自己父亲,但不管怎么说,雀宁当然明白蔚鸿之的真正意思——这大概是鸿哥这段时间来唯一能够当做念想的东西,他按照记忆中的模式打造了这只银镯,作为怀念。 只是雀宁已经不再是小孩,不好戴到外面去,镯子对他来说更像是定情信物般小心收藏。 蔚鸿之将笔记本放好,他站起身,顺手在雀宁脸上掐了一把:“去超市屯点东西吧,明天就要出发去森林公园了。” 和王淑梅公司商谈的那几周,蔚鸿之一直在抽时间陪着雀宁做康复训练,王淑梅大多数时间当然是陪伴自己刚苏醒的儿子,和经常过来看望雀宁,同样也是合作方产品经理的蔚鸿之变得熟络。就像在那个平行世界一般,蔚鸿之也非常顺利地博得了王淑梅的欢心,不然雀宁也不会在现在和他出现在这里了。 雀宁身体状况彻底好转后,蔚鸿之便辞掉做了六年的工作,陪着雀宁一同来到阿拉斯加,继续他们未完成的旅程。阿拉斯加地广人稀,以原生态的地貌和极地风光为名,路途中不太好找落脚的酒店,蔚鸿之就按照旅游攻略,租了一辆房车,准备开着车带雀宁好好领略极北之地的美景。 “会有机会看到驯鹿吗?”雀宁穿上外套,问道。 “应该有吧,到时候还要换游轮去冰河湾国家公园,说不定还能碰见鲸鱼呢。”蔚鸿之拉上羽绒服,他拿过一旁的围巾给雀宁系好,雀宁伸手把围巾向下拉了拉,露出口鼻。 两人下了楼,宾馆一楼的大厅壁炉里火烧的正旺,木柴时不时发出燃烧的爆裂声响,噼啪声中,蔚鸿之牵着雀宁的手,推开厚重的玻璃大门,走入冷风之中。 白气从口中呼出,打湿了睫毛,雀宁只有一只手带着手套,另一只被蔚鸿之握着,一起抄在他宽大的口袋里,店主养的雪橇犬在玩闹,早上路边积的雪还未被清扫,两人肩并着肩,走向一条街外亮着灯牌的的沃尔玛,留下两串脚印。 绿色的极光在头顶展开条带,一如猝不及防分别的那天。 但现在,等待着他们的再也不是无法描绘出的未来,所有忧郁和不安,都在这场奇妙旅行的终点随着列车鸣笛的声响结束。 太阳雨停止的时候,到站的旅人走下车,找到了他刚从睡梦中醒来的小狐狸。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