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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启用侦讯公司,将那些人彻查了一遍,捉住他们的弱点予以报复,将他们最见不得人的过往散播得人尽皆知,除了欺负孟眠冬欺负得最厉害的那个富家少爷之外。 那个富家少爷不是他目前能动得了的,他不得不暂时蛰伏。 做完这些,他回了公司去。 他不再回家,换洗的衣物都是命秘书去家里拿的。 秘书提着衣物回来时的表情很诡异,他明白肯定是满室的尸臭味吓到秘书了,但他也懒得解释。 公司里所有人都知道他有一个感情很好的恋人,但没有人知道他的恋人已经死了。 他不愿意亲口说出孟眠冬已经死去的事实,好似只要他不说,孟眠冬便能活着一般。 从此之后,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工作狂,每天上班的时间超过二十个小时。 他没有娱乐,没有消遣,更没有重新找一个恋人,即便积攒多了,不得已自渎都是想着孟眠冬还活着时候的情状。 对于他而言,孟眠冬死了,他便成为了行尸走肉,不会有人能及得上孟眠冬一星半点。 孟眠冬过世的时候,孟眠冬二十八岁,他二十九岁。 三年后,孟眠冬冥寿三十一岁,他三十二岁。 他的公司终于上市了。 他在纽交所敲过钟,推了所有的应酬,赶了最早的一班飞机回国,去墓园看望孟眠冬。 他穿着一身西装,拿了一束红玫瑰,以及一袋子的供品、啤酒,颓唐地跪在孟眠冬的墓碑前面。 他将红玫瑰放在墓碑旁边,又将所有的供品一一摆开来,点上香烛,才打开一罐子啤酒喝了起来。 一罐又一罐,啤酒罐子满满地堆在孟眠冬的墓碑左右。 他醉得狠了,指着墓碑厉声质问道:“你不是不喜欢我喝酒么?为什么不骂我?” 墓碑自然不会出声,墓碑下面埋着的孟眠冬的尸体已烧成了一捧骨灰,安静地躺在骨灰盒中,也不会出声。 他唱着可笑的独角戏,又哭又闹,发了一阵子的酒疯,才安静地坐在墓碑前,讲着他这三年的日子。 还没讲完,天已经黑透了,公墓管理员走到他身边劝道:“先生,你明天再来吧,晚上阴气重。” 他摇了摇头,又听那公墓管理员道:“按规定,墓地晚上是不能留人的。” 他从口袋中取出了些现金来,递给公墓管理员,哑声道:“麻烦你就当作没看到过我吧。” 公墓管理员又好言劝了几句,见劝不动他,只能收了钱走了。 过了一会儿,公墓管理员送了杯热水来,递给他,一转眼,却看见他将热水浇在了墓碑上,同时深情地问道:“眠冬,你是不是很冷?再过两天就是你的忌日了,你走的时候……” 公墓管理员听见他忽而笑了一声:“你走的时候天好像要更冷一些吧?你怎么就穿了一身睡衣?对了,是因为你很喜欢那身睡衣吧?你活过来,我再为你买几身睡衣好不好?” 公墓管理员吓了一跳,赶紧离开了,连杯子都忘记该要回来。 闻燃没有注意到公墓管理员,他将杯子一摔,便一把抱住了冰冷的墓碑,接着讲他这三年的日子。 他讲了整整一夜,到破晓时分,才疲倦得睡了过去,来扫墓的人见了,误以为他是一具尸体,惊吓不已,或报警,或通知公墓管理员。 他是被警察吵醒的,站起身来,待众人看清楚他的长相,更是惊吓不已。 他是全国杰出青年企业家,公司在纽交所上市的新闻上遍了这几天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亦在各大电视台的早间新闻、午间新闻、晚间新闻滚动播出。 他优雅地为自己所引起的骚动向众人道过歉,便步出了墓园去。 他要去报复最后的一个富家公子。 要了富家公子的性命当然容易,难的是要让富家公子生不如死。 他又用将近一年的时间收购了富家公子家的所有产业,导致富家公子一朝从天堂堕入地狱。 这之后的事他没有兴趣,依照富家公子的脾性是绝对不可能东山再起的。 他依旧是个工作狂,浑浑噩噩地等待着孟眠冬第四年的忌日。 还有十天,他决定在那天自杀,从天台跳楼,和他的眠冬一样。 他写下了遗嘱,公司会由他的弟弟,也就是目前公司的总经理接管,而他所有的现金则会全部捐赠给孟眠冬曾经待过的孤儿院。 倒数第三天,他回了家去,由于长时间没有通过风的缘故,一开门,房间里的尸臭味登时扑面而来了。 四年,过去快要四年了,这尸臭味竟较先前更为刺鼻了些。 他毫不在意,洗过澡后,便躺在孟眠冬的尸体曾躺过的床单上,盖上了孟眠冬的尸体曾盖过的鹅毛被。 他双手张开,圈着一团空气,好似还抱着孟眠冬一般。 他细细地回忆着他与孟眠冬的过往,深深地后悔着没有照顾好孟眠冬。 倒数最后一天,在他收拾妥当,准备上天台去的时候,他接到了一个诡异的电话。 电话那头一把女声热情地道:“先生有什么事情想要挽回的么?本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倘若换作孟眠冬还活着的时候,对于这样疑似诈骗的电话,他一定会马上挂掉。 然而,孟眠冬不在了,他听见自己鬼使神差地道:“我想要我的恋人活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