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犬与美人 第106节
提起这些,沈至欢又突然想起来一个人,她问:“等等,李书锦是怎么回事?她难道真的是父亲的女儿?” 沈长宁道:“自然不是,你怎么也信了这些。” 沈至欢道:“我才不信。上回我三哥回来没有否认,你们该不会是故意的吧?” 沈长宁道:“此事还是说来话长。” 第85章 父亲 李艳芬救下沈长鹭的地方是在大昌与混夷交界处的苍连山脚,苍莲山上的冰雪融水使得越河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边境牧民,李艳芬住的地方是越河支系的一个小村子里。 沈长鹭因为身体原因在那里住了两月有余,这期间无论是大昌人还是混夷军队都在找他。 而这个地方边界模糊,严格来说离混夷要更近一些,若是时机不成熟,他就算是贸然出去恐怕也会被混夷人抓住。 沈长鹭一睁开眼睛,看见就是彼时不过十八岁的李艳芬,她的口音并不纯粹是大昌的口音,生活风气也融合大昌和混夷两边。 起初的一个月倒还正常,这户人虽总是暗示他娶李艳芬,但都被他直言拒绝了。 救命之恩自然会重金相报,但家中已有妻室,且族中有训,四十无子才可纳妾,他又怎可再带他人回家。 他被李艳芬捡到的时候,身上的穿着瞒不了人,他虽没说自己的真实身份,却也显然不是一个普通的兵卒。 而一个月之后,他就明显察觉到这些人急切了起来,他不愿意再在这户人家待下去,便隐瞒了自己的腿已经差不多可以动了,欲找一个合适的时机从这里离开的时候,却在一个普通的清晨,察觉出不对劲来。 这户人家可不是什么书香门第,他们的欲望和虚伪都表现的太过明显。他知道这户人家一直都想用这份恩情在他身上索取什么,不过是财富罢了,他也不抗拒。 但那天早上,不知怎么,他们见到他时,竟害怕起来。 她们在努力的装作自然,却仍破绽重重。 说是害怕,其实更像是紧张。 这让沈长鹭警惕起来。 又在这个村子待了几天,沈长鹭这才发现,是混夷人与李氏一家取得了联系。 至于为什么不来抓他,沈长鹭猜测是因为发现他的人并不多,并且一时也难以调动军队过来围堵,以免打草惊蛇所以只吩咐了李氏一族什么。 半个月以后,一天傍晚用晚膳的时候,沈长鹭察觉到自己的茶杯内被下了迷药。 那天李艳芬分明有精心装扮的痕迹,他握着茶杯,倒是想知道,这家人到底想干什么。 第二天沈长鹭睁开眼睛,李艳芬一脸娇怯的躺在他身边,一个月之后,她告诉自己,她怀孕了。 但沈长鹭知道,那天晚上,他们什么都没有发生。而在此期间,李氏一家同那群混夷人的联系从来没有断过。 后来他的部下找到他,李艳芬跑过来,跪在他的马下,抚着自己的小腹,问他难道不管他的孩子了吗。 她执意要跟他回京。 沈长鹭盯着她的脸,选择了将计就计。 他带着她回京了,所有人都以为他与李艳芬是一场贵族落难被善心女子救下的浪漫戏码,但各自都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 “那这些年……” 沈长安道:“李氏一直在给夷邦传递信息,他有一个弟弟,现今已是部落首领了。” 沈至欢道:“那她的信息都是父亲刻意透露的吗?这么些年那些混夷人毫无进展难道不会察觉出不对吗?” “她的信息自然有真有假,况且…”沈长安声音轻了些,道:“击退夷邦,本就是长远之策,皇室阴晴不定,我沈家总得有自己的价值。” 若真是太平盛世,那他们这个在马背上打下功名的安庆候府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功勋之下必有暗疮。 与蛮夷之地这种微妙的平衡,在满朝几千双眼睛下,竟暗暗的被沈氏维系了这么多年。 他们一族看似是永远忠于皇帝,是帝国开疆拓土的一个工具,但却也有自己的生存方式,而事实证明,当初他父亲的选择是正确的。 元成帝这么些年,杀了多少当年开朝功臣,尤其是在改革方面居功至伟的功臣,但唯有沈家屹立不倒,那就是因为沈长鹭的无可替代性,武将千千万,可从来没有一个能像沈长鹭一样,不止是皇帝,就连百姓也有这样的认知,只要有他坐镇,那外敌就不敢进犯。 沈至欢面色并不好看,道:“那我们当真要追随周誉吗?既然陆…那个太子还在活着,为什么不去找找他,扶持他登上大统呢?” 沈长安的指节碰了碰桌面,道:“妹妹,你觉得血脉,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沈至欢无可辩驳。 她记得当初陆夜也跟她说过类似的话,在她还没有回复记忆的时候。 为什么陆夜不来求助沈家,当时陆夜是怎么回答她的,原话她已经忘了,但现在看来陆夜所猜竟分毫不差。 情谊和利益比实在算不得什么,只有当陆夜真正打出皇室太子这面旗帜,当他的能力足以与现下这个庞大却鸠占鹊巢的王室抗衡的时候,他才有资格与沈家谈判。 那个时候,他才配去讲情谊二字。 沈至欢都懂,可她仍觉得心里不太舒服。 “连皇帝都能被偷偷换人,这也太…” “嗯,所以当初必定是从内部就先瓦解了,能凭借一场大火就一举成功,这也不是仅两三年布划就可以的。这个王朝上下,没有哪个是省油的灯。” 这些沈至欢都管不了,这其中所牵连的因素太多,她得为她的每一句话负责。 她没有再说下去,转而问:“那我们什么时候走呢?” 沈长安问:“你想什么时候走?” 沈至欢摸了摸自己的肚子,道:“拖的久了也不好,我不想挺着大肚子走那么远的路。” 沈长安伸手轻轻拍了一下沈至欢的手背,道:“那我们过几日就走。” * 在沈长安回来的第三天,宫里突然传来消息,皇帝驾崩,传位于太子周誉。 皇帝在一年前就卧病在床,沈至欢那时候以为老皇帝撑不了几日,但没想到他居然能活到现在。 皇帝驾崩,正是是举国缟素的时候,沈长安一回来,沈至欢便不需操持什么府内事务,她被保护的极好,每天要诊两次脉,每日最大的事就是想一想三餐吃什么。 皇帝驾崩,沈长安这两天便格外的忙。 沈至欢在府里闲的紧了,就忍不住想要绣点东西。 一开始她什么都没想,只是凭着感觉随便绣一些,当一只栩栩如生的小鲤鱼出现在绣布上的时候,沈至欢皱着盯了半天。 沁兰道:“小姐,您在给小少爷做衣裳吗?” 沈至欢不绣了,把针线一推,道:“我给它做什么衣裳。” 沈长安下午回来之后,告诉沈至欢他们明天一早就会动身,问她还有没有别的事要处理,要不要再缓两天。 沈至欢当然没有,她巴不得赶紧离开,好像从上京城离开,就能把某种联系切断一般。 东西到晚上就收拾好了。此时已经入夏,夜晚的上京城微风徐徐,夜色清凉。 沈至欢坐在院子里坐了一会,然后回到了房间里。 临睡时,她关上了门窗,沁兰就在外面候着。 但或许是要离开了,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直到听见有细碎的响声从窗户那里传过来。这声音很弱,若是不仔细听,是全然听不见的。 两个月以前,沈至欢刚回上京城,命人加固了门窗,窗户只能从里面打开,外头怎么也打不开。 沈至欢掀起被子,赤脚走下床去。 直到停在那扇窗面前,这扇窗是以前陆夜最爱翻的一扇。 声音还在继续,就是是有人在小心翼翼的用蛮力挤压木头的声音一样。 沈至欢抬起手,陡然从里面打开窗户,清冷的目光垂下,与手还没放下的陆夜一下子四目相对。 陆夜显然愣了一下,他慢吞吞的收回手,道:“…你知道我来了啊?” 沈至欢心道得亏发现的是她,若是府里巡逻的人,那如今沈长安待在府里,陆夜绝不可能跑的掉。 沈至欢不着痕迹的放低了声音:“你又想干什么?” 陆夜原本什么也没想,他只是想像以前一样偷偷看看沈至欢而已,但是现在沈至欢这样问起,他便又明确了起来:“你要跟我走吗?” 沈至欢:“你是不是有病。” 陆夜伸手,探进窗户拉住了沈至欢的手臂:“周誉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 “他长的没有我好看,也没有我厉害,你为什么会喜欢他?你肯定是不喜欢他的,不然你又怎会跟沈长安回漠北。” 他盯着她的眼睛,在冷清的月色下神色倨傲,就像是自己给自己留得的一层体面一样:“虽然你骗了我,还跟别人好,但我原谅你了。我以前虽然也骗你了,但我已经认错很多回了,你还不原谅我吗?” 沈至欢:“……” 她抽回手,道:“你再不走我要叫人了。” 陆夜站着没动。 沈至欢道:“还是说你还想再试试自己能不能跑的掉,我哥哥若是知道你趁我失忆折辱于我,你觉得他会放过你吗。” 陆夜这才道:“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跟你有关系吗?” 陆夜道:“沈至欢,你就那么不想见我吗?” 沈至欢道:“你又不是第一天才知道,我要叫人了。” 陆夜转过身,沈至欢看不清他的脸,只听见他咕哝了一声:“那我就偏偏不如你所愿。” 陆夜的离开也是静悄悄的,沈至欢没有看清楚他是从哪走的,不过几瞬,她的面前便空荡荡的一片,夜晚的凉风一刻不停的灌进屋子里来。 第二天一早,沈至欢上了启程的马车,临走的时候,前来送行的人很多,也包括太子在内。 边境战事频发也不安全,但相比于她孤身一人待在上京城,那儿总算是有人照应。 除了上次的失忆,沈至欢几乎没有离开过上京城。 她掀开帷裳回头看走过的街道,曾经以为自己一辈子都要待在这里,但是时逢乱世,到底还会不会回来,又是另一个未知数。 沈至欢要去的地方位于苍连山右侧,那里正是大昌与南蛮北狄的交界处,这些北狄人依靠苍连山脚下丰美的水草,养育出了优良的战马,且他们的民族向来崇尚杀戮与征服,这些年来同大昌摩擦不断。 沈长安走在沈至欢马车的正前方,离沈至欢不过几丈远。 越往西,地域就越发显得宽阔。 大昌的疆土呈一个牛角形,人口多数集中在中部以及东部,越往西就越因为相对干燥的气候而人烟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