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听说我们不熟在线阅读 - 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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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现在都有倒车影像和自动泊车了……唔!”

    季初景还没说完,就被谢闻娇捂住了嘴。

    “所以,季一一,千万记得,你明天不是助理!”

    季初景看了一眼郁霄,抱着季小卷的右手上,大衣袖子往上扯了点,露出里面的衬衣袖子,扣得严丝合缝。

    这恐怕连腕骨都看不见,倒是能看出他没有戴表的习惯。

    所以,到底她还开不开车?

    季初景拧眉咬着唇,手握在门上正纠结,耳边响起郁霄的声音:“别咬了。”

    季初景呆呆地看着郁霄绕过来,

    她小时候一紧张纠结就去咬下唇右侧,直到咬破也不松口。可这毛病她过去十年已经改了,怎么今天又不自觉犯了。

    她悄悄瞟了眼后视镜,还好口红没咬花,才伸手去接季小卷。

    可季小卷反而扭过头去,直接往郁霄怀里扎,就跟嫌弃她似的。

    季初景:“……”

    这狗,是真狗啊。

    季初景收回手,“还是你抱着它吧,我来开。”

    郁霄终于轻笑一声,摸着狗头:“听话,找妈妈去。”

    说完,趁它不注意就把狗塞进她怀里,右手轻拍了一下季初景后脑:“别傻笑了,上车。”

    季初景顾不上谴责叛变的狗,收起肆无忌惮的笑,跑到副驾驶那边坐下。

    季小卷今天似乎是专门想和她作对,看见郁霄之后又不老实了。

    “你今天怎么回事?”

    车还没启动,季小卷就要往郁霄怀里蹿。

    季初景问他:“你给它喂迷魂药了?”

    郁霄左手搭在方向盘上,右手正抵着狗头,听了她的话,抬头看她,眼里都是无奈的笑:“有这药我还舍不得给它吃。”

    季初景绷着一张脸:“给谁吃都不行,违法。”

    她努力压着唇角不让自己笑出来,在他面前伸伸手,让他交出来。

    郁霄盯着他眼睛看了一会儿,挑眉:“换香水了?”

    季初景一愣,她知道郁霄对气味敏感,可他也是个直男啊,没想到还能分辨出香水的差异。

    “一个男人喜欢你,会注意到你身上细微的变化。”

    季初景想起昨晚谢闻娇告诉她的这句话,躲开了他的视线,看向前方:“嗯……”

    她左手把长发捋到耳后,露出小巧泛红的耳廓和藏在发间的细长耳线。

    谢闻娇今早还说了,这款耳线称得她脖颈纤细修长,十分好看。

    季初景学着她教的淑女的样子,微微收着下颌,唇角浅浅勾着,看起来有点害羞。

    “可能它还不习惯你的香味。”

    季初景一愣,那句“你喜欢吗”被噎在喉咙里,上不去下不来,卡得难受,也没听出郁霄这句话中的笑意。

    她现在彻底不敢看郁霄了,扯了扯唇角要笑不笑:“那我上去换件衣服。”

    “不用。”

    季初景能听到,旁边有两声轻微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擦着皮质的座椅的声音。

    她眼前一黑,手里是郁霄的大衣。

    “用它包吧,它能安静一点。”

    季初景瞟到一只修长的手在中控台上操作了几下,暖风缓缓吹了起来,趴在郁霄衣服里的季小卷也安静了。

    那只骨节分明的大手在狗头上揉了几下:“还是缺少安全感,你一换味道它就恐慌,以为换了主。”

    季初景无奈,不自觉嘟起嘴,也懒得解释了:“嗯,我下次注意。”

    她兴致缺缺,完全是一副应付领导批评的架势。

    “好。”郁霄说。

    季初景垮下双肩,垂眸盯着季小卷轻轻叹气。

    “今天一起去选一个吧,毕竟我和狗都需要习惯。”

    季初景扭头,直直撞进郁霄微弯的笑眼里。

    作者有话说:

    最近过年期间很忙,只能晚上什么时候写完什么时候放上去,宝子们早点睡,第二天再看!

    ◎最新评论:

    【这狗以前肯定是姓郁的!】

    【

    -完-

    第31章

    ◎还没成啊?◎

    “你需要熟悉什么?”季初景一愣, 话刚说完又似乎明白了郁霄的意思,心里不上不下地,不知道怎么回应好。

    不然算了, 管他什么欲擒故纵,还不如直接挑明。

    季初景咬着下唇, 憋着一口气转向郁霄,一个字还没说出口, 郁霄已经转回了头。

    “总要一起共事的。”

    正经的大实话,让人无法反驳,也挑不出什么别样的情绪来。

    季初景刚刚想说的话像是被强力吸尘器抽走了,“哦”了一声垂下眼。

    车里温度渐高,浓烈的雪松味道夹杂着许多清甜。

    这味道更像雪后松林里, 有小动物不知从哪找来一堆果子,无意间掉进树下的雪堆里, 伴着一棵雪松过了一冬天。

    季初景只敢隔着郁霄的大衣, 一下一下轻抚季小卷,眼睛却控制不住偷瞟他。

    她脑子里反复播放谢闻娇那两句话, 什么小臂肌肉、什么脖颈青筋……季初景又偷瞄了旁边一眼,衬衣的扣子严丝合缝, 就连袖扣都系得一丝不苟。

    季初景再不死心,也只能看到右手腕的一点腕骨,和左手手腕内侧的一点红。

    说起来,那个红色和形状好像是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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