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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程言那边已经急匆匆地折回头找唐浩初,急得手里的东西都掉了,抬头看到转盘不知何时开始了转动,停止的时候,唐浩初正好坐在最高点上。 周围明明有那么多人在,傅程言眼里却只看得到唐浩初一个,少年穿着简单清爽的白衣黑裤,却比任何盛装打扮的人都好看,夕阳就在他背后,风吹起他的衣襟和衣摆,在光的斜映下,像凭空长出了一对翅膀。 甚至好看到让其他看热闹的人都微微愣了愣。 按照老规矩,谁转到最高的地方,谁就要对喜欢的人唱歌或表白,原城民风开放,青年男女向来都是大大方方地直抒心意,于是下面的人开始喊着让唐浩初唱歌和表白,唐浩初却只管在人群中寻找傅程言的身影,直到望见了对方凝望他的双眼。 四目相对的这一刻,傅程言的心脏跳得厉害,周围的喧嚣都不见了,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声。 ……还有拨动琴铉的声音。 叮,噔,咚。 光顾着看人的傅程言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少年怀里还抱着那把六角月琴。 买琴的时候,唐浩初有在店主的指导下了解基本弹法,加上他本身就懂乐理,哪怕以前没见过这种琴,也能凭借过人的头脑和可怕的记忆力迅速学会怎么弹。唐浩初按照店主教过的弹法拨弄琴弦,前面几声似乎只是调试音阶,但接下来的音调明显是一首曲子,一首异常动听又缠绵浪漫的曲子。 他的指法可能还有些生涩,但并不妨碍听感,周围的人都自觉地随着动人的琴声安静下来。 唐浩初就这样遥对着傅程言把整首曲子弹完。 少年本来就好看,认真弹琴的模样更好看,逆着光,像脸庞都会发出微光一般,让人移不开眼。傅程言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舍不得放过他的一举一动乃至每一个细节,看着微风吹起他的头发,发丝随风摇摇曳曳,心也跟着摇曳不息,面上努力保持着镇定,心脏早已跳到完全失控。 待一曲终了,唐浩初下了秋千走回到傅程言身前,下一刻就被傅程言大步迎上来并紧紧抱住了。 若换任何一个人来评价北州少帅的性格,都会觉得他高冷又难测,傅程言也承认这一点,同时却觉得这世上谁都没有他可爱。他沉着冷静地开枪时可爱,不动声色地筹谋算计时可爱,面无表情地问他要糖吃时可爱,专心致志地为他弹琴时可爱,一步步朝他走近时,最可爱。 把人抱入怀里,傅程言觉得自己把一轮光彩夺目的小太阳也抱进了怀里,——他就是他的太阳,甚至比阳光更亮更暖,能把他的灵魂都照亮,让他四肢百骸都热到滚烫。 唐浩初乖乖地任由傅程言抱着,始终没说话,直到对方快放手之前,突然开口道:“傅程言,我喜欢你。” 这短短几个字让傅程言直到晚上都没能把心绪平定下来。 晚上两人自然而然地共居一室,能躺着绝不坐着的唐浩初提早窝进被窝里,懒懒地倚着床头翻阅一本有关战争史的书,傅程言则坐在靠窗的桌案前看账册,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账册上,轻轻翻过了一页,心思却已经飘走,落在了不远处的唐浩初身上。 这好像是头一回,他晚上挑灯对账的时候,有人陪伴在他身边。他不再是独自一人,他爱的人就在他左右,对方不需要做别的,——他的存在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幸福。 夜渐渐深了,傅程言抬眼看了看窗外屋檐下亮着的廊灯,那暖黄色的光又让他想起了今天下午同样暖黄的夕阳,和背靠着夕阳为他弹琴的少年,眼底不由充满了幸福的笑意。 连空气都变得粘稠甜蜜,饱含着安宁和幸福,让他想要让时间停滞于此,甚至将这一刻拉长至一辈子。 第二天吃完早饭,两人便按照昨天说好的那般去郊外看花海。 因为是城东的郊外,所以要从庙会前面的那条路穿过去才好出城,而今天是赶秋节的最后一天,庙会和昨日一样热闹,庙会前的这条路也都是人,车只能慢腾腾地朝前移。所幸这条路并不长,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过去。 大概是嫌车速太慢,唐浩初提出要下车走走。刚走没多久就看到了一个买糖人的摊子,转过头用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对傅程言道:“我还想要一个和昨天一样的糖兔子。” 傅程言自然不会说不,——如今的他恐怕不管唐浩初说什么都没法说不。担心唐浩初会因人太多而不舒服,傅程言道:“你就站在这里等我,我去给你买。” 唐浩初乖乖点点头。 摊位那边还有两个小孩子在排队买糖人,所以傅程言等了一会儿才成功买到,待转身回去,却发现唐浩初不见了。 少年原本站的位置已空无一人,傅程言愣了愣,心里不可抑制地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强压下各种念头,试图将整条街都搜寻一番,这时候,一个小女孩突然跑到他面前,手里还拿着一朵纸折的玫瑰,脆生生的道:“一个特别好看的哥哥让我给你的。” 傅程言接过玫瑰,急急问:“那个哥哥人呢?” “他走了。”小女孩想了想,“他还说对不起,要下次再跟你去看花了。” 明明站在太阳下,傅程言却莫名觉得有点儿冷。他站了很久,手上拿的糖兔子都要开始化了,低头看了看糖兔子,学着唐浩初昨日的样子张口咬了一个兔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