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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安气定神闲:“我还以为娘子您对方子不感兴趣,毕竟这么些天没给个准话儿,小子心中实在没底。” 邓娘子被他说的脸热,讪讪道:“这不是要和我家那口子的商量商量吗,二十贯也不是小数目。要我说安哥儿,我们迟早都是一家人,玲儿姐也是你未来媳妇,就不能便宜点。” “停停停!”叶安一听这话就脑仁疼,连忙让其打住。邓家曾是叶家的家奴,当年叶家定居在虎头村,叶安外祖父感念其辛苦,直接将身契归还给邓老太爷,还给了其一笔银子让他自己谋生。 邓老太爷在叶家门口磕了三个响头转身离开,凭借那笔钱还真在东京发了小财,年老后回到中牟县定居,开了间名叫八宝楼的酒店。此时的叶祖父已经行将就木,临终前委托对方照顾家人。 邓老太爷感念旧主,不顾众人反对,当时就拍案决定将孙女许配给叶安,待时机成熟二人就立刻完婚。当了有钱人家的女婿,叶安本应高兴才是,然而……订婚之时他未婚妻玲儿姐才两个月大。 叶安望着包着尿布的女娃娃,他要是真对玲儿姐有什么心思,恋、童都算不上,简直就是恋婴…… 与叶安相反,邓娘子这个伪丈母娘反倒是对其越来越满意,原本瞧着这小子病恹恹一副短命相,谁知身体却逐渐好了起来,还越长越出众。至于对方逃学成天在县里闲逛的事儿她也没放在心上,对于读书,邓娘子有自己的一套理论。 在她的认知里,读书是个烧钱不偿命的活儿。走南闯北这么些年,她见过太多书生,穷的叮当响靠妻子养家,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还自诩清贵,走路都用鼻孔看人。假如叶安真一门心思扑在功课上,邓娘子反倒要担心女儿的未来,毕竟这么些年整个中牟县也没几个靠读书致富的。而叶安手一抬就挣了二十贯……想起钱她又是一阵肉痛。 耐着性子跟安哥儿扯皮了半天,无奈对方就像封了壳儿的王八,油盐不进,最后邓娘子投降了,咬牙切齿道:“哥儿真是要价的好手,弄得我都想租你去谈生意了。” “好说好说,”叶安表情不变:“真有那天我们价钱好商量。” 大概是被他的无耻镇住了,邓娘子许久都没有说话,过了半天方才道:“……行吧,现在就去订契,你得当面再给我们再做一遍。” 叶安自然应允,二人一同去往中牟县。此事当然不能告诉家里人,于是只说玲儿姐闹着要见他。临行前外婆还特意通知他,早些回家,别耽误了明天上学。 虎头村离县城距离不算远,步行也用不了多少时间。等进了八宝楼,邓老板立刻屏退众人,热情的迎了上去:“安哥儿叫我好等,听闻你要把菜再做一遍,我这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叶安拱手跟着寒暄,双方话不多说,立刻签订了协议,因为涉及的钱财毕竟多,其中十五贯被兑换成了银子。事成之后叶安捧着沉甸甸的包裹,心中无比踏实。这第一桶金,总算是到手了。 邓娘子牢牢盯着叶安,用眼神示意赶紧开始。 叶安不慌不忙的走进后厨房,对邓老板道:“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邓老板连忙点头,拿出几块肉来,“按你说的,猪是骟过的,血也放干净了,肉都是你要的位置。” 叶安满意的点点头,一旁邓娘子小声狐疑道:“当家的,那菜真有你说的那么好吃,这可是猪肉不是羊肉。” “放心吧,我吃过了,绝对差不了。”邓老板回味的咂咂嘴。 其实也难怪对方不信。要知道这是北宋啊!一个全国都是食羊狂魔的时代,宋神宗时期,光是皇宫每天就要吃掉十几只羊,然而就这还算是收敛的。 来外宾了国宴吃什么——炸羊酱! 士大夫饮酒作乐吃什么——烤羊腿! 体力劳动者忙碌完吃什么——白水煮羊头! …… 总之就是羊羊羊!然而虽然前些年签订了澶渊之盟,辽国的牛羊大量通过交易送往大宋,可羊肉依然是奢侈品。像中牟县,一天仅仅宰杀两只羊,大部分都被富人和大酒楼瓜分。叶安穿越至今,也仅吃了两回羊肉。 对于宋朝百姓而言,昂贵的羊肉就如同珍珠、玳瑁,是高品质生活的象征。人们向往更好的生活,自然也就心念羊肉。相反对于猪肉,吃的人就没那么多了。 虽然其依然是平民的主要肉食来源,但正如苏轼所言“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我国许久之前就有了骟猪技术,但贫苦的百姓却不怎么知道,做出来的猪肉一股腥臊味道,大家自然不爱吃。 但这些对叶安来讲都不是问题,只见他拿起一块五花,改刀切大块洗净,冷水下锅,加葱姜煮沸,撇去浮沫。待捞出后开始熬糖,等糖颜色焦黄,将香葱均匀铺在砂锅底部,姜块均匀放好,肉皮朝下码齐,放入酱油花椒。最后加温水盖焖。 到了宋朝这个时候,基本的调料已经很齐全了,就连花椒胡椒这些曾经天价的东西也能端上百姓餐桌,不过叶安如此豪迈的用料依旧让邓娘子心疼不已。 但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锅中的香味越来越浓烈,二人开始不淡定了。眼神频频瞟向灶台,等叶安将煮好的饭菜端上来之时,邓家夫妻已经彻底坐不住了。 打开盖子,里面的肉已经炖得色泽红亮,软糯醇厚。咬上一口肥而不腻、入口即化,二人吃得眼睛都眯起来了。邓娘子百忙之中抽空问道:“安哥儿啊,这道菜叫什么,也太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