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如命[快穿] 第1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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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周六周日没课,还有寒暑假期间忙碌,等到她大二开学,就已经是万元小富婆,到大学毕业,她俨然已经成为别人眼里的人生赢家。 有车有房,手里还有几十万的存款。 这般资产,放大几十年后,可能不算什么,但在九十年代初,她妥妥的就是一富婆。 同班同学更是没少调侃她,就她这眼光,压根不该考什么医科大学,这要是去经商的话,将来妥妥的就是叱咤商界的女富豪。 对此, 阿锦也深以为然。 虽然赚钱大业没丢下,但同样的,阿锦的本职工作也是一骑绝尘,在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就已经顺利的拿到了offer,而且是京市颇负盛名的大医院。 这辈子,阿锦按照自己所思所想,过得很是随心自在,再不复上辈子眉头紧皱,被油盐酱醋磨去所有的棱角,变得有些气死沉沉。 哦,对了,顺带提一嘴,她这辈子可不是单身,也再婚了,对方比她小了七岁,是相亲认识的,因脾气秉性都颇为合得来,认识三个月就结婚了。 看着草率,但他们却真的牵手走了一辈子。 第139章 次女 阿锦打量着眼前的女鬼, 容貌只是清秀,唯有一双眼睛还算漂亮,明明看着年岁不大,但周身的行将就木的暮气, 即便是成了鬼, 也掩饰不住。 开口问:“你的心愿是什么?”这样的人…不对, 是鬼, 也会有心愿吗? “既是没人爱我,我想好好的爱自己。”女鬼想到了什么一般,开口说道。 女鬼想了想, 才回答说:“既然他们不要我, 那我也不要他们了。” “如你所愿。” …… “好好的碗, 你怎么给碎了?咱家里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由得你能这般糟蹋?江市物价高, 一个碗也要好几块呢?你这孩子,什么时候能改改你毛手毛脚的性子?真是的……” 阿锦刚恢复意识,迎面迎接她的就是一番抱怨之语。 “你说说, 你也不是三岁的小孩子, 也不是第一次洗碗, 也能把碗打碎?” “还傻愣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点收拾收拾。” “早知道,当初就不该把你接回来。” “……” 郭母看着地上的碎瓷片, 她的第一个念头并不是担忧孩子,而是一阵的抱怨,她本就有些絮叨嘴,这一说起来,大有停不下来的趋势。 与其说是在抱怨阿锦把碗给摔碎,她现在的样子, 更像是在发泄心中的郁闷之气。 没个消停。 让阿锦忍不住抬头看了郭母一眼。 这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泛着冷光一般。 就这么看着你。 二女儿的性子虽然在老家养的有些野,刚来的时候,还闹腾的家里没个清净的时候,不过这段时间却乖巧听话的许多,她也已经渐渐的习惯二女儿听话乖巧的模样,如今冷不丁的被她这么看了一眼。 当即愣住。 “怎么?你还不服气?”阿锦和以往都有所不同的反应,让郭母在过了惊讶后,怒火却涌了上来,这一眼让她想到了二女儿刚刚回来的模样。 好几次,她都是这么看她和老郭的。 不知道是真的生气,还是心虚,郭母的声音也忍不住高了两分:“死丫头,我是你妈,亲妈,你居然敢用这种眼神看我?养不熟的白眼狼!”说完竟还伸手推了阿锦一把。 ‘砰’的一声闷响。 阿锦是真的没想到她现在的身体居然会这般弱,被郭母这么一推,往后退了两步都没能停住,直接就倒了下去,立刻伸手去抓,可惜周遭似乎什么都没有。 就这么倒地,虽然还没有原身的记忆,不过就现下的情况看来,多半不是什么好处境?这要不是后妈,那她这次拿的绝对是小可怜剧本? 既是被推到在地,阿锦便也顺势的让大白开始给自己传送相关的记忆和资料,闭上眼睛,昏过去。 “郭锦……” “小锦。” 在闭眼之前,阿锦听到了两道惊慌的声音。 …… 她现在叫郭锦,是刚刚从乡下回来,和父母姐弟团聚不到一年的次女。 嗯……具体的身体,大概就是女主的炮灰妹妹。 2000年,新世纪的第一年,盛夏。 郭父和郭母在九十年代结婚后的第二年,便离开了贫瘠的老家,到了江市打工,并且相继的生下了三个儿女。大女儿郭秀秀,次女郭锦,小儿子郭天宝。 其中大女儿郭秀秀是头生的孩子,不拘男女,郭父和郭母都是疼爱的,而等生郭锦的时,不止是郭母孕期怀相不好,一直到五个月的时候还孕吐不止,人都是怀孕易胖,但郭母怀郭锦的时候,却生生的瘦了十多斤。 再加上生的时候,胎位不正,是剖腹产,在医院里住了小半个月,花了不少钱,还让郭母肚子上留了好长一道疤痕。 但生下来的却不是他们心心念念的儿子,又是个女儿。 这让郭父和郭母心里既失望又不喜,两人一商量,日后必定还要生个儿子,而他们不管是精力还是金钱,都是有限。 既是这样,二女儿便不能留在他们身边。 便把二女儿送回了老家,让公婆帮忙照顾。 上了年纪,又是在农村,普遍都是重男轻女的,再加上郭爷爷和郭奶奶又不是只有郭父这一个儿子,还有其他孙子孙女,对郭锦这个便宜孙女并不感冒,有吃有喝有得穿就行,至于其他的,自然顾不上的。 这样长大的孩子,不是性子野的管不了,就是沉默寡言不出声,而郭锦则是前者。 之所以会变成如今的模样,也是有缘故的。 本来商量好,郭爷爷和郭奶奶最多帮忙把孩子带到七岁,郭父和郭母就要把人接走,但等到陈锦七岁时,郭父郭母却说,他们愿意每个月给郭爷爷和郭奶奶的生活费多一百,孩子就暂且还留下。 不是他们不乐意,而是实在没那个时间。 经过多年的打拼,他们好不容易在江市才将将站稳脚跟,从一个摆摊的水果小贩,到现在有了自己的店,正是忙碌的时候,再加上小儿子马上也要读幼稚园,实在没什么精力再多照顾一个孩子。 看在那一百块钱的份上,郭爷爷和郭奶奶也没反驳。 就这样, 又过了几年的时间。 这一年,郭锦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郭奶奶被检查出得了脑癌,还是恶性的,不上两个月人便没了,郭爷爷的精神气也一下泄了下来,老了十岁都不止,一个没注意,腿脚还崴了一下。 他这样,自己都还要人照顾,更遑论是照顾人。 就这样,郭锦跟着郭父和郭母去了江市。 本来能和父母一起生活,郭锦是很开心的,毕竟小孩对父母的孺慕,是与生俱来,但到了江市,生活却和她想的天差地别。 到了江市的家。 和老家的凌乱随意不同,江市的家明亮大方,规规矩矩,这让已经野惯的郭锦很是有些不适应。 别说郭锦不适应,郭父郭母还有郭秀以及郭天宝也很是不适应家里多了个人,尤其是郭秀,她从小娇生惯养,性子也娇气,本来是自己住一间房,如今却多了人,自然让她不高兴,经常是变着法子欺负郭锦。 而郭锦的性子倔犟,两人没少发生争执。 偏生,每每她们有所争执的时候,不拘是郭父郭母还是郭天宝,都是站在郭秀那边,对他们来说。 郭锦是个冷不丁侵入到这个家的外来者。 所以郭锦一旦和郭秀发生争执,不过原因是什么?挨骂挨打的都是郭锦。 记得最清楚的一次,就是一天晚上。 因为房间不大,郭锦和郭秀住的是上下床。她住在上面,一次上床的时候,刚洗过脚,大约是没有擦干的缘故,因而在郭秀的床单上留下了一个湿脚印,虽然郭锦立刻就道了歉。 但郭秀先是骂郭锦是乡下来的野孩子,邋里邋遢,被反驳了两句,脸上挂不住后,就闹了起来,非说郭锦把自己的床单弄脏了,她就要负责洗干净。 因吵闹的声音太大,把郭父和郭母也引了过来。 不用想, 大女儿和二女儿之间,郭父郭母自是偏着前者,即便是知道前者过分了一点,但又如何? 指责郭锦没大没小,居然和姐姐吵架,弄脏床不认账不说,让她洗个床单都不乐意,诸如之类的话。 听得郭锦心里委屈极了。 大喊郭父郭母偏心,便哭着跑了出去。 但跑出家门后,双目张望,夜色仿佛是一张无形的大嘴,即将要把她给吞噬,让她伤心难过的同时,也多了几分茫然无措。 而这份茫然和无措,在她跑出去多时,都不见郭父郭母找过来时,慢慢的变成了恐惧变成了害怕。 天大地大,竟是没她能去的地方? 最后还是郭锦自己悄摸摸的回家了,而等待她的也不是父母的担忧,而是责骂,说什么她既是这般有骨气的跑出去,还回来做什么?就连郭天宝也嘲笑她,没骨气。 打哪儿以后, 郭锦的性子就慢慢的变得沉默寡言起来。 而她的这份沉默寡言,在郭父郭母看来,是总算知道懂事了,便对她也多了两分好脸色。 这让郭锦接受到了一个错误的信号。 她以为只要自己变得乖巧懂事,父母就会和疼爱姐姐弟弟一般的疼爱她,于是,她开始懂事,做饭洗衣拖地,所有的家务事她都抢着做,星期六日也会到水果店里帮忙。 变成了一个听话懂事的女儿,连邻里也多有称赞。 她的听话懂事,确实让郭父郭母对她疼爱了两分,不过疼爱她的基础是,是不涉及到郭秀和宝贝儿子。 刚开始,郭锦还有点伤心。 但天长日久下来,她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一直到几年后,郭爷爷生了一场大病,虽然能治,但医药费却不菲,虽然是三家平摊,但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再加上这一年有两个高考生,且都已经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还有小儿子也要考高中。 处处都要钱。 让郭父郭母险些愁白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