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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错背手站在大堂之中,目光扫视着县衙内。因要准备升堂,进来之前衙役已击响了外头的升堂鼓,听到声音的百姓这时已经渐渐聚拢到了县衙外,一边朝里观望一边议论纷纷。 沈错察觉到众人的目光,更是挺直了身姿。围观百姓看到大堂中站着如此气质非凡的富家小姐,私下各种猜测。 二丫和虎子哪里见过这么大的场面?早就吓得不敢说话。 二丫还能强迫自己不要露出胆怯的神色,虎子已经只敢将脸埋在姐姐怀中。 不一会儿,县令便迈着官步走上堂来。他看起来四五十岁左右,面白无须,胖得身上那件宽大官服都有些塞不下。 县令身后还跟着三人,一个王捕头,一个徐秀才,另外一人想来便是王庆发。 县令落座,王捕头归位,徐秀才坐到了县令的下手侧,不曾他竟还是这茅山县的刑名师爷。 至于另一人则走到了大堂之中,王铁柱忙不迭地蹿到了他身边。 徐秀才不知何时蓄了两撇小胡子,一双眼睛盯着沈错,面露得意。 “升堂!” 随着他一声大喊,大堂两边站立着的衙役便一边敲着水火棍一边高喊“威武”。 县令一拍惊堂木,满脸威严地对着沈错道:“堂下何人,报上名来。” 沈错摇着扇子,慢悠悠地道:“我是沈无妄。” 县令一听她竟敢自称「我」,立时怒道:“沈无妄?你可有功名在身?为何见到本官却不下跪?” “我倒是想知道,县令是以什么名目抓捕我?若我无罪,便不用来县衙,既不用来县衙,那自然不该下跪。” 县令大怒,随手就从红色签筒中取出三支签令扔到堂中。 “大胆刁民,竟敢用歪理邪说戏弄本宫,来啊,先打三十大板!” 这县令案上摆放着「执」「法」「严」「密」四个签筒,里面所放便是签令。 所谓令行禁止,衙役只有获得县令下的签令才能行动。 「执」筒中的签令用于捉拿罪犯,其余三个签筒分白、黑、红三色,分别对应一、五、十板。 这县令上来便给沈错三十大板的惩罚,要的就是给她一个下马威。 他与王庆发、徐秀才等人狼狈为奸,不过是拿个由头捉拿沈错。 等她怕了,愿意用钱来赎身,目的也便达成,自然是二话不说就要拿她开刀。 沈丁一听县令的话,立时踏出一步,警戒地望着欲上前来的衙役。 他人高马大,气势骇人,一下就震慑住了那些衙役。 县令一看,怎么沈错还带着护卫上堂,更是气恼:“沈无妄藐视朝堂,都给我一起打了。” 说着又扔了三支红签令。 衙役门再不犹豫,举着水火棍便要押解两人。 沈错一手一个护住了二丫和虎子,冷哼道:“打……” 沈丁得了命令再不犹豫,身形如风,招式迅猛,只是几个呼吸之间,冲着四人而来的几名衙役便只能在地上打滚痛呼。 县令至今不曾遇到过如此胆大包天的人,又见沈丁身手了得,不禁大惊失色。 王铁柱等人也是纷纷变色,徐秀才更是下意识地站起了身,朝后退了几步。 茅山县令平日便与本地几大家族狼狈为奸,作威作福,外头的百姓原是想看看今日又有谁倒了霉。 不曾想竟看到如此精彩的场面,沉默过后不知从哪里突然发出了一声喝彩。 不过大多数老百姓还是不敢藐视朝廷命官,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看到了对方唇角抑制不住的笑容。 “县令老爷,我觉得我们还是先审审案子再看看究竟是谁犯了我大炎的法律吧。” 第28章 徐秀才看到沈丁的身手后, 不禁吓出一身冷汗,回想起当日的情景更是一阵后怕。 县令一边大喊着让衙役们挡到面前保护他, 一边对着沈错大叫:“大、大胆沈错,你的眼里还有没有王法?!” 沈错背着手,昂头道:“正因我眼里有律法,今日才会站在这里。我倒是想问问县令,我到底犯了何罪?” 县令连忙看向一旁的徐秀才,徐秀才立时道:“你强抢王家儿女作奴,殴打去向你讨回二丫、虎子的屠三三人,致使三人身受重伤, 犯了略人略卖人以及威力制缚人之罪,分别该处以杖一百流三千以及杖八十之刑。” 所谓略人略卖人就是引诱平民或者贩卖平民充做奴隶,威力制缚人则是指双方理论不经告官而以强力束缚,更甚私家拷打。 沈错点了点头,问道:“你说我强抢王家儿女作奴,可有证据?我与二丫有官府契式为证,她受我雇佣在杂货铺工作,每月分发银钱。 她父亲王铁柱游手好闲不事生产, 后母刘氏对姐弟二人也是不闻不问, 她只能一边在杂货铺上工, 一边照料弟弟, 这才有姐弟二人在我杂货铺一事。 年前我归家去, 留他二人在此守店,也允他二人回家,哪里来略人略卖人之罪?” 她说着看向二丫,二丫抖着声音向县里鞠躬道:“沈掌柜所言句句属实,小人姐弟二人受沈掌柜照料,并非在沈家为奴。” 王铁柱一听气到破口大骂:“你个吃里扒外的东西,你既在沈家做工,为何她原先承诺的一两银子只剩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