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
年锦书凉凉地说,“哎,被困在白蔷薇别院里,我看一只鬼都眉清目秀了。” 夜浓大笑说,“我生前也是一大美人,死后多年折腾,糟蹋这幅好面容。” “你来作甚。”年锦书并不讨厌夜浓,她并没有什么仙魔不两立的仇恨,她这人比较随心,讨厌谁,喜欢谁,都看眼缘,和种族无关。 “锦书妹妹,你的还魂铃修炼得怎样?”夜浓支着下巴,有些期盼,“据说还魂铃能倒转时空,是真是假?” “假的!”年锦书说,“我天资不行,还魂铃就一朵天星魔芋,并无进展。” “那真遗憾。” “你倒转时空做什么?” “去见我的意中人啊。”夜浓笑嘻嘻地说。 年锦书抿唇,“你竟有意中人?” “我生前貌美如花,性格极好,又出身名门,为什么没有意中人?” 年锦书分不清楚夜浓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干脆全部当成了闲谈,不放在心上,“你意中人若是见到你这样貌,怕会移情别恋。” “我伤心了。” “节哀。”年锦书补刀,“你都死了,哪来的心?” 夜浓,“……” 插刀是真狠! “楚莺歌呢?”年锦书问,“楚莺歌到底是什么人?她分明是西洲大陆的人,为什么会有两个楚莺歌?” “此事说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年锦书打断她。 “这毕竟是一段凄美的故事,没点好处,我怎么告诉你?”夜浓讨价还价,“锦书妹妹,情报总是要交换的,是不是?” “你想要什么情报来交换?” “我告诉你这段故事,将来有一天,若是我有所求,你也要答应我,行吗?”夜浓看出年锦书所想,轻笑说,“你放心,不杀人放火,不违背你道德仁义。” “行!”年锦书一口答应。 夜浓说起了十几年前的一桩往事,当年魔族幻月山庄的少主贪玩,偷偷跑到西洲大陆去玩,谁知道在西洲大陆受了伤,被楚若雪所救,所以隐藏身份在西洲大陆逍遥。 少庄主生得一表人才,生**荡,引得情窦初开的楚若雪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可惜神女有心,襄王无梦。 他只图一时痛快,不要未来。 谁知道,楚若雪怀孕了,且一心一意跟着少庄主私奔,当年少庄主知道她怀孕后,已灌了她一碗药,之后就回了魔界。 在他的设想里,楚若雪会落胎,算是了结他在西洲大陆的一桩风流韵事,谁知道这一胎命大,一碗落胎药下去,楚若雪的确见红了,少庄主也以为孩子没了。 混血婴儿不知道是命大,或者是怎么了,竟侥幸活下来。 那就是楚白灵和楚莺歌。 她们身上都有一半魔族的血脉,从小身体就住两个魂魄,一身双魂,共生共存,其实就是一桩阴差阳错的故事。 “白灵也是半魔?”年锦书心脏突突地跳起来。 “她们是双胎,自然都是半魔。”夜浓轻笑说,“楚莺歌……应该要姓林。认真算起来,她还是幻月山庄大小姐。” 年锦书暗忖,怪不得,夜浓扇楚莺歌巴掌时,她那么愤怒,且自视甚高,背后竟还有这么一身份。 “虽说是幻月山庄大小姐,林庄主也认,毕竟楚莺歌一直听命于我主人,可半魔血脉,在西洲大陆被受歧视,在魔族,又岂会好过。林庄主认这孩子,只不过是因为幻月山庄人丁单薄,就一个林半夏,又围着公主转,性情也好,心智也好,都不是他满意的继承人。” 年锦书见过林半夏一次,略有印象,的确不像是一个聪明的。 楚莺歌要和林半夏夺权,林半夏并不是她的对手。 半魔! 怪不得,上辈子死的那么痛快,原来是换了一个身份,回到魔界逍遥,舍弃了西洲大陆的身份,是她忽略了。 上辈子让她逃过一劫。 “虽说半魔会受歧视,可西洲大陆和魔族混血,毕竟是罕见,楚莺歌也展现了不俗的实力。在加上她心智城府,在幻月山庄站稳脚跟,不成问题。”夜浓好整以暇地看着她,“她可不是你西洲大陆,毫无背景的人,你要杀她,可没那么容易。” 年锦书轻笑,杀意已蠢蠢欲动,“夜浓姐姐好像一点都不把她放在眼里。” “都是主人的狗,也要分前来后到是不是?” 第260章 伤你者,杀无赦 年锦书,“……” 言之有理,竟无法反驳。 楚莺歌若是幻月山庄的大小姐,想必已不在别院内,年锦书也暂时放下寻仇的想法,夜浓是一个妙人,经常来找她玩。 鬼王却是神出鬼没,极少出现,一晃就是三天。 雁回和凤凉筝杳无音信。 这一日傍晚,鬼王来到别院,他来时穿了一身白色锦袍,颇有点像西洲大陆的翩翩君子装扮,再配一把骨扇,真风度翩翩。 “小锦书,来了魔界多日,想出去逛一逛吗?”鬼王轻摇着骨扇,一轮明月温柔缠绵,笼罩在他身上,还真有几分雅痞的气质,“月色极好,不如陪我出门散散步?” “好啊!”年锦书换了一身深紫长裙,做魔族少女装扮,两人穿着风格迥异,却又很和谐,鬼王带她出行,身边却没带旁人。 年锦书暗忖,他真自信。 他就这么笃定,她不会逃跑? 鬼王在秘境里,的确展示不俗的实力,她或许不是对手,可逃跑,也不成问题,只是在幽州城内,她就算逃跑,又能逃到哪儿去? 夜晚是幽州城最热闹时,幽州城的主街道两侧,小摊极多,都是售卖魔族的物品,种类繁多,几乎没什么吃食,有一些摊铺会售卖西洲大陆的灵品。 冰墙虽封了两族的桥梁,可毕竟是有少数人,能有特权,绕开冰墙来往于两界之中,年锦书沉默地陪着鬼王散步,逛街。 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甚至给她买了一些糖果,试图讨好她。 年锦书来者不拒,都放在储物袋里。 若不是两族曾经相杀过,彼此之仇不共戴天,幽州城是一座很热闹,又繁华的城市,没有封闭结界前,幽州城非常热闹,西洲大陆的修士会成群结队来探险,淘宝,那时候幽州城的各种店铺也都红火,设立冰墙后,幽州城一度沉寂,经营了几十年勉强恢复了当年一半盛况。 “幽州城也是一座很宜居的城池,是不是?”鬼王问。 “我更喜欢宛平城。”年锦书油盐不进,魔界再好,也不如家里好。 鬼王轻笑,带她到了血池旁,血池是一条很长的河流,也只有三月时会红成一滩血水,平时清澈见底,两岸甚美,很多热闹的商铺,交易行,都是血池两岸。 今晚岸边很多魔族少女在放花灯,约会。 魔界风气比西洲大陆要开放多,男女在街上随意调情,甜甜蜜蜜,两界若无战事,都很岁月静好,池中花灯蜿蜒,两岸频繁会有花灯放出来,血池里还要两层楼的画舫,管弦丝竹声不断,好一副盛世年华,歌舞升平。 这一次比上一次来时,更是繁华和热闹。 “想放花灯吗?”永夜问。 他从一旁小摊贩中,买了三盏花灯,“血池是天星魔芋的温床,在魔族有非凡的意义,在血池里许愿放祈愿灯,你的心愿会被神灵听到。” 年锦书看着花灯,嗤笑一声,“魔界中人也信神灵?” “魔界,自然也有魔界的神灵。” 永夜把祈愿灯递给年锦书,年锦书看着他略显妖邪的眉目,接了过来,永夜帮她点了灯,年锦书心无杂念,在河里放了祈愿灯。 她的心愿,没必要在魔界许愿,自是心无杂念。 永夜问,“许了什么心愿?” 年锦书思忖片刻,“心愿说出来就不灵验了。” 永夜挑眉,却没有戳破她的心思,两人就像是魔界普通的男女在河边约会似的。年锦书眼角撇到了桃林酒馆,抿了抿唇。 她在魔界,就认识一个南归。 让南归去找雁回和凉筝哥哥,他会帮忙吗? “想去喝一杯?” 年锦书上一次来过魔界,永夜一清二楚,他是不是知道南归的存在,也知道包子?他是不是故意让她暴露? 永夜在魔界,地位超然,若是知道南归和包子,他们是不是会有危险? “我不喝酒。” 永夜轻笑,“是啊,酒品不怎么好,是不能多喝。” 年锦书脚步一顿,头皮发麻,简直炸裂了。 他怎么知道? 为什么他会这么熟稔地说出这句话? “你……”年锦书正要说话,倏然一名魔族中人骑着白虎飞过,因人多差点撞上年锦书,永夜眼明手快搂着她的腰,带着他避开了白虎。 可那白虎的尾极其锋利,仍是年锦书手臂上划了一道痕迹。 永夜脸色骤变,松开年锦书,骨扇飞出,旋转出一道强劲的力道,把那骑着白虎的少年连人带虎直接削了。 那少年都来不及说什么就躺在地上,白虎躯体被斩两断,血流成河。 人群一片哗然,可在魔族,强者为王,骨扇飞回永夜手里,他收了扇,轻声问,“疼吗?” 年锦书心脏狂跳,这一幕像是刻在骨子里,阴沉,黑暗,又暴戾,她只是被白虎勾了一道痕迹,血都没流,永夜就把人带虎斩杀于大街上。 这就是魔族! “不疼!” 人群中,围观者渐多,议论纷纷。 “那是谁,实力真强。” “那名小公子是壹心交易行的人,这可惹麻烦了。” “他护着自己的女人,斩杀了旁人吗?” “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强大的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