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骨 第2节
这一瞬间,薛十三仿佛被两把无形的刀子给刺中了,脊背上汗毛直立,那双柳叶眼的眼皮子,也跟着跳了跳,后面的话,硬生生全被他给咽了回去。 “当我什么也没说……”薛十三的喉结轻轻蠕动一下,他说不清楚,这个叫做王换的年轻人的眼睛为什么会这么犀利,西头鬼市外五堂里,黄三响是一等一的狠茬子,薛十三是最忌讳和黄三响打交道的,因为他害怕黄三响的目光。可是现在,薛十三陡然间发现,王换的目光,竟要跟黄三响不相上下了。 王换丢下碗,拿手帕擦了擦嘴角的油渍:“货拿出来。” “这件货,我可是冒了风险的,恰好你要收这件货,恰好我能找到这件货。”薛十三把从毡帽那里夺到的盒子取出来,打开了推给王换。 青铜角疙疙瘩瘩的铜锈,宛如二八佳人脸上长出的肉痘,大煞风景。王换伸手摸了摸,问道:“多少钱。” “七百。” “包好带走,你想卖给谁就卖给谁。”王换丢下这只青铜角,将盒子重新推给薛十三:“你知道我要凑对,朝死处抬价,你把东西拿给黄三响,他能出二百大洋,我就跟你的姓。” “有些事,龙头放了话,消息很快就会传出来。”薛十三慢条斯理抽着烟,柳条眼透过氤氲的烟雾,偷偷看了王换一眼:“西头鬼市各家的奉例,要多加一成,娘老子的,是要把人逼死,一年进项一千,一百一十块进龙头的荷包,我在外五堂是最末的,还有一二十个人常跟着我吃饭,你压我一块,就像拿刀子捅我一刀。” “三百五十块,外加这些。”王换将张老实付给自己的十几个铜角子拍在薛十三面前,说道:“自己决定。” “啧啧。”薛十三摇了摇头,苦笑一声:“这东西,可是我拿命换的,三百五十块,我这条命,也太贱了。” “西头鬼市哪个人不是拿命讨生活?” “拿去。”薛十三将木盒子推给王换,小心的把桌面上十几个铜角子收拢起来:“贱了半辈子,不差多贱这一次。” “黑魁。”王换把盒子收了,头也不回的招呼了一声。 小木屋旁的阴暗角落中,坐着一个黑胖子,抱着一只桶,在吃羊杂。听到王换招呼,黑胖子站起身,到小屋里哗啦哗啦的数了半天,拎出一只破破烂烂的钱袋,隔空丢给薛十三。 “龙头说要加奉例,加与不加,还没定数,西头鬼市这么多人,尤其那帮苦田的人,视钱如命,真要闹起来,龙头也不好压阵的。”薛十三收好钱袋,叼着烟转身就走,一边走一边说道:“说不准,就不加了呢,对咱们都是好事。” 王换看着薛十三走远,心里总算松了松,低头看看木盒中那只锈迹斑斑的青铜角。 他需要这东西,幸亏薛十三那双柳叶眼没看透自己的心,否则的话,薛十三哪怕开价三千五百大洋,王换也得硬着头皮凑钱买过来。 他把小屋门上那面算卦的幌子摘下,丢到屋里,带着木盒走了。那个叫做黑魁的大胖子,也打算拿桶再去买半桶羊杂来吃。 王换从西头鬼市西边走出来,一直穿过三道街,回到平时住的小院。小院不大,有一片菜畦,种了些时令菜,菜畦旁,是一口用木锅盖盖着的井。 他拿开木锅盖,井里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清楚。 “角。”王换冲着井口吆喝了一声,声音传到井里便有些发闷。 黑乎乎的井里,立刻亮起了一盏风灯,井是枯井,一滴水也没有。井底出现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头儿,老头儿的两条腿齐根而断,就剩了一半儿身躯,咕咚喝了口酒,将一个布包放到王换垂下去的竹篮里。 王换提起竹篮,重新盖好井盖。西头鬼市做古行的人,最看重自己的货仓,不管谁家的货仓,都很隐秘,而且有人日夜看守。只有王换的货仓,是在自家小院的井里。 王换带上两只青铜角,锁了小院的门,重新朝鬼市走去,有这两件东西,他梦寐以求的那块骨头,总算有了到手的指望。 第3章 骨头 王换又穿过三道街,回到西头鬼市。 夜晚的西头鬼市,就像一座城。鬼市最西边,是专门卖茶水吃食的地方,鬼市入夜上灯,破晓散去,整整一夜的时间,人饿了就要来买东西吃。食坊这里,万年不变,无论整个鬼市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无论龙头将奉例加了几成,食坊里做小买卖的人都无所谓,他们所在乎的,是今天准备的东西是否能够卖光。 说来不可思议,偌大的西头鬼市,其实就是从几个买宵夜的小摊儿上发展而来的。那时候的眉尖河,还有渡口与小码头,南来北往的客商,船工,时常上岸来买吃的。眉尖河里的船日夜不停,宵夜摊子便一夜不收。有些走江湖的人,也到这里祭五脏庙,顺带说一些事情,久而久之,很多人便把这儿当成了碰头见面的地点。 再后来,有些坑蒙拐骗弄到东西的人,趁夜到这儿销赃,渐渐的,买主多了,卖主也多了。一年,十年,五十年,西头鬼市的形成,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是王换不想知道这个过程里发生过多少骇人听闻的故事。 王换看到了前面卖凉茶的招牌幌子,他穿过了面前的牛肉面摊,还没到茶摊跟前时,几个穿着黑裤靸鞋的光头大汉,与王换走了个照脸。 这是苦田的人,出了名的彪悍好斗,个个都是敢玩命的狠角色。但西头鬼市的十三堂,还有其他一些人瞧不起苦田的人,觉得他们只是一帮没有头脑的泥腿子,成不了大事。若十三堂的人在鬼市遇见了苦田人,是会在背后啐口水的。 王换感觉,苦田人和十三堂,迟早会有一战。 几个苦田人跟王换轻轻点了点头,上个月,苦田的人可能需要打点,在王换这里拿了些货,价钱比内八堂和外五堂都便宜的多,双方算是结了个善缘。 王换走过面摊,来到凉茶摊子前,天虽开始转暖,入夜之后却还有些凉,眼下喝凉茶的人不多。 凉茶摊的老板,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鬼市的人白天都要睡觉,一年见不到太阳,煤黑子也能捂的面白如雪。凉茶姑娘就很白,两只眼睛特别大,额前的刘海修剪的如一条直线。王换始终觉得,凉茶姑娘的头发,就好像一个扣在脑袋上的茶碗,所以,他一直喊凉茶姑娘小茶碗。 “换哥,还是老样子?”小茶碗看到王换,立刻笑了,牙齿比脸还要白,她笑起来的时候,精神就非常好,似乎蹦蹦跳跳的拿起了一把茶壶:“缅栀子茶,不加甘草水的。” “对,缅栀子茶,不加甘草水。” 王换一口气将茶水喝了,他并不爱凉茶,每次来小茶碗这里,要一碗缅栀子茶,只是因为这种茶勉强可以咽得下去。 小茶碗睁大眼睛,眼巴巴的望着王换,她很希望王换能喝的慢一些,若喝的慢些,便能跟自己多说几句话。 “小茶碗,茶钱。”王换取出一块大洋,丢到小茶碗的钱盒里。 “换哥,不要,我不要……”小茶碗慌忙从钱盒拿出那块大洋,眉头轻轻皱了起来,乌溜溜的大眼睛里,闪着急切的光:“换哥,我等你来喝茶,可不是要收你的钱……” “你不收,我以后就不来了。”王换捏了捏小茶壶的脸蛋:“我说话算数的。” 王换离开茶摊,继续朝鬼市的东北方向走。食坊旁边就是烟栏,这是整个鬼市最脏最乱的地方,聚集的是烟鬼和售卖赃物的人。 烟栏到处都是很小的木板房,从这里经过,王换总能看到木板房里偶尔露出的骨瘦如柴的手脚。 黑魁和王换说过,他觉得烟栏的木板房是一口一口的棺材,人进去就出不来了。 王换一直走到鬼市的东北角,这里显得颇为安静,木板房也搭的大。鬼市里的房子全部都是木板房,拆搭都很方便,上灯时搭好,破晓时拆掉,因此,脸面再大的人,进了鬼市也得钻木板房。 王换吸了口气,径直朝其中最大的一间木板房走去,他过去时,身边恰好有两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从里头出来,中年男人是苏州口音,满面红光,可能是用不错的价钱买到了不错的货。 “粉苏。”王换问送客的那个快脚(跑腿打杂的伙计):“阿姐在的吧?” 鬼市十三堂,每一堂都有若干快脚,但花媚姐手下的快脚粉苏,却是最最清奇的一位。 粉苏是个男人,原姓苏,二十七八岁,天生黑面皮,总爱擦粉,将脸擦的一片死人白,无论春夏,贴身总穿一件粉色的小衣,跟人说话会翘兰花指的。 “阿弟,你运气蛮好,阿姐平日这个时候不来夜市,今天正好和人谈生意,破例来早,倒让你撞到了。”粉苏伸手拍了拍王换,兰花指捏的恰是到位:“我把这好消息告诉你了,你不要请我吃碗头汤面?” “食坊的面摊,都请你吃遍。” “你说真的啊?”粉苏很高兴,单手端着下巴问道:“什么时候嘛?” “我和阿姐谈事,你去吃面,我请。”王换抬手丢给粉苏一块银元,转身朝木板屋走去。 从外面看,木板屋是极简陋的,但花媚姐的板屋里面,别有洞天。一座板屋隔成三段,外头见客,中间打牌,后面休息,板屋的家具,全部紫檀,不过不是老东西,正经老紫檀家具,花媚姐也舍不得拿出来给人用。 王换进屋的同时,便看到花媚姐坐在那里泡茶。花媚姐的耳朵比狗都灵,见过一次的人,听脚步声就能分辨的出来。 “阿弟,正宗的老树大红袍,我也只能弄到一两,来尝一尝。”花媚姐端起茶杯时,也是兰花指,却比粉苏的兰花指多了十分味道。 “阿姐,看一看货。”王换把自己带来的货放在桌上,尚未打开,花媚姐的一只手,就轻轻按在了他的手上。 “不急,聊两句别的。”花媚姐得有四十岁了,保养得当,听说每天真是用水牛奶来洗澡的,不说年龄,只看脸盘,之多也就三十岁上下的样子。她的肤色,比小茶碗都还白了些,旗袍紧裹腰身,叫人觉得走一步出去,旗袍的针脚就会崩开。 “阿姐,聊些什么?” “阿弟,尝尝,这茶蛮对口。”花媚姐感觉王换想收回手,轻笑一下,先把自己的手拿了回去,等喝了茶,她才慢慢说道:“阿弟,西头鬼市里,大部分都是老人,外来户,多半站不稳脚,你是个例外,这两年,你的风头太旺,钱赚到手了,人也得罪不少。” “我能得罪谁?”王换看看花媚姐,他在西头鬼市立足这些日子里,从不在钱货上做手脚,买多少钱,收多少钱,那是双方谈好的,一旦谈好,王换绝对不会背信食言。 “我的傻阿弟,你觉得你买卖公平,就不得罪人了?”花媚姐的大眼睛眯了起来,霎时便和薛十三一样,眼如柳叶:“西头鬼市里的古行,十三堂占了八成,其他两成,是十三堂不愿做的脏手生意,故意从指缝露掉,让人捡去的。你可倒好,进了鬼市就要立山头,听说,薛十三都要在你那里出货了?阿弟,十三堂可不止你阿姐一家,不止薛十三一家,还有十多双眼睛盯着你呢。” “有人要拆我的盘?” “阿姐同你讲什么,你左耳朵进去,右耳朵出来就是。”花媚姐抬眼看看站在门边的粉苏,轻轻一摆手,粉苏便带上门出去了,花媚姐接着说道:“你的货仓,自以为很隐秘,没人猜得到,是不是?不瞒你说,黄三响和血鬼盯你的货仓已不是三天两天,你若走货走的急,阿姐跟你保证,不出一个月,他们一定要拆你的盘。” 王换轻轻咬咬牙,他是不怕事的,来鬼市之前,便做好了跟人拼斗的准备。但黄三响和血鬼联起手,着实有些吓人。 “听阿姐的话,跟龙头递个帖,递了帖,再有什么事情,叫黄三响和血鬼去跟龙头讲,扯不到你身上。阿姐帮你引个线,你觉得呢?” 人们暗地里都说,花媚姐年轻时,和龙头有些不干不净,只不过这些事没有人真的在意,混在鬼市里,干干净净,不干不净,其实没什么区别。 “阿姐,递帖的事,我自己来。”王换笑了笑:“你有时间多做几庄,多赢些钱。” “你啊,总是倔。”花媚姐也笑了笑:“好吧,总之,你记得阿姐的话,给龙头递个帖,你总不会吃亏的。” “阿姐,货你看一看。”王换不想在花媚姐这里呆的太久,花媚姐的地头对面,便是鬼市的“鸡笼”,每晚十点之后,在西头城吃过酒的闲人,爱来鸡笼取乐,到时候乱糟糟的,一塌糊涂。 “信得过你。”花媚姐把王换带来的货看了一眼,站起身,扭着蛇一般的细腰,走到板屋最后一截,片刻间,带了一只木匣子转回,将匣子放在了王换面前。 小小的木匣子,让王换的瞳孔猛然一阵收缩,心也仿佛跳动的更剧烈。 匣子,木匣子,他想要的,就是匣子里的东西。 王换小心的把木匣子打开,顿时,一截人的指骨,便呈现于眼前。 这应该是中指的指骨,坚硬如石,指骨的长短,与常人指骨没有多少分别,但这截指骨,泛着一点一点的金芒,仿佛是用黄金铸造出来的一般。 黄金般的骨头。 第4章 半忍不忍 这截仿佛黄金铸造出来的指骨,让王换的心跳快的要从嗓子眼蹦脱出来。这种骨头,他不是第一次见,拿在手中掂一掂,便知道是真的。花媚姐这个人怎么样,谁也说不准,谁也摸不透,但十三堂里做买卖最讲诚信的,就是花媚姐。 “阿姐,若是还有这样的货,记得让粉苏知会我一声。”王换将装了指骨的木匣子放好,又把杯里一点残茶喝掉,站起身说道:“要钱买,还是要货换,你只需开价就好。” “这种货,不好找了。”花媚姐看着王换要走,便在他杯里又添了茶,眯起眼,眼睛里丝丝缕缕的光,像是要贴到王换脸上:“那些骨头,散落的太久了,即便还有,不知道会在谁手里。阿弟,这一次,我凑巧得到一根手指,万一是黄三响他们得到了,你该怎么去跟他谈?” “阿姐,我知道,这次是要好好谢你。”王换低头看看刚刚倒上的茶,拿起来一口喝了,转身就走:“阿姐你最喜欢吃蟹,现在还不是吃蟹的时候,昨天我就叫人准备了十斤秃黄油,等等给你送来。” 说着话,王换推开了板屋的门。粉苏百无聊赖,正在用桂花油小心的抹自己的头发,看到王换出来,粉苏马上把刚才那一块银元塞回王换的口袋。 “我会缺这一块大洋么?”粉苏鼓着腮帮子,面皮上的粉扑簌簌的朝下掉,斜了王换一眼:“你若有心,亲自来请我吃。” 王换没作答,迈步走开时,对面鸡笼的板屋外,已有人在揽客了。 王换回去时,故意绕开了食坊,小茶碗那里的凉茶,实在是喝不下去了。他慢慢的走,慢慢的看,有人拿着一件唐三彩,唾沫星子乱喷,在晃点买主。买主一看就是那种“走边路”的憨头,行市的水有多深都不知道,便跑到西头鬼市来做梦捡便宜。 看着买主要掏钱,王换很想过去跟他说一句,这件唐三彩确实是真货,因为存世的真货太多,犯不上造假。这东西在唐代时,是拿来给死人陪葬的,现在买回去供到家里的正堂,着实有些煞风景。 最终,王换还是忍住了,这样的憨头,能救他一次,却救不了第二次第三次,有些事情,自己若不吃亏,是永远不能长记性的。 回到自己的板屋,黑魁又吃了半桶羊杂,正在屋角打盹。王换将甩进屋里招牌幌子捡出来重新挂好,等他挂了幌子转过身时,便看到两个脸色发青的中年男人,正压着头,恶狠狠的盯着自己。 “你在这里摆算卦摊子,不交奉例,能摆得下去?”一个中年男人朝前走了一步,身子摇摇晃晃的,险些被绊了一跤,等他站稳,发青的脸庞隐隐憋红了,将嗓门压的很低,拿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两块大洋的奉例!交了奉例,我们十三堂护着你的盘,就不怕别人欺负了!” 王换看看面前两个瘦的和柴火般的大烟鬼,心里暗笑。西头鬼市的奉例,都是十三堂的龙头在收,谁私下对鬼市的摊贩敲诈勒索,十三堂就会出头,这是一百多年的规矩了。 但王换也知道,那些抽大烟的人,烟瘾上来又没钱买烟土,便什么都不顾了,明知道会犯忌,却还要冒险试一试。 “你这个人,要钱不要命么!”另个烟鬼显然等不及了,抢到王换跟前,呲着一口仿佛被炭火熏过的焦黑的牙齿,低声呵斥道:“看你年轻,老子替你到龙头那里说句好话,只收你一块半的奉例,你莫再啰嗦,把奉例交了!” 屋角的黑魁被吵醒了,抖着一身肥膘要站起来,王换暗中摆摆手,示意黑魁不要乱动。黑魁脾气不太好,动动手指,就可能把两个大烟鬼的骨头给拆了。 “我的奉例,已经交过了,做生意图个安稳,你们走吧……”王换想将两个大烟鬼给打发掉,但话只说了一半儿,他陡然轻轻抽了抽鼻子,觉得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