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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德小姐笑出声来:“第一次听你说脏话。” 我抚着她的脸颊:“看来你听得很清楚。” ☆、第一百一十四章 “我爸是整个家族当中第一个生意人。当然,他的初衷很不光彩,我爸想要挣钱是因为希望能在英国独立生活,而他之所以有这个愿望,是因为他想吃牛排。”潘德小姐笑得肩膀都在颤抖,“你知道,我爷爷在他出国之前反复叮嘱,‘瑞提什,偷偷尝试荤腥,可以,但你绝对不能喝酒、吃牛肉或者和外国人发生关系,知道吗?’我爸把这些嘱咐冒犯了个遍。” 我被她的语气逗笑了,问:“但如果是其他种姓的印度人,就没关系?” 潘德小姐点点头:“是啊,因为他是男性,这方面更宽松一些。” 这话让我生出些既视感。我岔开话题:“当时你的亲人都茹素?” “现在也是一样的。我哥哥也不吃肉或任何蛋奶制品,他是严格素食主义者。”她顿了顿,“还记得刚才那个表亲吗?他父亲是我们的叔叔,我跟哥哥在他抚养下长大。” 我皱着眉:“你父母呢?” “这就是为什么我说这个故事很长。”潘德小姐看向沙发一角,慢慢措辞,“我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妹。哥哥的妈妈和我爸没什么感情,后来我爸在英国的时间比较长,他们就分居了。离婚是很后来的事,因为这对我们的家庭来说很难实现,而且女方的名誉方面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他们一致同意拉吉夫——就是我哥哥——被带回潘德家抚养,而我爸是个很坏的例子,所以哥哥一定要留在印度。他直到大学才被允许出国。” 我吸了口气:“嗯,拉吉夫。” “嗯?” 我回忆了一下那个纺织集团的名字,道:“那就是你父亲创办的产业,是吗?” 潘德小姐捂着嘴:“我们那么有名吗?” “呃。”我看了看她,坦白了先前无意中的发现,“我真不是故意的,只是第一次看到那样带客人名字的店标,顺手在照片墙上搜了一下。” 她眼中并无恼怒之意,只是隐晦地说:“你真的很擅长捕捉重点。” 我又一次认真道了歉。 潘德小姐揉揉我的发顶:“没有人在怪你。不过织唛并你没有想象中那么贵,我的裁缝在湖州订的,有我哥哥的、我的还有两位亲戚的,每人一千个。你知道湖州吗?” 我点点头:“在苏州对面。我没去过。” 她眯着眼睛:“苏州在浙江省?” “在江苏省。”我比划了一下。 潘德小姐耸耸肩。 “你的织唛用完了吗?”我问。 “还早得很。”潘德小姐笑起来,“我只在西装上用。拉吉夫要求衬衣上也缝这个,他总是有这种很奇怪的要求,总之他的那一千个早就用光了,已经订了第二批。” 我跟着笑:“也许是为了企业形象?” “他也这么说。可是谁会看你衬衫的内标呢?” “你说得对。”我点点头,“对了,之前你提过你的裁缝是家里的朋友?什么是‘家里的朋友’?” 潘德小姐小声说:“就是世代和我们住在一起、并提供一些服务的人。” 噢。仆人。 我又觉得好奇又怕冒犯到她,但还是问出了口:“你们甚至有一个种姓的意思是‘为潘德家做衣服的人’?” 她摇摇头:“不是的。传统上来说,她没办法从事除了提供清洁服务以外的工作,做西服是她的志向所在。我爸刚好很乐意干一切事情去和家里唱反调,所以资助了好几个人到国外念书。” 我认真听着:“我想他一定试着争取过。关于你和你哥哥……” 潘德小姐沉默了很久。 半晌,她道:“我爸比我妈大十三岁。他刚成为一个成功商人的时候我妈还在成天跑艾治尼公园——嗯,是曼彻斯特本地一个足球俱乐部的主场球场,我妈除了跳舞就是看球。” “他们怎么认识的?” “我不知道。”她眨了眨眼,语气又轻快起来,“我妈声称他穿着曼城队的队服看上去过于耀武扬威,所以她毫不客气地就要求他站远一点儿,而我爸则表示他对我妈的初印象是,我引用原话,‘一个漂亮的曼联球迷疯女人’。他们相识于曼城五比一打败曼联的那场比赛现场,我认为两个人是一见钟情。” “我知道曼城。”我说。孙继海在曼城踢过比赛,那时男足还不算彻底落寞,偶尔能从同学口中听说英超的比赛情况。 潘德小姐笑着解释:“这两支队伍是宿敌。我爸当时并不看球,他那天是跟生意伙伴一块儿去。当时距离希尔斯堡惨案还不到半年,利物浦对诺丁汉森林,看台很不幸地发生了垮塌事故,一些球迷在悲剧中丧生……无论如何,我还是很感谢他们抢到了门票。不然也没有我了。” “哇喔。”我感叹道,“听上去你是个关于足球历史的专家。” “我不是。但我妈是。你肯定不会相信,直到缅因路球场被拆除之前,我妈每年夏天都带我去门口拍照——穿着曼联球服。让他们相遇的那场球赛就发生在缅因路。”她笑个不停,“但我还是要谢谢她,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没有在印度过过生日:后来我就去美国了。” 我算了一下:“所以比赛发生在……9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