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凡招赘的女子,大多脾气刚强,沈夫人就是个中翘楚,以前在江陵卖猪肉的时候就吵遍一条街。玉昌的女人大多数都是起哄的多,真的真刀真枪的骂的,没有几个敢挡得住,一会儿就做鸟兽状了。 看这些人都走了,沈夫人才拉着女儿道:“你呀是个斯文人,又是未婚的大姑娘,以后有这种事让娘出马,这样才不至于坠了你的名声。那起子人都是恨不得见着软泥就踩,爱欺负人,你们姑娘家面皮薄,可不就上了她们的当了,不得不答应她们的要求,受罪的还不是你自己。” 她深知女儿家的名声很重要,她又不在家招赘,太厉害了可不好。 莹尘反而安慰她娘:“娘说的是,我还得照看您和衡哥儿了,我又不是什么百户千户的夫人,凭什么照顾她们。再说他们都是本地的人,家里的男人女人比我们家都多,就是打量我们新来的不知道规矩,偏偏澄哥儿不在……” 以前有傅澄在,他都会出主意,样样周全。 沈夫人想起在外的丈夫和傅澄,不禁心一酸:“咱们女子再强,也要个男子在家撑着,你看你爹虽然人窝囊,可往那儿一站,谁敢欺负咱们。” 莹尘没想到自己的话,惹的母亲伤心,又忙岔开话题:“娘,我见此时虽然有些野兽出没,但却没见到偷摸的西戎人,想必这次西戎说不定根本就没得心思开战,这样我爹和澄哥儿都能平安回来了。” 这又是沈夫人的另一桩心事了,丈夫王全是个老实头,一上战场那绝对是送死的命,澄哥儿不用说,刚和女儿有那么点儿苗头,万一死了,女儿再去哪里找这么好的一个人。 沈家母女都害怕出事,心情沉重的很。 与之相反的是傅夫人母子,因为傅澄,她们在军户所都抬不起头来。本来傅夫人还为儿子看中了一位略齐整的儿媳妇,但人家说她刻薄儿子,不愿意把女儿嫁进来,那更穷的她都嫌弃人家,看不上。 她满心里恨的都是傅澄,要不是因为他,要兴师动众搞什么分家,乖乖去不就好了,这个死滑头和他那个娘赵姨娘一样,都是不要脸的东西。 最好就死在外面吧,她真是这么想的,不知不觉的说了出来。 只要他死在外面了,以后谁还记得她傅澄,这件事情终究会被大家忘记。而她也不用被人指责了,要不然他活着回来,那实在是太便宜他了。 年过完,雪还未融,军户所的男人们却还未回来,傅夫人就更高兴了。 她还串门去找杨总旗的夫人,托她帮忙为傅溆说亲,逢人便笑,努力塑造一个好婆婆的样子。沈夫人在门口挂包谷,见她这样,翻了个大白眼。 傅夫人的笑脸还挂在脸上呢,一扭头笑意全无,沈夫人却大喜:“乖女儿呀,快出来,澄哥儿和你爹都回来了。” 第27章 前世 夜晚, 一灯如豆。 东平侯秦澄没有如往常一样忙着公务, 他半倚在窗边,静静的看着天上的一轮明月, 享受这静谧的时光。 他身量颀长,相貌英俊精致,眉头舒展开来。最是初春时节, 树木发新芽,空气极其清新, 窗外有一丛兰花, 养的极好, 阔叶兰花,吸气时能闻到淡淡花香。 书房的门乍然开了,妇人生的丰腴,约莫三四十岁,人却保养的极好。外面还带着微凉, 她全身被雪白素锦底杏黄牡丹花纹锦绫披帛笼罩着, 星眸微闪, 波光粼粼。 她是头次做这种事情, 不禁有些紧张,再看向倚窗的男子,咬咬唇,还是继续上前。 “婶娘……”男子从窗边站起来很是惊喜。 女人却道:“这里无人,你喊我娘吧。”她看向儿子的时候神情一片柔和,亲生儿子却不能相认, 委屈的不仅仅是她,也有他。 “娘~”秦澄不免喊出了口。 魏氏面上也是激动不已,她叹了口气:“娘也只有趁这夜晚来看看你了。我听说你被皇上训斥了,想着你肯定心情不好,所以特意熬了你最爱的野菌野鸽汤给你喝。” 她掀开盖盅,一股清香令人垂涎欲滴,秦澄眼睛很是复杂,借着垂眸泄露了情绪,再一抬眼又是面上极高兴的样子。 他清了清嗓子:“娘,我想过几日辞官,去外面避避。皇家之事,我因皇后之缘故已经涉及太多了,须知及时抽身这个道理。” “是吗?”魏氏不自然道。 “是,娘。”秦澄想把所有的心里话都说给他娘听。 魏氏打了个哈哈:“来,澄儿,把这盅汤喝了吧。这野菌好弄,野鸽却难弄,娘可是整整熬了四五个时辰。” 秦澄却盖住盅沿,语气亲昵道:“娘,儿子想和你说说话。” 尽管他二十四岁了,却因为未曾成亲,相貌都清爽了不少。魏氏强打精神:“澄儿想和为娘说什么呢?” “儿子想日后在哪儿隐居了就接母亲去玩,母亲一向喜欢兰草,儿子就和王维一样,建一个大的屋子,外面种满了兰草,娘到时候肯定会高兴吧?”秦澄仰着头,竟作小儿状。 魏氏哪里还有心思听这些,只敷衍的点头。 但即便是这样,秦澄依旧十分高兴。 “等儿子安定下来,就寻一门老实的媳妇,到时候和儿子一起孝敬娘。她肯定会比三弟妹更孝顺,不会老是气您。” 魏氏却坐立难安,只好陪着笑脸:“澄儿,你边喝汤,母亲边和你说话吧。” 秦澄笑着看了魏氏一眼,只觉得这天和做梦一样,母亲会让他喊娘,还会陪着他说话。他偷笑了一下,把汤用勺子一勺勺快速的舀到嘴里,好像想让魏氏高兴。 突然却腹痛难耐,他抚着肚子,双眉紧皱,竟然十分痛苦,口中喊:“娘。” 魏氏却吓的站了起来,俗话说虎毒尚且不食子,她一个温婉良善的妇人今天却做了这等事情,吓的魂飞魄散,腿软的走不动道儿了。 “为什么?” 她听到后面传来这声疑问,停下脚步,也不管秦澄有没有听到:“正如你所说,你知道的太多了。你连传国玉玺的事都知道,皇上岂能饶的了你,再者为了你妹妹的后位,只有你死了,皇上才能对咱们秦家放心。” 这席话说完,魏氏不敢回头,从门口找到接应之人,就回了府。 次日,鸡鸣三声,有贴身丫头进来伺候,一向早起的东平侯却还躺在床上,丫头怕误了他上朝的时辰,硬着头皮上前。 却见他喉咙鼓起,脸色青紫,吓的她连声跑了出去。 谁也没想到,秦皇后的族弟,这位曾经被许为有甘罗之才、宋玉之貌的青年会吞金身亡。他是秦国公的堂兄流落在外的子嗣,甫一回来,秦皇后就对他另眼相看,很有圣宠,为圣上夸赞乃少年英才,比皇后亲弟弟还要得宠。 这样的人,仕途正好,怎么会吞金而亡。 凤仪宫里,二十四岁的秦皇后也换上素淡的衣裳,按理,卑不抑尊,即便是皇后的父亲死了,她也不需要服丧。可她换上素淡点的衣服,就能代表这位族兄弟在她心中有一定的分量。 累丝镶红石熏炉上幽幽香气飘出,秦皇后素来信佛,年轻的时候就以德才兼备,选为皇后。太后生病,她茹素三个月,孝顺非常。 凤仪宫有一座小小的佛龛,秦皇后念完一段心经后,睁开眼睛,蓦然有些恍惚。平时慈眉善目的观音菩萨好像变得面目可憎起来,她还未站起来就晕了过去。 等再次醒来时,她看到明黄色的帐幔松了一大口气,帘外人影晃动,她微动了一下,就有人过来,看到是魏氏她一脸愧疚。 “娘,都是我的错,若不是我,他也不会被逼着死了。” 魏氏看到女儿脸色发白,长长的黑丝蓬松的散落在两旁,鹅蛋脸儿被藏了一半,楚楚可怜。她想到小时候女儿掉进水里,被救起来就是这个样子的,让人心疼无比。 她心软的一塌糊涂,“湘儿,你别想太多了,你想想要不是我们,他早就死在流放的路上了。是我们救了他,他才能活下来,能多活十多年,位极人臣,已经是沾了你的光了,如今为了你为了家族,他死也是应该的。” 那个风光霁月的少年,会叫她皇后娘娘的少年,也是让她夜里翻来覆去不得不除而后快的人终于死了。 秦皇后从魏氏怀中出来:“娘,你过继个嗣子在他名下吧,以后在地下好歹有口饭吃。” “好。”魏氏一口答应,“你大哥早死了,他也死了,你和潮儿可要好好的活下去。” 会的,我会的,秦皇后心里坚定无比的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更,下午三点准时更新。 第28章 饶太太看重 “慢点吃, 你们慢点吃。” 沈夫人和莹尘看着两个狼吞虎咽的男人, 都心疼的不得了。沈夫人看他们平安到家,特地做的烧鸡, 一盘烧鸡很快就见底了,也不知道他们饿了多久。 莹尘又去灶房下了面条过来,一人一碗白面俩个鸡蛋, 他们又风卷残云般的吃完了。 这次傅澄和王全虽然挨饿受冻,但没上战场是万幸中的大幸, 傅澄咬破嫩嫩的荷包蛋, 吸干了蛋液, 才有精神开口说话:“这次西戎就试探了一二,抢了点东西就跑了,根本没有想要打仗的意思。饶都尉带着我们百户所的弟兄们天天在边境巡逻,后来换防了姜千户才让我们回来。” 王全没想那么多,他人也老实, 什么都听涂小旗的吩咐。 还是傅澄精明细心一些, 他私底下还同莹尘讲:“那饶都尉好像很想打一场的样子, 他在边境上的一些西戎人很不客气呢!” 平民老百姓谁喜欢打仗啊, 生灵涂炭不说,受伤最惨重的还不是老百姓。 对于饶都尉这样的举动莹尘不解,但战端未起,家人都平安回来,她十分高兴。当然,除了傅夫人, 上军户所的人基本都很高兴。 傅夫人气极了,那小崽子竟然没死成,还好端端的回来了,她实在是想不通,这么声势浩荡的点兵点将,结果屁事外面巡了一圈又回来了。 这么一来,万一真的打仗她家的傅溆可不是要上场了,傅夫人想到这里又开始到处物色儿媳妇了。 立春后又下了一场大雪,今年天气太冷,军户所冻死的老人小孩不少,饶太太便召军户所的女人们过去做一些御寒的棉衣。但多数都不愿意去,冰天雪地,无半分酬劳,还要没日没夜的做,一碗糊糊就打发了,谁愿意去啊? 但每一小旗必须要交人上去,涂小旗别的人不敢得罪,但隔壁沈家本身就是罪眷,他不会手软,因此头一个就叫了沈家母女的名字上去。 杨总旗的浑家和沈夫人关系不错,因为沈家大方,每次打了猎物都会送一份过来,有什么忙也帮,所以听到沈夫人母女的名字,不免和杨总旗埋怨涂小旗:“你看沈夫人的相公和涂小旗关系那么好,俩人天天在一处喝酒,他这一声不响的倒是把沈家母女给写进去了,一点情面也不讲。” “真是奇怪,老涂倒是个真汉子,怎么这个儿子这么翻脸无情的。”杨总旗也觉得纳闷。 可无论如何上面交了名单,下面的人就得去,莹尘本来还在炕桌上吃饭,听到沈夫人进来说了这个消息,扒拉几口饭,和总旗所里面的人一道过去。 很多都是年轻的媳妇子出去的,沈夫人天性喜欢说话,不一会儿就和这些人打的很熟了。这些人中还有朱家的媳妇子,朱香娥的嫂子,她正和大家哭诉着:“我那小姑子好歹年底嫁了出去,虽说岁数大了点,但也是官差。就是这都进门三个月了吧,一直没有身孕。” “是哦?官差啊?是哪个旗的。”沈夫人也知道朱香娥做下不要脸的事情,但自从傅澄搬过来后就和朱家那边没怎么联系了。 朱嫂子笑道:“千户旗下的押送官老刘。” 老刘?沈夫人咋舌:“老刘四十多了吧。” 周围的媳妇子大部分竟然都是羡慕的,有人说:“岁数大点疼人,再说他押送犯人,手里的钱多,你这小姑子肯定享福。” 朱嫂子得意一笑。 一路说说笑笑到了百户所里,饶太太家非常大,天井处已经有好几位妇人在此处了,莹尘数了数差不多五个左右,算是她们这边的人,一共也就十来个人。 虽然饶太太认得莹尘,但也没有特别照顾,大家一个人发一些布,按照饶太太给的尺寸,打浆做衣服。沈夫人俩母女一手针线活做的很漂亮,莹尘想大抵是因为她们有更多的时间去做女红,而其她的女人们多数都要做家务、种田带孩子,还要伺候公婆,根本没空做这种细致活。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头几天莹尘的棉衣和棉鞋做的又快又好,饶太太特意让她和沈夫人进到有火盆的内室做。 马奶茶很是香醇,莹尘喝了一口,忙谢过饶太太。 饶太太不在意道:“这有什么。”她又好奇莹尘的女红,“你怎么做的又快又好的,会绣花吗?” 她小的时候被爹爹送去千户家做丫头,最让她印象深刻的就是千户小姐出嫁时那身红嫁衣,金色的凤尾,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所以她对女红特别好的人就有一种崇拜在。 那林家的姑娘听说也是知书达理,可连针线都从未送给她,一天到晚期期艾艾的。 其实也不怪林淡月,她才刚来这里,本就身子骨不算好,来百户所就病了一场,后来搬出去后,饶家对她的态度也反反复复,哪里有心情动针线。 只可惜婆媳是天敌,饶太太再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但在林家一切又都有求于饶家的情况下,故而饶太太摆的姿态很高,认为林淡月应该百般讨好于她。 莹尘不知道这些是非,她知道她不过是在这个地方称的上一声不错,京里比她女红好的多的是,所以不敢妄自称大:“会绣,就是绣的一般。” 而沈夫人看饶太太对莹尘另眼相待,有心为女儿多争几分面子,便笑说:“太太,您是不知道,以前我女儿是端敏公主的伴读,在宫里是有大家教过的,现在我们虽然落魄了,但学到手的东西是没丢的,以前她绣的一座屏风,连皇上都夸好呢。” “是吗?皇上……”饶太太不由得重新打量了一下沈莹尘,她和林家的人接触最多,林家不过是个六品翰林就傲气的好像自家女儿是仙女一样,都沦落到这个地步,还处处讲什么大家做派。可沈家的姑娘文也来得、武也来得,却没有一丝臭架子,做事也认认真真的,她想这才是戏文上说的什么“宠辱不惊”吧。 沈夫人见饶太太不住的打量她女儿,她得意道:“怎么不是?莹尘她字也写的好,都是京中大儒教的,就是品行也是万里挑一,要不然似我们这样的人家,别人撇清都来不及了,怎么还会有人专门为了我们莹尘求情,所以我们家是因为我女儿才死里逃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