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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侯将军,末将请缨! 夫人,末将愿随您前去营救主公! 夫人大义,我等叹服! 正当众人纷纷请缨赞美丁璇时,丁璇扔下一句话,便带着曹洪出了营帐:曹阿瞒那个老贼,平日里沾花惹草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带着我儿一同前去? 子修若是少了一根汗毛,我跟他没完! 众人: 说好的夫人深明大义不拈酸吃醋营救主公于水火呢? 第35章 丁夫人(捉虫) 大嫂,咱们去哪? 曹洪追上丁璇的脚步,问道。 丁璇看着前方的旌旗,道:找军师。 荀彧荀攸,一叔一侄,一内一外,是曹操平定北方最重要的军师谋士。 荀彧居中持重,荀攸随军出征。 夏侯惇对她有意见,不肯听从她的话调兵,那她找一同随军出征的军师荀攸便是。 现在的时间还早,不是张绣叛变的时候。 曹操的大军压境,又有典韦这种以一当百的猛将护卫,张绣不敢明目张胆动兵,先让毒士贾诩把典韦灌醉之后,再派胡车儿偷了典韦的武器。 等到夜上二更,典韦没有趁手兵器,又是孤身一人,醉得晕头转向,张绣这才派人四处放火,趁曹营不备,才袭营成功。 既然天色尚早,她何不与荀攸谋划一番? 一救曹昂典韦的性命,二么,也夺了宛城,消灭张绣,让刘表无法仰仗张绣,给许都带来威胁。 至于三,那便是要彻底稳固曹昂继承人的位置。 曹操那么多儿子,至死心心念念的只有曹昂一个,除却曹昂的确出色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生死关头,曹昂把活命的机会让给了曹操。 曹操有意历练曹昂,出征时总是带着曹昂,让曹昂多学点本领,免得自己一朝登天了,曹昂守不住诺大家业。 宛城之战时,曹昂已经是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英武少年了,如果他没有把自己的马让给曹操,那么在史书上留下浓重一笔的,可能就是曹昂了。 曹昂比曹操年轻很多,身体也比曹丕强壮,纵然打不过孙刘两家的联合,熬也能熬死刘备和孙权。 曹昂健康长寿,且自己又在战场历练多年,知道里面的险恶,自然也不会让司马家后来居上,篡夺了原本属于曹家的天下。 多年以后,曹昂平定三国乱世,改朝换代,称孤道寡,君临天下。 可曹昂偏偏没有走这条路,把活下去的希望,甚至未来的九五之尊,全部给了曹操。 他以命换命的方式,让曹操永远忘不了这个替自己死去的优秀长子。 纵然有曹丕曹植,甚至神童之称的曹冲,也不曾取代曹昂在曹操心里的位置。 如果曹昂在让给曹操马后活下来,那么他是曹魏继承人的地位,便无可撼动。 曹丕曹植再怎么优秀,曹操也不会多看他们一眼。 所以,宛城之战的一切,该发生还是要发生。 让曹操看看,他的长子有多爱他,也让曹操长长记性,越是漂亮的女人越危险。 少/妇虽好,可不要贪恋哦。 丁璇这般想着,找到荀攸,一边抿着茶,一边说出自己的打算。 当然,关于她有意让曹操经历一次生死攸关危险的打算,半点也没有透露给荀攸。 只让荀攸以为,她甚是心忧曹昂,需要荀攸调兵遣将。 荀攸是荀彧的侄子,长相与荀彧有着几分相似,清瘦儒雅,但却不文弱。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并非后世百无一用是书生的书生。 这个时代讲究君子六艺,若不会点骑射功夫,是会被人耻笑的。 荀攸常年跟随曹操南征北战,肤色并没有荀彧那般白,因为在军营,他此刻身上穿着薄甲,手里还拿着竹简军报。 听完丁璇的话后,荀攸眉头微皱,上下打量着丁璇,问出了和他叔叔荀彧一样的问题:这些事情,是夫人自己想到的,还是有人教夫人? 乱世出英雄,三国又是中国历史上首屈一指的乱世,这个时代将星如林,谋臣似雨,不自带金手指开开挂,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这个时代的人。 比如说,能呼风唤雨随便摆个阵能敌十万雄兵的挂逼诸葛孔明。 诸葛亮是这个时代文臣智商的上限,而二荀,就是无限接近上限的那种人。 他们不好糊弄得很,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便瞒不过他们的眼睛。 更别提她的性格大变这种变化了。 与荀攸纠缠这种问题显然是不明智的,丁璇道:这些事情暂且放在一边,先生只需知晓,我是孟德的正妻,子修的母亲。 丁璇放下茶杯。 说实在的,她有些喝不惯荀攸这里的茶。 太苦,她抿上半口,便喝不下去了。 杯子里还剩半盏茶,映着她玲珑剔透的眸光。 任何人都有可能背叛他们,我不会。 丁璇看着荀攸,盈盈一笑:我永远不会害我的丈夫和儿子。 荀攸手指握了握卷宗,道:既如此,是公达唐突了。 他一边说,一边让侍从拿着将令去传唤夏侯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