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苏秀秀也没说什么,回到房里就放心睡下了。 孟庭松又跟战友继续聊天。 丁向荣原本是侦察兵出身,因伤复员回来后,就当起了农民。 虽然也能温饱,日子过得也十分清闲,却时常怀念军营里的日子,也很思念那些老战友。 所以,这次孟庭松过来看他,丁向荣自然就觉得很开心。 孟庭松听着丁向荣絮絮叨叨地说着回乡之后的事情,心里总觉得十分惋惜。 他这战友能力很强,本该有更好的前程,却在田间消磨了锐气。 孟庭松并不是没有脸色的人,这种话自然不能说出来。只是他心里却忍不住想,等将来他退伍返乡,又会是怎样的光景? 大概就是接过祖上传下来的那把菜刀,然后,按照老爹的心愿,当一个掌勺的厨师吧? 孟庭松倒也没那么排斥继承家业。只是,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更想跑出来见见世面,顺便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罢了。 不过,现在也到了时候,该回家去了,跟父亲好好谈谈,起码让老人家把心放进肚子里。 将来,他总会把老孟家的厨艺发扬光大的。 另一方面,他也得好好说服父亲,收养了苏秀秀,照顾她几年,直到她长大成人为止。 孟庭松这边是盘算好了。 到了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苏秀秀才醒过来。她只觉得精神气爽,心情舒爽。 孟庭松见她起床,就过来找她谈今后的安排。 他之前本就跟苏秀秀说过,要认她作妹子。苏秀秀当时说要好好想想,孟庭松就以为她准会同意。 于是,张口就对苏秀秀说:“等到了咱们家,我先想办法帮你找所学校。再怎么说也该把中学先念完吧?不过你这也不算晚,我们当初上中学的时候,还有十六七岁的同学呢。” 苏秀秀听了这话,差点把嘴里的茶水喷出来。她其实也暗示过好几次了,她要进城去找工作,挣钱养活自己。 这可倒好,孟庭松还想着把她带回家,认她当妹妹,供她念书呢。 一时间,苏秀秀有些哭笑不得,她果断摇头道: “孟大哥,你先别急,先听我把话说完。我思来想去的,还是不打算回学校念书了,就想先找个工作,等安稳下来再说。 我以前也曾听别人提起过,现在有那个夜大什么的学校,可以一边工作一边读书那种。 我想着,等我工作稳定下来,就考夜大。到时候,就能把我浪费的这两年时间也给补回来了。 孟大哥,我很感谢你处处为我打算,可我既然离开了苏家庄,就没打算靠别人。我倒要活出个人样来,给我那好大伯好奶奶他们瞧瞧。孟大哥,你放心吧,我自己能照顾自己。” 看着小丫头那双执着的双眼,孟庭松忍不住心头发软。 他本以为,苏秀秀只是在苏广茂面前逞强,却没想到她是真的已经盘算好了。 可那也不行呀,苏秀秀还是太小了,说她十二三,别人都能信。一个小孩子家家的出去挣钱,又能找到什么合适的工作?别再被人蒙了骗了拐了吧。 在孟庭松心里,早已把苏秀秀当成自家妹妹看待了,自然不忍心看她受苦。于是又劝她。 “你这想法虽好,可你这情况,一般老板根本就不愿意雇你。不如这样吧,你先再念两年书,到时候,考夜大也多些把握。” 苏秀秀却绷着小脸说道:“孟大哥,我也知道,你是真心为我好。可我有手有脚的,都已经挣了三年钱了。我到城里先去看看,实在找不到工作,我还能摆摊做小买卖呢。总归饿不着。” 这可是改革开放的八零年代,凡是壮起胆子,敢做小买卖的,可都发财了。 她到时也去街上摆个小摊子,卖点手套、袜子、针线、纽扣之类的小零碎,绝对不愁吃喝,说不定没两年就能发起来了。 孟庭松看着她小小的个子,瘦瘦的臂膀,还有那张一团稚气的小脸,还是忍不住摇了摇头。 “你就算要摆摊做小买卖,也有那争地盘抢生意的人。等我回到部队了,你身边一个人都没有,遇见麻烦事,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被欺负了,都没人帮你讨回公道。” 苏秀秀被他说得,脸都红起来了。这还是她第一次意识到,太年轻了也是个麻烦事。只是,她仍是固执地说:“我总要试试才好。” 孟庭松这时也明白过来了,有了在苏广茂家吃苦受气的那算经历,苏秀秀是不可能去别人家去了。 想到这里,孟庭松干脆就把一肚子的劝解又吞进了肚子里。 最后,他看着苏秀秀叹道:“好吧,就依了你,让你去工作。只是有一点,到了城里,你人生地不熟的。倒不如我想办法帮你找个合适的工作,刚好我也有亲戚住在京城,到时候也能照应一下你。” “这……”苏秀秀本来都盘算好了。 可孟庭松这么关心她,自然不可能放任她独自一人去京城闯荡。 苏秀秀对别人都是铁石心肠,却唯独面对孟庭松,她实在不忍让他失望。 一来二去的,这么一犹豫,苏秀秀到底还是点头答应了,就让孟庭松先帮她找份工作了。 大不了工作之余,她再另想其他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 我查资料,香港那时候实行一种,只要到地落户政策,说白了只要到了香港那边,去当地警察局,就能正式落户。所以,堂姐不可能被遣送回来。揪回来,强行打脸,赶尽杀绝不可能。 第11章 工作 当天夜里,因为不是单独住一个房间,苏秀秀也就没急着打开祖母的匣子。 就想着等安顿下来,有空了再慢慢细看。 到了第二天,孟庭松果然告别了战友,带着苏秀秀一起进了北京城。 一路上,他们换了几趟公共汽车。 苏秀秀心中积怨已消,再加上她这时候也适应了。所以,精神还算不错。 孟庭松原本还担心她吃不消,一看她这样,倒也放心了许多。 到地以后,早已过了饭点。 孟庭松心疼苏秀秀,也怕她饿害了,就带着她就近找了家国营饭店吃午饭。 这时候,饭菜也便宜,带肉的大菜也才卖块八毛的,却要用粮票。好在,孟庭松早有准备。 他们点了两荤两素,都是有油水的菜。 苏秀秀本来也不重口食之欲。可自打重生回来,正赶上遭罪。在人贩子手里,她没少挨饿受冻。再加上,她底子本来也不好。又这么折腾了一遭,整个人都虚了。 一看见排骨端上来,闻着那股诱人的肉香味,苏秀秀嘴里不由自主地就开始分泌口水。 孟庭松也看出她馋了,就笑着招呼道:“放开着吃,不够的话,哥再去给你买去。” 他一边说着,一边夹了大块的肉排骨放在苏秀秀的饭碗里。 “唉。”苏秀秀随口应着,也不跟他客气,拿起筷子就开动。 前后两辈子,她在孟庭松面前总是很放得开,并不会继续维持那副大师的做派。 只是,很多事情她早就养成了习惯。吃起饭来仍是秀秀气气的,还带着几分斯文气。 孟庭松生怕她面皮薄,不好意思吃,就一直往她碗里夹菜。 苏秀秀吃得又慢。不一会儿功夫,她碗里的菜就堆成了小山。 苏秀秀忍不住抬眼看向孟庭松,他却笑道:“你倒是多吃些呀,不然个头该长不高了。” 这明明就是一句玩笑话,可苏秀秀看着他那张俊脸,一时间脸有些发热,鬼使神差般的说了一句。 “孟大哥,我想吃你做的饭。” 孟庭松听了她这话,嘴角上的弧度反而更大了。 “好呀,有机会,哥给你好好露一手。倒不是我吹牛,这店里的师傅还真没我做的菜好吃呢。” “嗯。”苏秀秀点头应着,随即又捧起了饭碗,不再看他。 算起来,她也是四五十岁的人了,上辈子始终都心如止水。 也不知道是重生的缘故,还是因为她对他了企图。 一看见二十出头的孟庭松冲她咧嘴一笑,苏秀秀就忍不住有些脸红心跳的。 她实在怕自己出丑,于是也不再多话,只埋头吃东西。 孟庭松也愿意她多吃,就继续帮着她布菜。 好不容易一碗饭下肚,苏秀秀就觉得她的小肚子都鼓起来了。 孟庭松那边却还嫌她吃得少,嘴里说道:“这就不吃了?你这食量可太小了些。” “……”苏秀秀一时无语。 二十岁的孟庭松,并不像三十年后那样沉默寡言。他有时候也会像老婆婆一样唠叨。 可偏偏她就爱听他说话,他说什么她都喜欢。好像只要在他身边呆着,她就发自心底地开心。 * 吃完饭后,孟庭松轻车熟路地,找了一家招待所。 登好记后,他们各自进了各自的房间。 稍作收拾,孟庭松就又过来找苏秀秀,对她说:“我下午还有一些要紧事需要出去一趟,你一个人先在招待所里待着行么?” 苏秀秀自然是没问题。 孟庭松想了想,又说道:“不然,你要是觉得烦了,在附近转转玩玩也是可以的。只是别走远了,也别往犄角旮旯的地方走。到了晚上吃饭的点,我也就能回来了,到时候我来准备饭。” 苏秀秀又点头答应下来。 都交代好了,她就把孟庭松送到门外。 回来的时候,苏秀秀刚好遇见了一位负责打扫卫生的阿姨。那人笑嘻嘻的,看上去很随和,嘴唇却薄,嘴也很大。一看就是个消息灵通,又喜欢跟人搭话的面相。 苏秀秀干脆就上前跟她聊了几句,很快就打听出附近有一条街,专门是摆地摊做小买卖的。也不用票,直接给钱就卖,都是家里用得上的东西,又比商场卖得便宜。 苏秀秀干脆就转身回房收拾好东西,拿上零钱,就离开了招待所。 到了那条街上一看,果然热闹非凡。 随便一个摊位前面,就围着不少人买东西。 吃的、穿的、用的,在这里果然都能找到。还有那些漂亮的小纱巾,以及看上去挺时髦的衣服。 苏秀秀从街头一路走到街尾,只觉得这条街上跟别处都不太一样,显得格外的有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