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节
小雨淅沥,她仿佛听见有青涩而稚嫩的声音,远远地飘来。 “我叫沈寂,今年七岁。” “我叫温言,今年五岁。” “那我以后叫你言言。” “那我叫你哥……” 第七十章 番外一: 斯德哥尔摩的冬天格外寒冷,飘着鹅毛大雪的街上空无一人,而正在蓝色音乐厅举办的莱顿电影节颁奖盛典上,座无虚席。d 寒冷而静谧的夜晚,当高亢到振奋人心的音乐声响起,无数探寻又充满艳羡的目光,都一眨不眨地盯着眼前的大屏幕,看着上面滚动着入围者主演的电影片段。 俨燃在『姐弟』中饰演的是一个出生在贫穷山区的姑娘,弟弟从小被贩卖,她为了找回弟弟想尽一切办法走出山村,苦寻十几年。屏幕上的她穿着土里土气的粗布衣服,满脸灰尘,操着大家听不懂的口音,冻僵的脸上不断呈现出各种扭曲痛苦的表情……这副模样,无论如何都无法跟现实中那个明媚张扬的大明星俨燃扯上关系。 接着,画面切换到『梦想家』 当温言饰演的元珈一瞬的抬头,望向突然出现在阳光下的男子,席间鸦雀无声。 大家都在模糊的视线中看着元珈一脸愣怔地站在段然面前,望着他的眼睛说:“你的梦想是什么?” 而对面那个轮廓冷硬,眉梢却显温柔的年轻男子,扯动嘴角微微地笑:“有一个家,还有你。” 即使在寒冷的冬天,人们仍然因这句话感到温暖,且被这部黑色绵长却浪漫至极的电影深深打动。 大堂内明亮的灯光突然变得幽蓝,一束束追光在温言和俨燃的脸孔上不住转换。大家都摒住了呼吸,等着台上故作神秘的颁奖嘉宾揭晓最后的答案——演艺界至高奖项——影后头衔花落谁家! 噔噔噔的音乐声响起,每个人的心都不自觉地收紧。 屏幕上的画面突然定格。 “俨燃!!!电影『姐弟』!恭喜!!!” 席间突然爆发惊呼和掌声。随之而来的,是落在温言脸上,好像毒刺一样火辣的目光。 不可否认,当俨燃的名字从那位德高望重的前辈口中清晰的吐出,温言心里闪过小小的失落,却又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而跟她并排而坐的俨燃,轻轻扬起唇角,站了起来。 追光打在她庄重的深蓝色礼服上,与幽蓝的灯光相得益彰。聚光灯下,她环顾四周,露出真诚而自信的笑容,用尽全身的力气和所有骄傲,在台上尽情地演说着。 “出道六年,我没有休息过一天,我喜欢忙碌,我热爱我的工作,只要一停下来,我就会觉得对不起自己,就会觉得辜负生命愧对影迷。我没有背景,没有家世,生活带给我很多磨难。但都不要紧,只要我清楚地知道,我的目标是什么,即使被诋毁被击倒也无所谓,最重要的是,我如何站起来,我会站起来!!我叫俨燃,我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不是一个幸运的人,不是一个懂得投机取巧的人,有的时候会笨到走弯路,会四处碰壁,但我一定是那个最努力的人。所以这个奖项,我当之无愧。” 谢幕的时候,她俯身在地,鞠了一个深深的躬,是致敬也是感谢。然后她听见全场爆发出来的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无休止的,似乎永不停息的,掌声和欢呼。 她唇角挂着笑,却不敢马上抬头,怕别人看见她满脸的泪水,笑她的煽情和脆弱。 久久才直起身来。 还有最后一句。她沉默了下。 “不知道你现在在哪里,但如果你也在看……”她一字一句地说,看得出是在心中反复斟酌着,“我知道你会为我骄傲,即使你从未爱过我,但我会记得你的好,它将伴我一生,也让我有勇气独自面对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切……顾珩,谢谢你。” 终于说出他的名字,那一瞬间从未有过的轻松和坦然。 全场有几秒钟诧异地沉默。 虽然隔了很远,她似乎也看见,坐在台下的温言,嘴角边挂着微微的笑。 虽然刺眼,但美丽至极。 她站在三尺高的颁奖台上,远远地望着她。在心里轻蔑的笑,又不是在谢你,真是个讨厌的女人。 万众瞩目的国际电影节上,温言错失影后奖项,陆巡也与最佳导演奖擦肩而过。 颁奖盛典结束后,人逐渐散去。陆巡跟温言就在这座飘着雪花的浪漫城市,找了一间小小的咖啡厅,惬意地聊着天。 “我们输了!什么感觉?”陆巡边喝咖啡边问。 温言想了一下:“挫败感。” 陆巡有些吃惊:“真的?我还以为你不食人间烟火。” 温言笑笑,说:“没有人喜欢输,但输得有道理。『梦想家』我们注重的是演技,是构架,是生硬的东西,而俨燃拼的是情感。” 陆巡凝视她良久,忽然笑了出来:“老师总说我表达的东西过于强硬和独断独行,始终缺乏一种情感,我从前不理解,现在,好像开始明白了!” “人生总是有遗憾的。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俨燃这一生,最爱的就是那个位置,大荧幕上的悲欢离合,聚光灯下的万丈荣光,为此她可以付出所有,牺牲所有,所以,她理所应当得到。” “那你呢?” 温言沉默片刻:“我这一生最想要的,已经得到了。” “哦?”陆巡挑眉看她,目光耐人寻味。 温言不紧不慢喝了口咖啡:“所以我跟她之间,没有谁输谁赢,只不过各自修行,各自成全。” 说完,二人相视一笑。 一个月后,俨燃在l城某家电视台接受专访,主持人还是曾经访问过她,并被她当面呛声的那位,当时场面一度失控。再次面对俨燃,她却完全换了一种态度,眼神里真正的敬服与尊重。 “我不喜欢认输,也不喜欢还没尝试就想着失败会怎么样,生活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更是如此,如果想要成功,想要达成自己的目标,想要走一条与大多数人都不同的路,必然要受到很多质疑,还要时刻面对自己可能一事无成的后果,但我不会退缩,对于生活给予的磨难和坎坷也不会去抱怨,我还是会按照自己的意愿走下去,你问我如果失败会怎样?我的回答是,我没有想过,因为我不会失败,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会成功,所以我一直努力,一直为了这个信念拼命坚持,所以你看,我就是成功了,我有过**,也有过灰暗经历,几次站在风口浪尖,即使到现在仍然有很多不喜欢我的人时刻吐着口水,等着看我摔倒,他们就可以狠狠的踩,但是不要紧,无论世人用什么眼光来看待我,我俨燃一样会成功。” 与此同时,温言在另一家电视台接受采访。 只是气氛不同于以往任何时候,没有了从前的刻意伪装,是轻松充满欢乐的。 当被问到惜败俨燃错失影后奖项时,温言居然一反常态露出一丝遗憾表情,叹了声气答道:“失落呗。” 现场的影迷立时骚动起来,并不因为这个奖项本身该属于谁,只是,他们从来没有在温言的脸上,看到除了冰冷以外的其他表情,而她此刻用手撑着腮帮,故意撇嘴的动作居然十分可爱。 “我想,如果不是俨燃,任何人取得这个奖项都会有所遗憾。这个奖找到了它真正的主人,无论如何都是可喜可贺的。”温言忽然敛起笑意,十分认真恳切地说道,“在事业上,我一直希望可以做到俨燃这样,可惜我失败了!一个人会因为一个信念变得无坚不摧,才是值得敬佩的,我还差得很远。” 主持人饶有意味的笑问:“俨燃曾在节目中说过,视你为对手,对此你怎么看呢?” 温言回之以笑:“荣幸之至。” 大家正对温言真诚而谦逊的发言津津乐道,台上的主持人突然将脸转了一个方向:“今天跟温言聊得十分愉快。但对不起我要打断大家一下,因为今天的访谈会有一位神秘嘉宾,他刚刚来到我们节目现场,马上出来跟大家见面。”说完她转头看了看有点惊讶的温言,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温言下意识地站了起来,看着侧门被推开,穿着白衬衫却挽起袖口的男人正手捧玫瑰花,对着她温柔地微笑。 但大家都能看到,他行动不便,坐在轮椅上被工作人员慢慢地推过来。在这个过程中,他的眼睛落在她脸上,始终没有离开。 “温言,我们结婚吧。” 两个人,对望着,眼睛中闪过的光芒,其他任何人都无法分辨。 温言望着眼前这张脸,泪如雨下。这句话他说了三次,她几乎可以一字不差的重复出来。 “做我顾珩的太太,好吗?!” 番外二 顾珩终于还是离开我了。 我早就想到会有这一天,甚至潜意识的,在等这一天。 在那个漫长的等待过程中,我一直是局促不安的,我看着养在盆栽里的红色蔷薇开了又谢,谢了又开,周而复始。我有时会侥幸的想,或许不会有那一天,或许顾珩一生只爱我,可这些终究都只是遐想,恍恍惚惚的,这一天还是来到。 仿佛等待审判的犯人终于等到了裁决,而我却出乎意料的坦然,平静。出门的时候,我看见家里的红色蔷薇花又开了。 这一回,我终于看见了一个真实的顾珩,他可以把他的心里话,开诚布公的讲给我听。 其实在听的过程中,我有点生气,却故作从容。 别人眼中的我肆意张扬,连我自己也这样认为,我始终不肯承认的是,我心里其实有着不期然的自卑和敏感。但我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包括顾珩。 他欣赏的就是这样的我,任性又骄傲的我,我怎么能让他失望。 那一天,顾珩说了很多,我们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他都没说过那么多话。 他说爱不是强求,也不是施舍,可如果那个人是温言,他宁愿强求,宁愿被施舍。 多么卑微,我轻蔑地笑。 世人口中的大道理是,爱情是平等的! 这句话冠冕堂皇,言之凿凿,但我知道,爱情从来不平等。 所以我笑他,也笑自己,我俨燃在爱情里,也曾像他一样卑微,所谓卑微,并不是一味的妥协和言听计从,而是明明心被绞碎了,痛得开出了血色的花,却没有说走就走的勇气,还是可耻的渴盼着他会回头。 直到,他不再给我自欺欺人的借口。 很久以前,我就隐隐约约觉得顾珩喜欢温言,虽然他从来不说。 女人的直觉,一向很准。 温言这个女人这样美丽,聪明能干,就像一杯冷却的白开水,在不动声色中吞噬人心,当你蓦然察觉,早已避之不及。 顾珩对温言的感觉,我一直没有问过,或许是不屑,或许是不敢,我自己也不知道。 于是我用尽力气折腾温言,拼命想要证明顾珩对我的在乎,也证明她的无关紧要,顾珩从来是帮我的,他会用冰冷的语言呵斥温言,然后温柔地握着我的手,但那种感觉不是我想要的,说不上来哪里不对。 或许是他修长却泛着冷意的指尖,或许是他弯着嘴角却未至眼底的笑意,或许是那双黑眸中事不关己的漠然和不屑一顾。 他的人是温的,心是冷的。 其实我不恨温言,甚至不讨厌她,但想到她跟我爱的是同一个人,我就不能用同样包容的心情去看待她。 我从来都自私,自我,我不是个圣人。 有人问我如何看待跟温言的关系。 这个问题我想了好久。 我跟她不是朋友,不是敌人,我们只是对手,相敬如宾的对手,这样很好。 爱情从来是两个人的事,容不下第三个,有我的时候不可以有温言,有温言就绝不可能有我,顾珩既然选择了温言,我就是多出的那一个。 一切都有了答案。 我是个固执的人,除非是我爱上的人,否则懒得看上一眼,我宁愿打掉牙齿和血吞的往上爬。曾经所有人都认为我跟顾珩在一起是为了他的钱,是为了上位,但我不是,顾珩也知道不是,我对他没有企图,他对我却有着小小的利用,所以他心存歉疚,所以他对我好。 摒除这些,其实顾珩是个好人,虽然我一向不屑于给人分个高低贵贱,善恶真假。但顾珩真的是个好人。 就这样吧,我爱过,恨过,拥有过,已经足够。 谁说爱情没来过,只是爱已谢幕,我该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