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页
书迷正在阅读:快穿之炮灰的打脸逆袭之路、穿成一只母牛精[七零]、末世炮灰逆袭、渣男知青在香江[穿书]、团宠九零小福星、九零之白莲不好当、都市之绝品狂少、炮灰重生:冷情殿下,爱爬墙、重生炮灰归来、炮灰的重生日子
“今晚,和爹娘商量商量吧!” 依照阮娇娇对公公婆婆的认识,婆婆是一个特别开明的人,而公公早年当兵,更是一个有远见和魄力的让你,又比他们年长更有经验些,他们俩小的是应该听一听。 “嗯,这周我再去把林滦接回来一起说。” “好!” 林淮的每一个决定阮娇娇都支持。 第11章 七月上中旬,临近暑期,学生开始放假,村里勤劳的人们,也要进入一年中最忙碌的收获时候了。 林淮在弟弟林滦期末考完的这天,告了半天假,准备骑自行车去县里接人,好托一些他的东西回来。 他们镇上没有高中,林家便一直让林滦住校,一月回来一次,免得每天来回跑,麻烦不说,还不利于学习。 这也是林家孩子不多,就兄弟两人和一个妹妹,相较于大多数人家,负担不重,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从前林父还在当兵还有津贴,现在每年有粮食有工分,攒下来省着点话,足够养家和孩子们上学的花销。 当父母的两人,对孩子们的要求不高,不求什么大富大贵,只要平平安安就好。 没见自然灾害那几年,还有饿死的人么,养活长大都不容易。 对于读书学习的态度,并不强迫,可要是孩子想去,那也没有说不让。 这也是和村里人,想法不一样的地方,大多数都觉得是没必要。 十五六岁的大男孩儿,还送去读书,没用不说,要搁前几年,臭老九还要遭批.斗的。 再说,正是大小伙子一个,田里使力气的好时候呢! 跑去读书,还是大老远的县里,那一天天啥也不能干了,真是白白浪费了劳动力。 不过,林父却不觉得,总归读书还是很有必要,不然主席让扫盲干啥,大家都大字不识说土话,社会还能不能进步了? 林母不管这些,大事上,当然多是让当家人拿主意,对孩子们好的事,肯定不反对。 秉持一碗水端平,是他们一贯以来的养娃的方针,不管大事小事尽量做到不偏心。 在孩子们小的时候,像是家里一年的布票,只够一两件的尺寸,那到最后的结果就都不换,继续穿补丁衣服 。 等来年攒够了,林母才去扯布,给三兄妹一起换新衣,这样刚好不偏不倚。 林淮大一点,更懂事些,总说自己不用了,留给弟弟妹妹吧! 但林母听了林父的话,也觉得对,说是一样,那就不能因大的谦让小的,顺势真不用给了。 其实,他们自己就是家里的老大长大,最是明白这种感受。 小的那会儿,过年了,谁不想穿新衣呢? 可家里日子确实不好过,穷得快揭不开锅了,哪还计较什么穿新衣,能吃饱就不错了。 现在既然家里有这个条件,能拿得出钱,当父母的两人,就不想孩子们觉得不公。 更何况是在读书这事上,林淮的起点太高,怕孩子们心里难免会比较,为啥哥哥能上大学,弟弟妹妹连个高中都没上? 且为了孩子们以后的生活,多识些字,学点东西也是好的,这是林父多年在外,总结下的一点经验。 所以啊,阮娇娇总觉得公公,虽不怎么爱说话,却是一个充满大智慧的人,现在,不就体现出了读书的重要性么! 高考一恢复的话,对很多农村学子来说,差不多就是鲤鱼跃龙门的机会,能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光耀门楣。 林淮想让自己的家里人都好,阮娇娇自然没意见,只有大家庭里每个人真正的好了,相互扶持,这个家族才能走得长远。 这样的大局观,阮娇娇是有的,而且,林淮并不是一个自私的人,也是她欣赏他的地方。 作为一个很有有心的大哥,这样千载难逢的好事,林淮第一个想到的,自然是还在读高中的弟弟。 因林滦一直是在县里上学,阮娇娇没过他几次,不如同林湉湉那样的熟悉。 不过,每次见林滦从学校回家,和哥哥讲到学业上的事,总是能到他眼中对林淮的崇拜。 大概是这份爱屋及乌,林滦对阮娇娇这个当嫂子的也很尊敬。 有林淮这样的榜样,他本人除了性格有些腼腆之外,林滦其他的基本都向他大哥看起。 学习上更是班上数一数二,尽管现在静下来认真学的人不多,这样的好成绩,绝对是全家的骄傲。 难得回来一次,参加哥哥婚礼的林滦,在路上还遇到婆婆大娘们的打趣,说他大哥要给他娶个啥也不会干的嫂子。 一大小伙被一群人拉着说这说那的,第一次被迫站在舆论的中心,林滦哪儿见过这阵仗,臊得他飞一般跑了回去。 他哥和嫂子初上对象时,林滦回家来,也碰巧遇上过。 林淮大大方方和弟弟介绍了他未来嫂子,可依照林滦的性格,也仅仅是和阮娇娇打了个招呼,没再说其他的话。 硬要说,林滦印象比较深刻的,那也就是,阮娇娇长得真漂亮,不知道怎么形容,总之,应该是他见过最好的姑娘了。 见未来嫂子笑着和他问好,再瞥到旁边直直盯着他的大哥,林滦回了一句,赶紧低头不敢再多看一眼。 至于,嫂子娇气不娇气的问题,他一个大男生不清楚,算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