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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这个公寓呢,普普通通的三室一厅,对于大群来说,还不如他的游戏房大呢,对大群而言,自然是新鲜的。 “那你要吃什么?”黑衣人扒拉了一下自己钉在冰箱上的外卖单子,思考了一番今天点哪家。“披萨?”黑衣人试探问道。 不知道吃什么?没关系,披萨是你永远的选择。 “好呀。”大群可乖了,毕竟妈妈说过的,谁花钱谁是大爷,谁花钱就要听谁的话。虽说大群宝宝自己的包里有很多小钱钱,但是既然这个大人要主动,他为什么要花自己的钱呢? “行吧,那就来个夏威夷披萨好了。”夏威夷披萨的配料里有菠萝,小孩子应该都喜欢这种酸酸甜甜的东西吧。黑衣人迅速打了个电话定好了单,除了一个大披萨之外还点了意面炸鸡薯条啤酒,小孩子吃不吃没关系,反正他是吃的。 等到谨欢已经抽空回去安抚了一下几个担忧大群的孩子再回来的时候,披萨外送才姗姗来迟。不过对于黑衣人来说,这样的速度才是正常的嘛。 披萨盒子没有盖的严实,谨欢来的瞬间就闻到了味道,几乎才一闻,她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与此同时,屋里本来还有点小期待的大群在咬了一口披萨之后眉毛也皱了起来。要不是谨欢打小教他“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小子早就把嘴里的面饼给吐出来了。 艰难地将嘴里的食物咽下去之后,大群果断放弃了披萨,甚至还很“体贴”地将自己的披萨递给了橘猫,“猫猫,给你吃。”大橘倒是来者不拒,叼着披萨又开动了。 “别管它,你不是饿了吗,吃啊。”黑衣人嘴里叼着一片披萨,言辞倒还是清楚得很。 大群把自己小脑袋给摇成了拨浪鼓,“不吃,这个披萨不好吃,我不要吃。” “不好吃?”黑衣人把嘴里叼着的披萨拿了出来,放在鼻子下面仔细闻了闻,“还行啊,挺新鲜的啊,怎么不好吃呢?” 当然不好吃啊!谨欢在心里替他回答了一句。 大群吃过披萨吗?当然是吃过的。凡是这天下间有的,就没有谨欢不会做的,披萨这玩意儿做起来比各种点心简单一万倍,谨欢偷懒的时候经常做这个,学院的熊孩子们也喜欢吃得很。大群自然也是跟着吃过很多次的。 可是谨欢做的披萨,和外面普通店里的披萨,那能是一个口味吗?说是天上地下都轻了。 大群自打生下来,饮食基本不经他人手,就是家里的厨娘,手艺也是堪比米其林三星大厨的那种,更别提食材了。刚刚那个披萨,谨欢闻到味道就知道了,这熊孩子根本就吃不下去。他不是嘴刁,他只是习惯了好了,习惯到这辈子到现在还没吃过一般的,怎么能吃得下去呢。 “没关系,我有零食,我不饿。”大群翻了翻自己的小书包,又从里面翻腾出一包点心来,自己一块大猫一块的,一人一猫吃得更欢了。 大群带出来的点心是桃花酥,咬上一口,清甜绵软,整个人都仿佛浸染在春天的桃花林中,甭提多惬意了。 其实桃花酥的香味很淡,靠近了闻才能隐约闻到几分,那是因为香味内蕴,非得入口才能尝个明白。可是谁让黑衣人的嗅觉极其灵敏呢,一屋子的披萨炸鸡味中,偏偏有一缕极浅淡而又悠远的桃花香气在萦绕,这香味淡极,却又十二分的霸道,闻到这香味之后黑衣人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披萨。 码的,什么玩意儿,果然不好吃! 然而再不好吃,黑衣人也不能把自己的面子丢到地上去跟孩子还有猫抢吃的吧,不说他还要脸,就是他不要脸,他也抢不过那只猫啊。 想到这里,黑衣人愤愤地咬着自己嘴里的披萨,又灌了几口啤酒,才算是勉强把这一块给吃了下去。 倒霉,真是倒霉,这到底是谁家的孩子啊,随随便便拿个东西出来竟然都这么好吃,话说纽约真的有这么优秀的大厨吗? 伴随着淡淡的桃花香,黑衣人可算是艰难地解决了自己的晚餐,看着在那儿跟小鸡啄米一样点着自己小脑袋的大群,干脆起身将人一捞,扔床上去了,顺便把猫也给扔了上去。至于没洗澡脏不脏什么的,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的床也不见得有人和猫干净啊。 谨欢一直在外守着,听着屋里的动静,确定大群已经睡着之后,她才轻轻地敲了敲门。 黑衣人瞬间就警备起来,他轻轻走到猫眼面前,打量着外面这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心里一片茫然。 这么漂亮的女人,按说他见过就肯定不会忘记,可如果是陌生人的话,又怎么会找到他这儿来呢? 谨欢倒是没有让人玩“你猜你猜你猜猜猜”的想法,她直接开口说道:“我是孩子的母亲。” 黑衣人没有放松,他没有开口,甚至还拉开了木仓的保险。他刚刚已经检查过了,这孩子根本就是一个人出现的,又怎么会突然冒出来一个母亲呢? “我儿子脖子上挂着一个追踪器。”谨欢再一次佩服起自己的聪明来,啧啧啧,她真是太聪明了,装一个追踪器,什么时候都有用啊。 那这话就能说得通了,孩子没了,家长顺着追踪器找上门来,没问——等等? “那孩子不是混血!”黑衣人又来了这么一句。 “我是教母不行吗?烦死了,Nicholas Joseph Fury,你他么麻溜地给老娘我把门给开了!”谨欢终于不耐烦了,你前世是个问号投得胎啊,这么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