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页
书迷正在阅读:穿成首富儿子的同学甲[穿书]、[诡秘之主]故园无此声、S区(1V1 SC)、抢了男配就跑真刺激[快穿]、土豪联盟[综英美]、我一直觉得兄弟很可靠、我只会种田、郡主又在作死、佛系民国女配[穿书]、败絮其内
叶云亭微愣,随即便有些动容。 永安王府的酒宴,能安排到主桌的必定都是些身份贵重之人。虽然先生与越师兄在他心中分量极重,但他也没想过贸然将他们安排在主桌上,叫老王妃与李凤歧为难。 老王妃如此做,是重他之所重。并未因身份地位悬殊便轻鄙他所看重之人。 “多谢母亲。” “我说过,你不必与我如此客气。”老王妃笑了笑:“你既入了王府,便也是我的儿子。与含章没什么两样。” 她的目光极慈和,看向被五更推进来的李凤歧,意味深长道:“况且含章想护着你,我这个做母亲的,自然不会逆着他的心意。” 刚进门的李凤歧点头附和:“母亲说得没错。” 叶云亭闻声回头,正与他的视线对上, 李凤歧挑眉,带着微微不满道:“今日你怎么不等我,便自己先来跟母亲请安了?” 为什么不等你,你自己心里不清楚么? 叶云亭腹诽,但碍于老王妃在场,只能端着笑容道:“我以为王爷还想多休息一会儿。” “没有云亭在,我一人如何安寝?”李凤歧却半点不顾及长辈在场,没脸没皮道:“下回记得等我一起。” 叶云亭:“……” 他心虚地看了一眼老王妃,却见老王妃端着茶盏,八风不动,仿佛什么也没听见。 倒是一旁的朱烈瞪大了眼睛,抓耳挠腮,显然对眼前的场景感到十分的迷惑。 “……嗯。”叶云亭笑容逐渐僵硬。 好在这之后,李凤歧终于没再说什么叫人遐想连篇的话,显得正经了许多。 等老王妃与朱烈核对完酒宴流程,几人一道用了早膳,方才各自分开。 叶云亭与李凤歧一同去偏院看狼王。 狼王自被带回王府之后,伤势被妥善处置过,便一直待在偏院里养伤,由下人专门看顾着,这几日皮外伤已经养得差不多,加上一日三餐都喂着活鸡,瘦骨嶙峋的身体也壮实起来,比一开始壮了一圈。 两人过去时,还未靠近,便听见狼啸声。再走两步,又听见猎隼的长鸣,以及铁笼被撞击发出脆响。 叶云亭加快步伐进去,就看见狼王与猎隼,一个在笼里,一个在笼外,打得满地飞毛。 猎隼性烈,拿翅膀不停地扑打兽笼,时不时用尖尖的喙探过铁笼去啄狼王。狼王也不甘示弱,趁着它落在兽笼上时,高高跃起用爪子去攻击它。 “……”叶云亭表情一言难尽,唤了两声才将猎隼唤过来,终止了这场打斗。 他问躲在远处不敢靠近的下人:“这是怎么回事?” 狼王与猎隼明明分开养在两个院子里,怎么还是打成了一团? 下人见猎隼温驯地落在了叶云亭手臂上,方才松了一口气出来解释原委。原来是猎隼今日叼着兔子也不吃,就满地赶着玩,结果那兔子胡乱逃窜时逃到了狼王的兽笼里,被狼王抓住吃了。猎隼这才大怒,隔着兽笼与狼王打了一架。 叶云亭听得嘴角抽搐,看了看猎隼,道:“等会补给你一只兔子。” 猎隼也不知听没听懂,伸着脑袋朝狼王高亢地叫了一声。 狼王闻声立刻吼了回来,将兽笼撞得直响。 叶云亭头疼地将猎隼换到李凤歧胳膊上,方才靠近仔细打量狼王。狼王养了这些日子,膘肥体壮,油光水滑,除了伤口处的皮毛还未长全乎,已经恢复了该有的威风霸气。 它看叶见云亭靠近,踱了两步,竟然没再发出吼声,而是将长长的狼吻探出笼子,黑色鼻子微微耸动,似在嗅闻。 李凤歧摸了摸猎隼的背羽,道:“野狼灵性,它还记得你。” 叶云亭不太相信,当初他也是见狼王挣扎求生,心生不忍才救了它,也没想过这类野兽能如人一般记得恩人是谁。 他观察了一会儿狼王,见它伤势已经无碍。便道:“不若寻个少人烟的山中,将它放生了吧。”既然本来就来自山野,那山野才是它最好的归宿。 李凤歧见他并无驯养之意,也没有再多言,道:“我叫五更去办。” 说完又想起与狼王一起带回来的那块虎皮,道:“那张白虎皮已经处理好了,如今天冷,细软之处正好给你做条围脖,余下的,便做张垫子。” 他笑吟吟看着叶云亭,没给他拒绝的机会:“待酒宴那天,李踪必会来。你戴着,正好气气他。” 叶云亭本想拒绝,但想想李踪生气又不能发作的样子,最后还是欣然应下了。 第42章 冲喜第42天 酒宴 两三日转眼间过去, 便到了十五。 这一日王府张灯结彩,仆从往来,热闹至极。 叶云亭早早起来, 换上了一身枣红锦袍。 这锦袍是老王妃寻裁缝量身赶制,红色做底,黑色滚边, 辅以蟒纹。不算繁复,却天然透出一股尊贵之气。量身剪裁将叶云亭的身段优越之处尽数展露出来。皎如玉树, 秀若芝兰,秋水精神,冰霜肌骨。动作间衣摆拂动,风流尽显。 李凤岐原本正整理自己的衣襟,待看见他时, 目光霎时顿住, 一时看得挪不开眼。 叶云亭垂眸整理好腰封, 一抬眸,便与他的目光撞了个正着。李凤岐的目光毫不掩饰,他一时没往别的地方想, 迟疑着低头打量自己:“有哪里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