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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虽然有前世的记忆,但若是在侦查小队没有带来消息的情况下,贸然说蛮族会攻城,不仅没有说服力,甚至还会被人戴上一顶霍乱军心的帽子。 所以,他只能即可出发,自己找出蛮族的行踪,一定要拿到证据,上报朝廷迅速支援。 江煜选择深夜带队出城,他们乔装成商队的护卫,走的是去北燕国的路线。 王朝的正北是蛮族,东北则是北燕国,一个贫穷小国。 他们选择往东北走,走到一片山林,便停了几辆马车,用布条裹住马蹄,弃车上马,让马头对准正北,奔驰而去。 用了半个夜晚的时间,众人行了足足五十里之后,翻身下马。将马匹拴在树上,却不敢生火。 北境的冬天尤其地冷,几人身上皆裹着厚重的大袄,脚蹬棉靴,倚着树干而坐,打算在这里一直等到天明。 李三负责守夜,他挨在江煜旁边,贴着他左耳小声说:“韩校尉,不瞒你说,自从咱出了止戈城,我这心里就一直发慌。” “慌什么?”江煜调笑他,“历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李三也有怂的时候吗?” “就是觉得好像不该出来。”李三挠了挠头,被他说得有点不好意思。 “前天燕子来找我来着,问我除夕回不回去吃年夜饭,我本来应了她的……” 江煜敛了眸子,心中荡漾出一丝内疚。 他们腊月二十八出发,如今已过了子夜,当是腊月二十九了,再过一个白日一个夜晚就是年三十了。 该是一家团圆的日子。 “韩校尉我不是在怪你。”李三见他垂了头,赶忙道,“我只是心里一直觉得不舒坦,总感觉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哎呀,你瞅瞅,我说的这是什么话。”李三旋即说道,“好像说了一大堆胡话。” “没事。”江煜能理解李三的心情,所以并不在意。 “那韩校尉你也别把我的话往心里去,我在这儿守夜,你先睡一会儿吧。” “嗯。” * 江煜闭上眼,这天寒地冻的,他也不敢睡得太深,右手时刻握着腰间的长剑,只待遇到突发情况可以迅速做出反应。 夜更深了,林子里一片静谧。 江煜半梦半醒间突然听到一声鹰鸣,树林顶上似乎有什么飞过,带出一阵冷风。 马儿嘶鸣一声,马蹄踏地,踩断数根枯枝,缰绳扯的树干跟着颤抖。 “韩校尉!韩校尉醒醒!” 江煜猛地睁眼,拔剑的一瞬间便被一股巨力扑倒,锋利的剑刃刚好卡在眼前出现的獒犬巨口中! “李三!王五!” 那畜生的唾液滴在江煜脸上,大如铜铃般的眼睛与他对视,凶光毕露。 江煜双手狠命往前一推,将獒犬推开,一脚踹上狗肚子,将半人高的大狗踹出去两米远,这才得以看清眼前的局面。 只一瞬间,他的眼圈就红了。 李三被一只巨型獒犬咬住了喉咙,当时只来及喊他一声便被这畜生咬断了喉管,此时双眼无神,目光却依旧投向了自己方才待着的地方。 冒出喉管的血染红了大片枯草地。 “第三团!都过来!”江煜猛地扑向自己面前的獒犬,一剑捅进它的肚子,而后拔了剑跑到李三跟前,用匕首割断他的顶发装进怀里,红着眼大喊,“都上马!上马!我们回止戈城!快!”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是蛮族的鹰师先发现了他们,接着獒犬紧跟其上,那么在这些獒犬的背后则必定是蛮族的军队,他们现在只有十几人,既然知道了蛮族埋伏在此处,那情报就算收集完毕,如今要做的就是保命和报信! 来不及悲伤,江煜指挥着剩下的人上马,自己断后。 待到他上马,那獒犬已经咬上了马腿,江煜挥剑戳进獒犬的眼睛,将它抛下,狠命夹了一下马肚子,让剧痛中的战马尽力向前跑去。 他不能死在这里。 绝对不能! 在缠斗的过程中他的手臂被咬中,虽然衣服厚实,却也受了伤,再加上腰侧那没好全的贯穿伤在方才又被撕扯破裂,如今已然浸湿了内衫。 江煜面色惨白如纸,拉紧缰绳催促着马儿快跑,至少不能掉队。 他还要活着去见时卿。 可那战马后腿在方才被獒犬撕掉了一层肉,又这么拼命狂奔一段距离,已然吃不消,眼看着就要追上队友的时候,忽的后腿一瘸,摔倒在地。 江煜被他甩出去两米远,脸侧都搓破了皮。 背后传来獒犬的吠叫和蛮族的马蹄声,江煜咬牙站起来,捂着腰侧的位置,慢慢挪到一棵枯树后,想要藏起来,但心里却已经生出了些绝望。 他不可能逃过獒犬灵敏鼻子的搜寻,就像李三先前说的,今日出来便是错了。 是他高估了自己。 不仅连累了李三,还要把自己的命也交代在这里了。 唇边荡起苦涩的笑,江煜咬着牙,却仍旧有了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韩校尉!”正想着,远处突然传来了王五的呼喊。 马蹄声传来,却是王五又折返过来接他了。 “韩校尉你在哪儿?!”王五是个大嗓门,心里又着急,叫的声音特别大。 江煜连忙走出来,对他挥手,王五心里一喜,立刻把江煜拽上马,催促马儿向着止戈城的方向狂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