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节
美人抬头,眼神有点好奇,也有点惊讶。然后她脑袋又垂了回去,低着头,细声细气地道:“胡说,这歌儿是说一群相亲相爱的狐狸,他们互相友爱,因为失去亲人而忧伤哭泣……” “你这个歌儿,我以前听过一个类似版的,它的名字叫,狐狸谋杀案。” 景横波对这个问题默然半晌,伸手捡了个石子,在水面上打着水漂。 片刻,景横波听见她细细地问:“我唱得好不好听?” 美人看了她一眼,并没有答话,状似羞涩地低下头,乌黑的发丝遮住了脸颊。 眼前这人,就有那女影星少见的超凡脱俗之美,和婉和她比起来,不过是乳臭未干的小丫头,阴无心和她比起来,也就是一段凝了冰的木头。绯罗比之,如过季干花,明城比之,不过是篱笆边的野草。 但她的美和自己又不同。更加温润如玉而又有英气。她没来由的想起现代某著名女影星,年轻时容颜倾城,最难得的是天生英气而又不失温婉。扮女装清丽高贵,扮男装气质犹胜三分,她有一个反串男装的角色,至今是电影史上难以超越的反串经典。 穿越至今美人见过不少,没见过谁如此夺人眼目。或者只有她自己状态好的时候,在镜中自赏,才会这般亮一把。 景横波只觉眼前一亮,似见美玉生花,不能自禁地喝彩。 梳头唱歌的女子,停下手,抬头向她看来。 “嗨。”她在白石上坐下来,很随手的把她最讨厌的镜子拨拉到一边,轻轻松松打个招呼,“下午好。” 景横波眨眨眼——我勒个去。这么优美的曲调,这么动听的声音,居然在唱儿歌! “大狐狸病了,二狐狸瞧,三狐狸买药,四狐狸熬,五狐狸死了,六狐狸抬,七狐狸挖坑,八狐狸埋,九狐狸哭泣,十狐狸问你为何哭?九狐狸说老五一去不回来……” 走得越近,便听见对方的歌声。 没有再转身走,是因为她觉得,这个女子,是在等着她,她如果转身了,也许没多久,还会在别处看见她。 她立即快步走过去,重重踏步,踩得落叶沙沙响。 但她太讨厌梳头这个动作了! 景横波喜欢美丽的人和物,有那么一瞬间她都感觉目眩神迷。 从她周身的每个细节,都可以确定是美人,楚楚动人,绝对精致那种。 从那一头令人惊叹的好头发——不挽发髻,如水如缎,乌亮纯黑,光可鉴人。直垂过腰部,在地上流水般蜿蜒犹有尺许,那么长的头发,从发根到发梢,都一般光润,发梢闪耀着深红金黄的天光。 从那周身难言的美妙风姿。 从那修长雪白手以及珠贝般晶莹的指甲。 从那纤纤若束的细腰。 从那平直精致而纤细的肩膀。 哪怕就是背对也能确定绝对美不胜收的美人。 是的美人。 潭边白石如玉,白石上搁着镜子和手帕。白石边背对她,坐着紫裳的美人。 前方一方小水潭,清亮如镜,四面绿藤拱绕,垂无数紫色鸢尾。乍一看似一方被绿藤紫花镶嵌的蛋圆的妆镜。 尼玛又是女人梳头! 尼玛又是梳头! 梳头。 转得太快,脚下一滑,她没注意到脚下略有弧度,被落叶遮盖,无法自控滑出两三米,一抬头,定住。 景横波转身就想走——一切好奇心都应该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否则就是莽撞。 很静,因此所有声音都被放大,这暗沉环境里的幽幽女声,便显得凄凉幽深,让人联想起恐怖片的各种经典场景。 七峰山气候多变,这一片山麓绿荫如春,此时天色已将黄昏,晚霞渐收,密密林荫洒下的瑰丽霞光,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在闪烁消失,失去光线的密林,浅绿变成深绿,深绿变成墨绿,墨绿变成沉黯的黑色,那些较远处的林木被风吹动,呜呜作响,如怪兽在暗处潜藏。 景横波停住脚步,身上忽然起了密密的疙瘩。 水声越来越清晰,隐约还有歌声飘散,声音轻细优美,似乎是个女声。 景横波错过了这条小水渠,再去找水就增加了难度,总是隐约听见水声,但也总是找不到,不知不觉便越走越远。 …… 心神有些恍惚,她步子很快。裴枢有点诧异地从树屋子里探出头来,不明白刚才旁边崖上就有一条小水渠,这女人怎么就没看见,拎着桶梦游般地晃过去了? 她心中忽然一痛,摇摇头,低头加快了脚步。那些忽如其来的念头,总是像浮在水里的冰块一边,每次突然冒出,便要刺得她心中一痛。 如果耶律祁在,应该会接过水桶,这位有姐姐调教,懂得爱护女人。伊柒顶多踢着师弟们让他们去动手,如果是他…… 她又叹口气——这就是混古代和混现代的不同了。想当初她在研究所,别说自己拎水,勾勾手指连饭都不需要自己打。现在呢?号称追求者众多,可这些古代沙猪不要人伺候就不错了,哪里懂得现代文明里熏陶出来的绅士风度。 和这种暴力狂没什么好说的,她拎着水桶快步走过,听见裴枢在她身后懒洋洋地道:“喂,你好歹是个女王,干嘛自己拎水?让那两个去啊……” 景横波叹口气——看裴枢任何动作,都会让你觉得生命脆弱。 一只野鸟飞过来,习惯性去啄绳子,裴枢手一抬,闪电般抓住,鸟在他手中挣扎,试图用尖喙啄他的手,裴枢狞笑着,单手一拧,咔嚓一声。 他一说话,那吊着树屋的伤痕累累的绳子就开始颤抖,让人很担心下一刻就断,把树屋给掼下来。 景横波找裴枢找不着,想了想抬头,果然,裴枢漂亮而英气的脸从那个三角型树屋里探出来,冲着她挑眉毛,“这屋子怎样?很适合我吧?” 英白性好疏阔,住在一个小峰头的峰巅的石屋内,对面是一挂银亮的瀑布,意境虽美,其实很吵,但对英白没啥影响——他大部分时间喝得醉醺醺的,根本听不见。 其间她路过了那几个人选的房子,天弃看样子很喜欢她那间,但不好意思和她抢,退而求其次,选了间山坳里避风的木屋,他怕山风吹皱了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