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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重生后,她依然得选择再嫁这条路。 不过她不会再选上辈子让她第二次不幸的那个男人了。 而之所以选阎肇,则是因为,在上辈子,他将来会是京市公安局的局长,以清正严明着称。 而且他和周雪琴离婚,是净身出户,这证明,他不是一个贪图别人财产的人。 更重要的一点是,他是西平市户口,只要结婚,她就能把户口迁回西平市,顺理成章,就能落回自己的院子。 一人一个,俩母女捧着黍面馍,像两只小兔子一样吃的津津有味,还剩下半锅子呢,那是给大嫂一家人留的。 “唔……”招娣想起刚才银宝吃的辣条夹馒头,就轻轻吸了口气。 她从小生活在城里,而且陈美兰经济条件好的时候经常给她买零食,买小吃,所以她的小嘴巴是很刁的。 黍面馍没滋没味,就这样抱着生啃,到底是杂粮,噎口,吃一口,孩子就要噎的直喘气。 看妈妈也艰难的吞咽着黍面糕,小丫头还是忍不住说:“妈妈,要是能有点白糖蘸着,该多好啊。” 不过孩子怕妈妈为难,连忙又说:“没关系啦,就这样吃我也能吃饱的。” 黍面馍单吃滋味并不好,得加上白糖,或者蜂蜜才会更好吃。 一把拉开橱柜的门,里面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现在土改了,农民都是靠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吃饭,大哥家本身就有三个孩子,乍然多添了两张嘴,粮食都不够吃,更何况清油白糖。 不说大哥经常背地里哀声叹气,大嫂虽说强颜欢笑,但夜里跟大哥躺在一块儿,也难免并肩叹气:粮食不够吃呐。 “走吧,咱们去称白糖。”陈美兰说。 她回娘家之前,本来有些存款首饰的,家里遭了回贼,回娘家的时候兜里只剩下十几块钱,因为怕孩子有个头疼脑热要急用,一直没舍得花。 不就点白糖,买,买来今儿全家吃一顿甜甜的黍面馍。 在村头写着公私合营几个大字的小卖部里,陈美兰拿着罐头瓶秤了一斤白糖,招娣已经迫不及待的,把手里热乎乎的黍面馍放到罐口,仔仔细细,把那一圈儿洒在罐口的散糖粒给蘸的干干净净。 甜滋滋的白糖啊,一粒都不能浪费。 温热的黍面馍,正是风味最佳的时候,白糖衬着黍面的清香,既粘牙又糯口,白糖在嘴里咯吱咯吱作响,甜味泌出的口水润滑了这粘牙涩口的馍,让它在口腔里跳跃着,既甜又香。 这才是正宗黍面馍该有的味道。 这一口招娣吃的心满意足。 不过就在这时,二嫂提着一只烧鸡从俩人面前经过,大概是刚卤出来的烧鸡,表皮的油脂还在流动,随着二嫂走过,香气散发了一路。 银宝跟在二嫂身后,等二嫂拧了一条腿下来,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大口。 “招娣,快看,我家还有烧鸡吃哟。”银宝故意扬着手里油津津的鸡腿说。 二嫂看着陈美兰手里的罐头瓶子,也是哟的一声:“美兰今儿倒是大方,大嫂家都穷成啥样儿了,你还舍得买白糖吃。” “二嫂这烧鸡是您买来给我二哥补身子的?”陈美兰说。 二嫂一笑,嗓门不由的一高:“你二哥是为了你,才被暴发户打断的腰,你不心疼我心疼,不得买只鸡给他补补身子?” “我觉得咱们该到医院给我二哥看看,他总这么躺着,万一真瘫痪了呢?”陈美兰一脸诚恳的说。 二嫂整天喊,说暴发户把丈夫的腰打断了,但你要喊她去医院看看,她却死活不肯,哐啷一把把院门关上了:“去医院看不得要钱,钱从哪来,我可没钱给他看病?” 就隔一堵墙,二嫂进门不久,二哥的声音就从隔壁传过来了。 “既然有烧鸡,把大哥大嫂一家和美兰都叫来,咱们大家一起吃。”他闷着嗓门说。 但过了好半天,再没听到隔壁的声音。 招娣端津津有味的吃着黍面馍,还给蒸笼里的黍面馍上一个个都蘸上白糖,那是给大舅一家留的。 烧鸡的香味被温柔的晚风吹着,从隔壁送过来,孩子总忍不住要去嗅一口,再吃口馍,眼巴巴的听着隔壁的动静,她真以为二舅妈会喊自己过去吃烧鸡呢,所以一直在等。 但陈美兰经历过上辈子,早知道二哥二嫂不可能叫她们娘俩过去吃鸡,也是看闺女馋的可怜,遂笑着问:“招娣,你觉得世界最好吃的东西是什么?” 招娣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辣条夹馒头和烧鸡。”银宝今天吃的所有东西,都是她最馋,最喜欢的。 “妈觉得鸡蛋糕更好吃,改天给你买鸡蛋糕吃,好不好?”陈美兰说。 鸡蛋糕? 那是一种把面粉,清油和鸡蛋搅在汁儿,再加上好多白糖,倒进铁鏖子里,上下大火猛烤,烤出来的,表面酥脆,内里松软的美味蛋糕。 小时候在城里的时候,招娣吃过,确实比烧鸡还好吃。 招娣顿时对明天充满了希望,小脸蛋咧成了一朵花:“妈妈,要吃要吃。” 陈美兰也在笑,但眸子黯了黯,紧紧环上了女儿的肩膀:上辈子再嫁的时候,一开始因为男方家也有孩子,怕乍然放到一起要产生矛盾,她选择先把招娣留在娘家。 临走的时候她给招娣称了一斤鸡蛋糕,然后对她说,等鸡蛋糕吃完,自己就来接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