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篇 第两百十二章 宴会
第二天晌午李宏明和儿子姬伯复船上了传统文士的服装乘着马车来到了秦宫,此时的秦宫可以说和李宏明离开前没有大的区别,这也和秦国的保守有很大的关系,此时离大帝继位还有很久很久,那被后世称为一大奇观的阿房宫还没有建造起来,也没有被项羽一把火烧掉。 李宏明拿出了祖传的凭证很顺利的进入了秦宫内,就是当年秦穆公所给他的入宫行走牌,这东西可以说在秦宫内可以畅通无阻,除了后宫需要请示后进入其他地方可以任意出入,这样的优待在现在的秦国是看不到的,赢肃在位的时候从来没有给任何的人发过这样的牌子,而秦国有这样牌子的大夫基本都和穆公去作伴了,也就剩下小猫两三只,只有当初离开秦国的宇文氏还保留着这样的牌子。 随后在宫人的引导下父子二人来到了宴席的会场,同样是秦国的议政殿,可以说这个大殿李宏明再熟悉不过了,但是他不能表露出来,而此时嬴肃已经在大殿上等着他父子两人的到来,这和楚王最后到来的傲慢不同,可以看出秦灵公是非常有礼貌的,看着面带微笑的赢肃李宏明就没来由的产生了好感,这和熊中的皮笑肉不笑有很大的区别,至少这赢肃的笑容非常的真诚。 同时李宏明还在宴席中见到了另一位秦国的君主,未来篡位的秦简公嬴悼子,虽然他是秦灵公的叔叔,但是他虽然是政变上位的,但是可以说他也是一代传奇,相比较只是在在位期间只有祭祀功绩的赢肃,那嬴悼子就优秀的多,公元前422年,在吴阳(今陕西省宝鸡市吴山)建上畤,祭祀黄帝;建下畤,祭祀炎帝。 而秦简公嬴悼子在位期间可以说是秦国从奴隶制度带入封建制度的引路人,不要看秦穆公雄才大略,其实秦穆公充其量就是给封建奴隶主,也只有奴隶主才不会把自己的大臣当人,要求对自己的后代有用的大臣位置殉葬,而人殉就是区分奴隶制还是封建制度的区别,而秦简公在位期间,在政治、经济上有一定改革,他允许官吏、百姓带剑,打破了只有贵族才能带剑的特权;实行按土地亩数征收租税的政策,则是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表明秦国开始向封建制度转化。 可以说正因为他是政变上台的君主才会如此的锐意改革,而秦灵公还是沿着秦国历代君王的老路在走,可以说是固步自封,不愿意向前,扯远了,随后李宏明父子二人入座,而赢肃当然坐在主位上,此时秦国的大臣也分作两列。 李宏明首先开口他拿起酒樽说道:“首先老夫感谢秦伯救命之恩,老夫先干为敬!” “呵呵,宇文先生客气了,想宇文先生的大父与我大秦也颇有渊源,可以说当年先祖错失宇文先生真是后悔的紧呀,寡人今天有幸见到宇文先生的后人,真是开心的紧那!”赢肃笑着说道。 “秦公谬赞了,像我宇文氏也只是颇有虚名罢了,当不得秦公上如此!”李宏明说道。 这秦公的称呼非常的恰当,可以说现在周氏除了理论上的象征意义,对诸侯的作用都不打了,原本的东周列候都开始自称某某公,某某王,而原本王的称呼只能称呼周天子,现在什么楚王,吴王,越王佬,包括未来秦国也会称王,而原本诸侯很重视的候伯的称呼到是没人要了,可以说这里看出了东周列候的野心,从小心翼翼,到后来的肆无忌惮,这也是周氏进一步衰弱的证明。 “宇文先生叫我秦公有点见外了,按照辈分,宇文先生也是寡人的世叔!”赢肃说道。 “不不,礼不可废,秦公是君上,老夫是外臣,当不得秦公世叔的称呼!”李宏明谦虚到。 不过从这个称呼看出来两人是郎情妾意,不过李宏明答应了越王不再出世,不过他不出姬伯复可以出呀,随后这酒宴当然是哥两好呀,这气氛和在楚国的宴会是没法比的,可以说是宾主融洽,随后接着酒意赢肃问道:“宇文世叔接下来有何打算?” “禀秦公,如秦公不弃,老夫想带着孩儿在秦国盘踞些时日!”李宏明说道。 “好好,宇文世叔想要待多久,就待多久,寡人万分欢迎”听到宇文士及不走了此时嬴肃可以说是心里乐开了花,虽然他现在还没有子嗣,但是他知道只要把宇文氏留下来,可以说就是成功了一半,至少证明未来秦国是值得宇文氏投资的,可惜穆公先祖没有这运气呀,如果当时宇文氏留下来,现在大秦是不是已经取周氏而代之了那,想到这里赢肃面色潮红,他也被自己心中大胆的想法震惊了,毕竟不管是诸侯怎么样就算是称王,也不管周氏如何的衰弱,至少表面上没有诸侯想过把周氏拉下来吧,但是自己居然想要这么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那。 其实不怪赢肃,因为赢氏的血脉中就留着反叛的基因,毕竟赢氏的先祖是商朝的末代大将,可以说赢氏与周氏天生就是对立的,不要看赢氏为周氏养了很多年的马,其实那都是隐忍,只要看看赢氏在周氏虚弱的时候就吞并了秦岭地区这一大块肥肉,不要说什么这是周平王为了感谢赢氏才赏赐的,如果赢氏真的对周氏非常忠心,那为什么不在得到赏赐后,等镐京的风暴过去了以后把这秦岭这一大块地区还给周氏那,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随后李宏明父子二人被赢肃送回了宇文府,而李宏明在宴会上也半推半就的答应了成为秦国的客卿,也就是顾问,这样就不算在秦国出仕,这样既满足了秦灵公的需求,也不会让越国有微词,不过就算越国有微词难道他们会为了李宏明成为顾问而派杀手去杀他吗,只要不是脑残就不会这么做。(本章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