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7章 等待时机
书迷正在阅读:剑吞苍穹、全民领主、神级微信群、那些风花雪月的事、何以情深共白首、Gay我能涨粉,真的PUBG、爱豆和残疾总裁官宣了、众妙之境、春梦有香、胭脂寒
见我还在店里边,于是他就招了招手把老板娘给叫了出去。尽管他在谈话的时候把声音给压得很低,但是我还是能够模糊的听到了他们之间的对话:“里边那男的是谁啊?”猥琐男往里边看我问她道。 他一定以为我是另一个猥琐男吧。实际上他猜得一点也没错,由此可见男人就是比女人的智商要高。“哦,他啊,他是我的一个高中同学,怎么了。”她凛然撒谎。看来,她已把我列入对付猥琐男的统一战线上了。“哦,没事,就问问。”猥琐男警惕地瞥了我一眼,继续纠缠她道,“晚上你关门了我送你回家吧?”“不用,我自己打车回去就可以了。”她断然拒绝了他。“打车还不是得花钱嘛,我送你就好了。” 猥琐男继续说道。“不用了,谢谢。”猥琐男再三的纠缠着她,她就是不肯上他的那辆没尾巴的富康。我拿起吧台上的咖啡喝了一口,嘲弄地注视着猥琐男的表演,心里一阵冷笑:就你这种连的士都不如的秃尾巴车还好意思开出来把妹啊?恐怕是妹子连看都不看啊,劝你还是趁早回去洗洗睡了吧,你这衰人。 屡战屡败的猥琐男终于跳探戈般一步三回头地走了,看他那样子依然是很不甘心没能占到老板娘的便宜。猥琐男走后,老板娘也走进店里来了,跟着收拾了一下,还叫我帮忙拉下酒吧的那个卷闸门。天啊,不会这么快吧?难道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实现了我把她给放在咖啡桌上劈腿的宏伟目标么?不,不是的。 她可能只是累了,要打烊回家了。我起身帮她略微的收拾了一下店面,然后礼貌地跟她告别回去了。某晚忽然风云突变,狂风大作。 我穿着一条裤衩上身一件背心,跑得是满身大汗的进了她的店里去。随后跟她聊了一会儿天,汗逐渐干了,我感觉到自己全身发冷,不由得打了好几个哆嗦来。“看来你真是很爱出来锻炼啊。” 她感叹道,“这种天还出来跑步。”“唉,我不是喜欢,而是不跑不行啊。到了我这个年纪,稍不留神就会发福的,男人一旦是发福了就很难瘦得回来了。”“男人胖点没什么,你难道还想一直保持身材啊。”“那可不行。 我觉得人要对自己的外表负责,至少你不能去对不起观众啊。我最讨厌的就是男人顶着一个大肚腩。人要是对自己没了要求,那么就跟废了没什么区别了,所以我不能让自己给废了啊。” “嗯。你说的也是,现在很难见到像你这样有追求的男人了。”她完全赞同我,“我也蛮欣赏对自己要求严格的男人。” “其实我倒是挺去羡慕你的。”我又开始赞美她说,“你看看你不锻炼,身材也能保持得这么好。” “谁说我不锻炼了啊?我经常去游泳的,不过我可没你这么勤快,我也就是一星期去一次。”“哦?是吗?像你这样的美女去锻炼的也很少了。”我意识到这是个单独约会的好时机。 以往见面都是在她店里,虽说两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少,但那是她的地盘,是主顾行为,而不是在约会。如果一起相约去游泳,不但可以让她再多脱点,还意味着她认为跟我一起外出还是比较安全可靠的。 “我也很喜欢游泳,但是自己游泳的技术不是很好,教练当初有些东西没说清楚,现在游着很费力。”我说话时为她留了个位置,那就是——教练。“你一般喜欢去哪里去游呢?”她问。“我会去港喜宾馆那游。 你呢?”“哦,港喜宾馆那个池子我以前也去过,就是水太浅了,也就是25米泳道。我建议你去到英东那游,那里是2米2深的水,50米的泳道,而且是循环水,那里很干净的,游着真舒服。”一说到这里,我约她游泳的时机已经是完全成熟了,可以摘取胜利果实了:“那好啊?改天咱们一起去你觉得如何?” “行啊,那没问题。我最近也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去了,也很想去那里放松一下。” 到了我们一起约定去游泳的日子,我和她越好来到了英东游泳馆的门前碰面。进到游泳馆游泳时,我虚心的向她请教了。人都是好为人师的,我越是表现得谦虚,她越是高兴的教我。 游完泳我们还一起去吃了饭,然后我又送她回家——在这时,我送她回家早已不会再被她认为自己心怀不轨了,而是出于绅士的一种表现。 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我们还一起约去游了三四次泳。每次游泳的内容也都是一致的:一起游泳,然后吃饭,最后送她回家。就连一个暧昧的玩笑也都没去开,一个过分的动作也都没有。 每次只要我们一见面,我都会苦口婆心的去劝她:你要多跟老公沟通一下,让他走上正道来。可是想想一旦是沾了赌博恶习的人,99%都是烂泥扶不上墙的队伍。 不劝还好,越劝真是越窝火。而越是觉得窝火,报复的渴望就愈加强烈。她会不会把他给杀了啊?应该不会。 她不会与她蔑视的男人同归于尽的——那多么不值啊?她会不会出轨呢,给他作为男人最难忍受的耻辱,因为她觉得这种奇耻大辱是他罪有应得的。而出轨,有品位的女人是不会去选择给烂仔的,那就太贬低她自己的身价了。 我想她应该会找一个正人君子选择出轨。那么她要选的那个正人君子又会是谁呢?那肯定是天天劝她去挽救婚姻的那一个人了。自己现在似乎正在做着一件非常不道德的事——也就是第三者插足。 我,不是一个好人,可是我,是需要一个女人的男人。桃洁,我也曾想要回到她的身边去,只有上帝知道我是有多么的想回去,可是我实在拉不下那个脸来,我是一个劳改犯,曾经的囚犯,无论是现实还是这段感情中,我早已经把我给关起来了,我想她也在她的心里把我给关了起来,多少次,我想要回去,可是我,早已经回不去了……尽管我此时很想要去搞定这个,不过我并不认为自己现在的想法不道德。 恩格斯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我想,酒吧老板娘与她的赌徒丈夫之间,他们的爱情早已成为往事,现在也正处于这种不道德的婚姻之中。 莫非,我要眼睁睁的看着这位可怜的少妇,捏着鼻子跟一名不可救药的赌徒委屈过一辈子么,被绝望、愤怒和厌恶所煎熬着无动于衷么,着难道就算是道德吗?我不接受那种“宁拆三座庙,不毁一桩婚”的陈词滥调,那是小农时代“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劣质婚姻观念的残余。 在我看来,一桩不合适的婚姻只会加剧内心灵魂的痛苦,要制约住你的发展,毁灭掉你所有的才能,最终让你变得是一无所有一事无成,甚至是因抑郁而过早的死去。 不道德的婚姻,最好是早死早超生。如果我插这一脚能够将她从痛苦中给解救出来,那何乐而不为呢?当然,解救她不等于是我要把她给娶回家去。正如是打碎了奴隶枷锁的人并没有义务要终生去供养他们。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丝毫不存在道德的愧疚感。我还是去她的店那里坐坐,去那里的频率变得勤了点儿,但是依旧不过分。我依然很淡定,我每天的行程表也都排得很满,公司还有很多的文件需要我去打理。我去她那里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晚了,最后是准备要打烊的前半小时才去到的。 理由是我很忙,我在忙工作的时候,从这一点可以表明我是一个有事业心的男人。不管是哪个女人基本上都会喜欢有事业心的男人,哪怕是不嫁,她们也看不起那些游手好闲的男人,因为她们已经不是那些在学校里的傻萝莉了。 真实的原因是:我觉得自己现在也该有收获了,把她给抱在桌子上劈开她腿的时机已经成熟了——只需她必然会发生的对她老公的一次愤怒,而我又恰好在场,那么就马上可以劈腿了。 去早了不行,因为店里还有客人,要营业。在那里干坐上几小时,磨得自己嘴皮子都要起泡了,她的火也已经都消了,那就只能等到下一次了。 所以要在她关店之前也就是提前半小时去到那里也是最恰当不过了。不过,我虽有一颗红心,也早已做好了两手准备:即使是错失一次良机,我依旧会很淡定地去等待更好的时机,不会超之过急。我已下载了好几个文件,足以让我变得很淡定了,很耐心,很绅士地去等待。 一天晚上,天气并不冷,我又是在她店快要打烊的前半小时到了那里。 去到那里看见她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眼圈也变得红红的,我猛一看以为是她今晚画了眼影。见我来到了,她勉强的挤出一丝的笑容来,说:“打烊关门了。”我以为她要把我给赶走,只好帮她把卷闸门给拉了下来,起身告辞走了。 她却说:“你要回去了么?你有时间么?能不能陪我坐会儿?”我当然有时间,傻子才会在这时候说自己没有时间呢。 我已经准备好了要听她倾诉了,就连倾诉的内容我都猜得出来了:那个烂泥扶不上墙的家伙,第101次被证明,他就是一摊烂泥。果不出所料,她一边哭着一边告诉我说:那摊烂泥已经被派出所抓赌蹲号子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