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朝朝暮暮在线阅读 - 第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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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挂掉电话站起来,“我要回家了。”

    你像是松了一口气,“那么,再见。”多么迫不及待的语气呀。我走了好远,再回头时,发觉你还坐在那个位置,帽檐下你的侧脸终于在雨雾中氤氲成模糊一片。

    那天我迷了一阵子的路,白球鞋踩在了水坑里狼狈不堪,我问了好几个人,才走回地铁站,然后再坐了五站,回到家时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了,林色色期间给我打了三通电话,将我一顿好骂。虽然如此,但我依旧觉得很快乐,因为遇见了你,我的黑色星期五,仿佛开出了一朵妍丽的花。

    我问林色色,当你想再次见到一个人但却对那个人一无所知时,该怎么办?才十九岁但是谈过十几场恋爱自封恋爱达人的林色色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无比真诚无比认真地丢给我四个字:趁早死心。

    我觉得她这个恋爱达人果然是浪得虚名的,我怎么可能对你死心呢,我想要再次见到你的愿望那么强烈。林色色还说,一见钟情什么的,那都是浮云。但我不承认我对你一见钟情,真的,我只是把你当成世界上唯一一个不觉得我奇怪的那个人,或者说,世界上另一个自己。

    所以,我才想要再次遇见你。

    为此,我一连三个礼拜的星期五下午,在初次遇见你的那个时间段上了地铁,可我的运气似乎不太好,我一次都没有巧遇过你。那句“嗨,好巧。”在我的舌尖上被练习得滚烫炽热,却始终无法得见天日。

    我甚至还循着不太好的记忆力去过街角那家奶茶店,喝光了一杯又一杯茉香奶绿,洗手间的大门都熟识了我的脸,可我依旧没有遇见你。

    这个城市的雨季都快要结束了。

    我开始怀疑,你是否真的存在,或许你只是我的一场幻想一场梦。

    但生活总是这样,在我们快要放弃的时候,天边又出现新的曙光。

    暑假的第一个星期五下午,林色色不顾我的强烈反对,坚持陪我去医院做检查。那天我们没有坐地铁,林色色开了妈妈的车,那是她拿到驾照后第一次上路,却胆大包天地在马路上横冲直撞,超过一辆车时便伸出头对着对方吹口哨,跟打了鸡血似的兴奋。我抓着头顶的保险杠一路翻白眼,看看看看,她哪儿来那么好心要陪我去医院,这才是真实目的!

    拜她所赐,护士的针头刚扎进去血管,我胃里一阵阵翻江倒海,忍不住抓起旁边的垃圾桶狂吐起来,一只手死劲儿扯着旁边的隔帘,用力过猛,“啪”一声,帘子被我扯断在地,当我抬头时,便赫然对上你惊讶的目光。

    我要等很久很久,才能从这样的再见中晃过神来,目光最先聚焦在你捞起袖子的手臂上,那上面插着一根粗大的针筒,鲜血随着护士移动的手,缓缓地汇集到针管里。你脸色有点苍白,大概因为疼痛,眉毛蹙得很厉害,右手紧紧握成拳。

    “嗨,好巧。”我终于让这句对白昭告天下。

    你抽完了血,缓缓站起来,神色古怪地望着我,然后伸手指了指自己的下巴向我示意。你一定没有见过我这么笨的人吧,完全不明白你在表达什么。直至去洗手间的林色色回来,指着我大呼小叫:“天呐,林达达,你下巴上怎么会挂着呕吐物!脏死了!你还在发什么花痴!”

    那一刻,我真想一头撞死在垃圾桶里呀。

    我盼望那么久的再见,真的见到了你,我却开始紧张,我想找些话题,却吞吞吐吐词不达意,惹得林色色频频在旁边用手掐我的腰。但只要有林色色这个自来熟在,场面就一定不会冷。她三言两语便打探出来我猜测臆想了好久的关于你的信息,你的名字真好听呀,诸辰。我立即就想到夏日夜空中闪烁的星星。

    林色色坚持要送你回家,她耍赖起来真的无人可敌,很多时候我都特别讨厌她这一点,但那一刻,我爱死了她的固执。车子停在街角奶茶店外面,你邀请我们进去喝奶茶,我才知道,这家奶茶店竟然是你家开的,因为生病,你从高二开始休学在家,你妈妈便把家里一楼的门面收了回来,改装成一家奶茶店。我脱口而出:“后来我来过这里,怎么从来没有看到过你呢?”

    “怎么可能呢,除了星期五,我每天都在的。”

    你看你看,我的运气就是这么差。每个礼拜我有七分之六的时间遇见你,我却偏偏耗费在那没可能的七分之一上。

    是在离开的时候发觉吧台桌子上贴着的那张海报的,你的奶茶店因为先前的店员离职,需要再招一名。我心里一下子就沸腾了,这么好的接近你的机会怎么可以放过,但我怕你拒绝我,生平第一次撒了谎,我说,我们这次的暑假业余作业就是写一篇打工心得,有实践才有理论,我正愁找不到地方实践呢,你可不可以收留我呢?我说得煞有其事信誓旦旦外加可怜兮兮。林色色大概看不惯我的狗腿样,也帮着我撒谎。

    于是,你答应了我,你真是一个好人。

    回家的一路上,我都非常开心,连林色色一路飙车我都懒得跟她计较了。下车时,林色色凑到我面前盯着我看了许久,然后连连摇头:“林达达,你完蛋了呀!”

    我懒得理她,哼着歌跑上了楼。

    你的奶茶店有个文艺兮兮的店名,叫做加州阳光,招牌是明亮的橘黄色,在整条锦雁街的所有小店里,就属它最打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