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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他忘记了,或许压根他就从未记得过。只有自己,傻傻地一记记了三年。 那是她十八岁的春天,美国西雅图的傍晚。她留学生涯里的第一次独自旅行。她从小被家人保护得太好,觉得全世界都是好人,丝毫没有戒备心,在火车上与对面座位的金发女生聊得很欢,下了车一起结伴走,去厕所时傻乎乎地将所有行李都让那个女生看管,出来才惊觉自己遇见了骗子。 她坐在火车站附近的广场阶梯上左右开弓扇自己耳光,大骂自己蠢货。更要命的是,她除了记得自己手机号,家人朋友的电话一律记不得。绝望地挨到了傍晚,暴躁地揪着乱糟糟的短发发疯般地用中文大声嘟囔着“啊啊啊啊疯了疯了要死了要死了”之类的怪音。或许是她的奇怪举动与中文引起正从她身边路过的狄彦的注意,他在她面前停了下来。 那一年,是狄彦结束留学生涯之前的毕业旅行,西雅图是他最后一站,他不像如今西装笔挺的冷峻模样,他灰T牛仔裤,肩膀上挂着一个黑色背包,他站在傍晚昏黄的光线下,对她说,Hey,需要帮忙吗? 异国他乡的街头,她最绝望无助的时刻,一句轻巧的乡音,令她“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他请她吃晚餐,不过一杯可乐与一只面包,尽欢却觉得那是她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他们坐在湖边的长堤上,那是多雨的西雅图难得的好天气,金色的夕阳慢慢沉入湖底,水面波光粼粼,美得一塌糊涂。 她侧头,望见他安静喝水的侧面。十八岁的心,轻轻一动。 她将这场短暂的遇见称之为初恋,宿舍里的好友笑话她说,什么初恋呀,你连人家名字都不知道,不过萍水相逢一场,快快忘记吧! 可她不,固执地记了这么多年,记得他的脸如同记得西雅图那面金色的湖泊。她固执地相信,总有一天,她会再次遇见他。 幸运的是,她终于再次遇见他,并且命运如此巧妙,她嫁给了他。不幸的是,他从未记得过她,更不幸的是,她曾天真地以为,只要去到他身边,爱情可以慢慢来。只是,她到底晚了一步。 叁 尽欢站在病房门外,望着房门上挂着的病历卡上的名字:沈幼希。她深呼吸,握拳,给自己打气,然后抬手敲门。 四目相对,空气中有瞬间的沉寂。 尽欢率先开口:“你好,我是许尽欢……”她的话被病床上的人接二连三的喷嚏打断。沈幼希捂着鼻子,指着她怀里开得热烈的香水百合低喝道:“拿出去拿出去……”说着又是一个喷嚏。 尽欢急忙转身,将花搁在了走廊上。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花粉过敏。”尽欢抱歉地说,心里苦笑,第一回合,自己似乎就没占到上风。 沈幼希拍着喘息的胸口,原本就苍白的脸变得惨白。 尽欢望见她左手腕上缠着的厚纱布,那上面隐约可见血迹。她心头不禁打了个寒战,要多有爱,才能这样绝望,以死相许。 “你来这里,阿彦知道吗?”沈幼希终于抬眸看她,她声音轻轻的,却带着赤裸裸的挑衅。 尽欢微微一笑:“他知道,他刚接手公司,很忙,所以我替他来看你。”而其实,狄彦压根就不知道。她颇费了一番力气,才查到这家医院的。 果然,沈幼希脸色一变,但很快恢复自若,挑眉望着尽欢。“你想干什么?示威?还是用你们有钱人的一贯手段,威逼利诱让我离开阿彦?” 她一口一个阿彦,叫得那样亲切自若,好像在提醒着她与他的关系有多么亲密一般。尽欢心里不舒服到极点,但依旧还是平静地说道:“我来,只是想告诉你,我与他已经结婚了。不管你跟他有着怎样的过去,一切都结束了。”她望了眼沈幼希的手腕,“以后你别再做这种无谓的傻事……” “你知道什么!”沈幼希打断她,“谁说我们结束了!不要一副同情者的嘴脸,该被同情的是你!他压根就不爱你,你们之间只是一场交易!他永远都不会爱你。” 你们之间只是一场交易,他永远都不会爱你…… 尽欢走出医院,沿着街道漫无目的地走,耳畔反复响起沈幼希的这句话,像是一句咒语。 关于狄彦与沈幼希,她已经有所了解。他们青梅竹马,认识了近二十年。她晚的何止两三年,而是隔着他与她的整个年少时代。她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明明有恋人,狄彦为何还会答应与自己结婚。他是私生子,与狄斐同父异母,他十九岁那年父亲病逝,才得以回到狄家。狄斐的母亲自然容忍不了他,狄老爷子将他送到国外,四年后学成回国,进入狄氏。他不像狄斐,有母亲家族的强大后盾,他所有的一切,都靠自己拼命争来。他曾受尽了白眼,因此比谁都有野心,都想要成功,所以,哪怕他不爱她,依旧会选择这桩婚姻,因为许尽欢背后,是整个许氏。 她提起力气与勇气来宣战,想要捍卫自己的领地与幸福,结果却令溃败而归。 手机铃声打断她的神游,屏幕上显示的是狄彦的号码,尽欢心里一喜,急忙接起,那边却劈头盖脸一顿急喝:“许尽欢,谁准你去找她的!你到底对她做了什么?如果她有什么事情,你也别想好过!” 不容她开口,电话已切断。 她站在车来车往的十字路口,举着手机,阳光明媚,她却觉得好冷,打心底冷。原来爱一个人的感觉,不是甜蜜,不是幸福,而是这么心痛与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