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11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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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上午九点多,鲁家菜还没到上客的高峰期,他们基本上只做中餐和晚餐。 所以,店里面的服务员基本上,都在外面帮忙了。 曹志芳在那指挥着大家,沈美云过来后,拍了下她肩膀,“怎么样了?” 曹志芳看到是沈美云,便利落的汇报工作,“早上七点五十开门,到现在九点半,一共送来了十三头猪,基本上都卖完了。” 她看了下时间,“季同志说,十点还有一批猪肉送过来。” 沈美云,“那差不多了。” 说完,她指着季明栋他们,“我给你带来了几个人帮忙,你这边留个两个人先带带他们,等中午饭店忙起来,你便让他们撑场子。” “另外,我一个我带走。” 曹志芳本来就在头疼,晌午饭店忙起来的时候,猪肉摊子怕是顾不上了。 沈美云送来的这两个人倒是刚刚好。 她当即便道,“美云,你真是我的救星。” 沈美云笑了笑,“行了,你们这边先迈着,我去一趟仓库。” 鲁家菜这边既然有人操心了,她就可以放心一些了。 曹志芳,“你尽管放心去吧,这边有我们。” 沈美云嗯了一声,朝着季家三个小伙子走过去,“两个人留这里,一个人开车送我去仓库,你们看下怎么安排?” 季明栋几人嘀嘀咕咕,旋即,季明侠走出来,“小婶,我跟你去吧,我胆儿大,不怕杀猪。” 季明栋和季明方这两个怂包,还不敢去看杀猪。 沈美云,“成,那你送我过去。” 季明侠嗳了一声,飞快跑到车那,拉开车门,殷勤的伺候沈美云上车,还不忘一手做出邀请的动作,一手扶着车顶。 沈美云,“?” “你这孩子怎么突然这么客气?” 季明侠看着沈美云上车了,他自己绕着车头,坐进去驾驶座后,旋即利落的发动油门,一边开车,一边问,“小婶,我瞧着你这边的生意做的挺大啊?” 他以前还没觉得,如今想来,小婶才是他们季家的第一富婆。 沈美云听着他话中有话,便挑眉似笑非笑,“有话就直说吧。” 季明侠一拍方向盘,“小婶,你这里缺人不,我来给你打工。” 这下,沈美云是真奇怪了。 “你不是成绩挺好的吗?给我打工?” 她想着季明侠和季明栋这俩孩子读大学,将来的前程都不差。 季明侠,“成绩好出来还不是要上班,北京这边的单位你也知道,一个月就那几十块钱,还不够我们的零花钱。” 听到这话,沈美云就制止了他,“ 别,你给我打住。” 季明侠有些摸不着头脑,“怎么了小婶?” 沈美云,“不管北京这边的工作好还是坏,你毕业了先找一份单位的工作上着,这是你兜底的后盾,在此基础上,你在决定做生意还是干嘛。” 季明侠也是个聪明的人,一下子就点明白了。 “小婶,你是说做生意朝不保夕对吧?” 沈美云,“是,而且不稳定。” “明侠。” 她语气郑重,“季家的人不可能都去做生意,要有人在驻队,有人在工商,有人在税务,要分布在各行各业,你懂小婶的话吗?” 季明侠怔讼了许久,连带着方向盘都忘记握着了,眼看着差点撞上了一棵老槐树,他这才猛地踩着油门。 “小婶,我知道了。” 小婶的意思是,让他们多方面发展,只有这样季家才能如同一棵大树一样,继续生长下去。 见他听明白了,沈美云高兴,“你有学习的天赋,你就去学,等毕业了,让爷爷给你参考规划方向,你听他的准没错。” “还有明栋也是,他学的是法律,这个我或许知道一点,你知道他将来最好的方向是什么吗?” 这季明侠还真不知道,他摇头,“不是法律吗?” 沈美云,“不是。” “是法官。” 这三个字如同当头棒喝,把季明侠给喝没了,他脑袋有一瞬间的茫然,接着就是引入了清明。 他深呼吸,又深呼吸,“小婶,你说的对,我替明栋谢谢你。” 他和季明栋两人是亲兄弟。 沈美云不在意的摇摇头,“你们都是我的晚辈,你们发展的好,我们上面这些长辈才好。” 他们是利益共同体,长辈好,孩子们好,反之亦然。 季明侠点头,“那我学的是外语,小婶,你觉得我未来的方向是哪里?” 他觉得小婶比爷爷看的更清楚,而且眼光十分毒辣。 沈美云,“外语啊,无非是几个方向,你听我说下,最为高大上的一个是进入外交部门,成为一名外交官。” 季明侠下意识的摇头,“那我达不到。” 他的外语水平在学校,最多就是中上等的存在,要想进入外交部门,那英语可是极为拔尖的。 沈美云,“那大使馆呢?” 季明侠眼睛一亮,“小婶,你让我想想,在让我想下。” 说不得,他努努力还真能进去,在加上季家人给他恶补下打关系。 沈美云,“嗯,离你毕业还有两年呢,倒是不着急。” 季明侠今年才大二,倒是有准备的时间。 说这话,就到了宣武的仓库,这边昨晚上几乎是响了一夜,吴师傅他们两人两点多就来杀猪了。 因为两个人忙不过来,所以猪只是杀了放血,还没收拾。 到了四点多,季长峥,司务长,李大河他们来了以 后,这才加足马力忙活了起来。 也亏得李大河也是杀猪的一把好手,这才算是跟上前面的供应。 沈美云刚进来的时候,里面血气冲天,她倒是能接受,季明侠第一次看到这个场景,当场没忍住就捂着嘴吐了。 沈美云倒是没说什么,季长峥下意识地皱眉,看到季明侠吐的死去活来的样子。 他发现季家第三代,实在是不中用了一些。 不过杀猪就能把他吓成这样。 季长峥丢掉手头的工作,喊道,“明侠,你过来。” 季明侠还在吐着呢,就听到小叔喊他,他当即一愣,一边呕一边走,“小叔,你找我做什么?” 鼻涕眼泪一大把。 季长峥,“你来摁着猪。” 他让开位置,把自己的那份差事交给了他。杀过猪的都知道,猪不难杀,难的是要把猪摁这不动,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在这个过程中一两个人根本不够,要多个人一起帮忙,才能把快两百斤的猪给摁到桌子上。 而季长峥就在里面承担其中一份工作。 季明侠骤然听到季长峥的吩咐,他着实愣了下,往后退了下,“小叔,我不行。” 他以为自己就是来开车送货的,没想到还要杀猪啊。 季长峥压着眉眼,冷气嗖嗖放,“来不来?” 三个字,果决又干练。 季明侠对小叔季长峥的惧怕,是是从小刻入到骨子里面的,想拒绝,又没勇气,只能硬着头皮上,“来。” 说这话的时候,他整个人头皮在发麻。 救命啊啊啊。 他为什么要过来。 但是身体却比脑袋更诚实,手已经搭在猪身上了,呜呜呜,猪竟然是热的。 还不待他这个念头消失,下一秒,猪血溅了他一脸。 温热的血溅到脸上,还有些滚烫的热意。 季明侠懵了,眼睛都忘记眨了。 猪血也是热的。 他杀猪了。 他杀生了。 卧槽卧槽。 他杀生了。 一连着喊了三遍,对方都没听到,季长峥十分不满,扔过来一个毛巾,“自己把脸擦擦。” 湿冷的毛巾盖在脸上,让季明侠被冰的一激灵,瞬间反应过来,机械式的拿着毛巾,在脸上擦拭着,等取下来的时候,就看到毛巾上有红色的血迹。 他更是一哆嗦,毛巾差点没拿住。 季长峥,“……” 季家的晚辈,真是一个比一个不中用了。 想当年,他第一次上战场杀人,都没对方抖的这般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