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1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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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陈荷塘这人力气大,这才制住,把鱼放回到木桶里面,这才惊觉,那木桶竟然装不下。 只能,扔在了冰面上,不一会的功夫,那鱼便被冻住了。 绵绵觉得好奇,过去摸了摸,冰冰凉,滑滑腻腻的,她忍不住瞠目,“好冰。” 说完,又想去大冰窟窿那捞鱼,陈荷塘想了下,这不安全。 于是,便又拿着镩子,砸了一个巴掌大的小洞来,将将够把小葫芦瓢给放进去。 他喊着绵绵过来,“绵绵,你来这里舀鱼。” 洞小,相对来说,小鱼过来的概率比大鱼大一点。小鱼过来了,刚好被绵绵给捞起来。 绵绵一看,顿时高兴了,转头去看沈美云。 沈美云想了想,“就蹲在这里玩,不要跑远了,妈妈随着舅爷爷去捡鱼。” 回不去了。 这鱼实在是太多了。 这一阵折腾,足足捡了两大桶的鱼,到了最后,竟然是一点水都没放的,直接就是鱼头打鱼尾叠着放。 就这,冰面上还被丢了不少,那是放不下的,陈荷塘打算把这一担子挑回去后。 在拿个麻袋来装鱼。 就这样,回去的时候,陈荷塘挑着一个重担子,沈美云用着草绑着鱼鳃,一手提了一个大花鲢。 连带着绵绵也不例外,她手里用着草绳绑着,一串三条小鲫鱼,走一路,提一路。 别提多高兴了。 “妈妈,我下次还要来抓鱼。” 绵绵像个小花猫,但是却笑的极为高兴。 沈美云心情也好,只能说抓鱼这种活动,真适合释放压力,尤其是那种来了就回不去的感觉。 太畅快了。 她便痛快的答应,“回去洗把脸,把棉衣给换上了,我在带你过来。” 旁边的陈荷塘看到这一幕,忍不住笑了,“我当年带着阿远来抓鱼的时候,也是这般教育他的。” 这话一落,他的脸色便黯然了下去。 他的阿远啊,已经走了十多年了,在也没了音信。 只是,今天这一幕,让他再次想起来了对方。 沈美云听到这,也不在笑,而是拍了拍陈荷塘的手。 一行人安安静静的到了家里。 只是,刚一到家,就看到篱笆园门口,蹲着一个默默抽烟的男人。 第37章 穿越第三十四天 那男人似乎也注意到了从外面过来的人,顿时掐灭了手里的烟,抬头看了过去。 先是看到了沈美云那一张过于明艳动人的脸,他眼里闪过一丝惊艳,随即,目光定格在绵绵身上,绵绵身上因为抓鱼,导致有一层泥,脸上也是小花猫的样子。 这让林钟国下意识地皱眉起来,连带看着沈美云的目光都有几分苛责。 “你是绵绵?你是怎么照顾孩子的?”前者后者,都带着几分上位者的威严和挑剔。 这话一落,沈美云下意识地把绵绵给挡在身后,说实话,她很不喜欢对方的语气和目光。 那目光透着几分势在必得,就好像绵绵是他的所有物一样。 这让沈美云下意识地皱眉,她没回答对方的话,而是化被动为主动,“你是?” 这就是成年人之间的试探了。 林钟国听到这,很不悦,“我来找沈美云和绵绵,是我先问的问题吧?所以你先回答我。” 都是成年人,他不是没看出来,对方眼中的警惕。 看到对方这种嚣张的语气,沈美云忍不住笑了,那种笑是不达眼底的。 “你不说你是谁,对方为什么又要回答你的问题?” “请问别人是欠你的吗?” 这—— 林钟国的脸色顿时沉了下,他的资料里面显示,他女儿的养母,是一个性子软,容易拿捏的人。 但是,这第一个回合打交道下来,看来资料并不真实。 就对方这样的,绝对不是性子软这么一个性格。 林钟国思索了片刻,便换了对策,“是这样的,倒是我的不是了,我先来做个自我介绍。” “我叫林钟国,是林兰兰的父亲,也是绵绵的父亲。” 这话一落,沈美云顿时明白对方是谁了。 是——林钟国。 书里面林兰兰的养父,也是绵绵的亲生父亲,当然是原先的那个绵绵。 而不是她女儿沈绵绵。 这里面区别很大了。 但是,这件事只有沈美云一个人知道,外人都是不知道的,甚至,她父母都不知道。 那么,林钟国这又是几个意思? 来抢孩子吗? 几乎在对方说完话后,他的目光便再次转移到了绵绵身上,绵绵抱着一串小鲤鱼,糊着的满身泥巴。 看不清真正的面容,这让林钟国下意识地皱眉,“我女儿,在你这里,就是过这样的日子?” 他林钟国的女儿,合该像是林兰兰那样的,自小在家千娇万宠,而不是像个泥巴小娃娃一样,风里来雨里去。 过这种小可怜的日子。 沈美云听到这话,差点没被气笑,“你女儿?谁是你女儿?” “这位同志,饭可以乱吃,但是话不能乱说。” 上来就说他女儿,谁给他这么大的脸? 说完,根本不去管林钟国是什么反应,便直接让陈荷塘领着绵绵进屋了。 陈荷塘有些担忧,他已经放下了手里的扁担,撸起袖子,瞧着但凡是林钟国敢动沈美云一下。 他就敢去打的林钟国满地找不到牙。 还别说,陈荷塘这样的人,天生魁梧的个子,一身煞气,就这般竖着八字眉,瞪着铜铃一样的眼睛时。 饶是林钟国也遭不住,他有些恍惚,这人是谁? 资料里面好像没有显示啊。 意识到林钟国似乎有些惧怕自己,陈荷塘便冷淡地看了一眼,随即朝着沈美云说道,“有事情喊我出来。” 显然,他也知道这人和绵绵的身份,怕是有关系的。 这种场合,不建议让孩子听了。 沈美云嗯了一声,目送着舅舅和绵绵进去后,她这才转头看向林钟国。 “谈谈?” “谈谈就谈谈。” 两人没在院子内,怕绵绵偷听,于是,她领着林钟国去了,篱笆园的灌木丛。 也是上山路上的林间小道。 “说下你的目的吧。” 沈美云单刀直入,她是温柔的,是漂亮的,但是那一双眼睛盯着人的时候,却让人能够感受到,这双眼睛的主人,干净利落,甚至是那种有主见,极为聪明的那一种。 而林钟国现在便是这么一个反应,他没想到自己女儿的养母,竟然如此聪明。 按理说,二十岁出头的大学生,是最好糊弄和解决的。 但是,沈美云不是,光看着那一双眼睛,就知道她是个极为聪明的人。 这让林钟国觉得有些棘手,他沉默了片刻,发现和聪明人打交道,如果绕弯子的话,对方也会跟他绕弯子。 因为,大家彼此都心知肚明。 于是,他也就直说了,“我要来接回我的女儿。” 沈美云没有直接去否定对方,而是问道,“接回去呢?你会送走林兰兰吗?” 身为真假千金,不送走假千金,又让那个真千金以为何种位置,在那个陌生的家自居呢? 果然,沈美云这话一问,林钟国就直接否认了,“不可能。” 林兰兰也是他们家的孩子。 养了五年不说,更别说,林兰兰聪明,有福气,生得好,还和周参谋的大儿子,两人从小的青梅竹马。 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将来的林兰兰一定会嫁的不错的。 林钟国和周参谋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在随着时间的飞逝,已经快慢慢消散了。 他急需要有一一个人,在部队帮忙继续把这一层关系给续上。 不为别的,就为了朝廷有人好办事。 将来好和部队的这门采购生意,继续做下去。身为当事人,他是在知道这一门生意有多少油水的。 所以,和周家的关系,他势必是不能断的。